简介:培育种子与使用种子过程中的利益冲突关涉育种者的智力财产、消费者利益与公共利益,德国的品种保护从国家、国际和欧盟三个层面出发提供制度框架。作为功能性手段的品种保护包括保护植物种植者,以保证可持续营养供给安全和通过品种保护法上的育种优先权与专利法上的排他性权利保护在激励竞争开放型研究上的公共利益。根据《欧洲专利公约》应当对农业上的品种保护和专利保护进行界分,并结合欧洲专利局扩大申诉委员会的解释说明方法的可获专利性与植物的可获专利性。此外,对欧盟法的品种保护权和美国法上的专利权中的自我复制(Nachbau)现象进行比较。最后,必须强调,品种保护制度对提高农业产能、协调利益冲突、推动种子研究、满足人类营养需求均有推动作用。
简介:研究自由或者医学进步使宪法遭受了严峻的考验。生物医学的研究向法学家们提出了挑战。21世纪初,科学实验中胚胎的可用性问题涉及到科研自由的宪法界限,人类胚胎的保护已成为对宪法的关键性挑战。在英美等国对克隆技术研究持宽松态度的影响下,德国也发生了该领域的激烈讨论。本文的研究却明确指出,虽然正是基于德国《基本法》的保护尊严观念,主流思想拒绝人类基因复制。但考虑到干细胞适于被培育出人体组织、部分器官或者整个器官,并且它们在被植入各患者体内将显著提高治疗效果,那么赋予这种行为方式合理性、合法性,这恰恰关系到人类幸福的最大化。因此,对胚胎的适当法律保护进行深入研究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文章主要涉及三部分内容。首先较为详细地分析宪法的基本规定,同时试着阐述现有体系内的价值矛盾并努力解决这些矛盾,最后尝试寻求保护胚胎的合宪的解决办法。
简介:所谓的"虚拟财产"外廷宽泛,其准确名称应是"虚拟事物"。用大陆法系民法观点分析,作为一种无体存在的客观事物,虚拟事物难以成为物权、债权或知识产权的客体,但其上存在民法应予保护的合法利益。该合法利益可区分为人格利益和财产利益,均具对世性,可类推适用绝对权的保护方式。对用于交流沟通信息、表明个人社会存在的虚拟事物,其上利益部分可以纳入人格权体系,其他的可作为人格利益保护。对用于市场交易、开展经济活动的虚拟事物,多数情况下可视为金钱等同物。对用于个人休闲娱乐、给人带来精神满足的虚拟事物,其上可能兼具人格利益和财产利益。将虚拟事物上之利益不作为权利而作为合法利益给予民法保护,契合当前民法体系的完整性、包容性,也满足进行刑法保护的需要。
简介: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深化,我国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面-陆极大挑战。虽然我国各级人民法院普遍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但在当今知识经济培育和发展实践中所呈现的诸多新问题,亟待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的不断完善。本刊再次从众多来稿中精选5篇文章,编成本专题,以期为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演进和完善奉献绵薄之力。本专题主要内容包括:对于个性化3D打印技术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当前主要问题是个人3D打印侵权认定可能存在困难,只有确保创新激励与知识产权人利益保护之间的平衡才可能促进个性化3D打印产业的健康发展;当前商标被动使用理论忽视了社会公众亦可以基于实际使用行为成为商标专用权人的事实,商标法应当确立公众使用商标制度。著作权集体管理,是指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把自己享有而又难以行使和主张的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授权给依法成立的组织、以该组织的名义行使这些权利的著作权制度;应尽快以法律的形式保障著作权集体管理服务市场的自由竞争,减少政府部门的干预。我国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首创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保护制度,然而有关这一制度仍然存在较多争议,需要深入研究与完善。委托作品合同如果双方没有约定使用作品范围,委托人可以在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该作品;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委托人对委托开发软件的使用应是以该软件为核心且围绕该软件在委托创作目的范围内的使用,而利用该软件的源代码开发新软件的行为不在此范围之内。相信这些文章一定会对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简介:在世界全球化永不停歇的步伐中,人类安全所面临的威胁开始变得越来越多并且逐渐超出了国际界限,人权的保护也因而越来越需要国际援助。'保护的责任'理论虽然对人道主义干涉进行了框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人道主义干涉对国际社会造成的紧张氛围,但这一理论仍不成熟,还需要进一步丰富拓展。'保护的责任'与国际法基本原则的相悖之处,不仅是该理论一直以来饱受争议的根源所在,也是多数发展中国家的担忧所在。因此,国际社会在履行保护责任时,一定要以和平与安全问题为先,尽可能多地使用柔性方式,而不是进行武力干预。本文从'保护的责任'的基本理论入手,论及其具体适用标准以及当下我国应采取的态度和对策,探析了'保护的责任'的内涵与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