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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在国外,校园安全,或称学校安全(schoolsecu-rity,有时称为schoolsafety)受到立法、执法和教育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他们所面临的校园安全问题,也令教育界、法律界深感棘手。在对付校园安全顽症,维护学生安全方面,也形成了一些有益的经验。这里主要以欧美一些国家为参照,对他们的中小学校校园安全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其基本做法与经验进行简要概括和分析,作为借鉴。

  • 标签: 学生安全 校园安全 校园暴力 勒泽尔 教育法制 美国教育部
  • 简介:2015年美国洛杉矶发生的中国留学生欺凌事件引起国内对学生欺凌问题的普遍关注。此后,学生欺凌现场视频不断被上传于网络,负面影响滋生蔓延。学生欺凌问题成为学校安全管理新的聚焦点。2016年,教育部等九部门发布《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提出以惩戒措施矫治学生欺凌行为。然而,对于什么是学生欺凌,如何以惩戒处理学生欺凌行为等问题,至今尚未在理论与实践中达成共识。因此,澄清学生欺凌的概念、确认惩戒的性质、厘清惩戒与体罚的关系、明确惩戒的具体措施和必要程序,是确保惩戒得以有效实施的前提,也是综合治理学生欺凌行为的当务之急。

  • 标签: 中小学生 校内欺凌 惩戒
  • 简介:<正>第一条为适应我国改革开放事业发展的需要,方便外国学生来我国中小学就读,促进我国中小学的国际交流,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小学获得接受外国学生的资格后可接受适龄外国学生入校学习。第三条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的资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外事、公安部门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第四条申请接受外国学生资格的中小学应具有较好的教学条件及较高的教学水平和管理水平。第五条具有接受外国学生资格的中小学

  • 标签: 外国学生 中小学 教育行政部门 签证申请表 监护人 留学人员
  • 简介:<正>在我国学校实践中,教师面对的来自家长和学生的压力日益增长,尤其是基于学生伤害事实的有关教师监管责任的讨论,更是让教师感到无所适从。毕竟许多教师对监管和监护区别的认识还不太清晰,它在事实上影响了教师的理性判断甚至可能是错误;毕竟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只是一个部门规章,它的法律效力在司法实践中确实受到限制。虽然我国《教育法》规定,学校有义务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应当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并保证受教育者对学校和教师侵权(人身和财产权)行为的申诉和诉讼权,而且《教师法》也规定,教师有权制止对学生的侵权行为,学校应该支持教师的上述行为,但至今并未从法律上就中小学和教师对学

  • 标签: 义务人 《教师法》 侵权行为 《德国民法典》 下萨克森 教育行政机关
  • 简介:在我国学校实践中,教师面对的来自家长和学生的压力日益增长,尤其是基于学生伤害事实的有关教师监管责任的讨论,更是让教师感到无所适从。毕竟许多教师对监管和监护区别的认识还不太清晰,它在事实上影响了教师的理性判断甚至可能是错误;毕竟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只是一个部门规章,它的法律效力在司法实践中确实受到限制。虽然我国《教育法》规定,学校有义务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应当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并保证受教育者对学校和教师侵权(人身和财产权)行为的申诉和诉讼权,而且《教师法》也规定,教师有权制止对学生的侵权行为,学校应该支持教师的上述行为,但至今并未从法律上就中小学和教师对学

  • 标签: 义务人 《教师法》 侵权行为 《德国民法典》 下萨克森 教育行政机关
  • 简介:促进中小学法治教育建设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要求,然而当前我国中小学法治教育仍存在目标不清、制度保障不力等问题。法治教育的目标有根本目标和具体目标之分,培育法治信仰是法治教育的终极目标。终极目标的抽象性以及青少年认知发展水平的阶段性决定了开展法治教育亦应有阶段性目标。法治教育可从事理到法理,从生活经验中分析法律背后的道理。法治教育的公共属性要求有国家的宏观动力推动,中央政府作为顶层设计者,理应承担主导中小学法治教育制度建设的责任,激励地方政府和学校履行应尽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 标签: 法治信仰 法治教育 动力机制
  • 简介:校园欺凌是指学生个人或群体恶意利用力量或地位优势,通过侮辱手段持续反复地伤害其他学生,使其身体和精神遭受痛苦甚至出现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它与校园暴力和教育教学活动中学生间的一般冲突既相互关联又相互区别。作为一种违法行为,校园欺凌侵权的构成要件与一般人身伤害基本相同但又有其特殊性,其归责原则适用过错法律归责原则与过错推定原则。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需要国家加大校园欺凌的教育立法与教育执法。

  • 标签: 校园欺凌 中小学生 法律干预
  • 简介:本文通过对我国四个城市中小学校园权利环境现状的调查研究,认为我国中小学校整体的校园权利环境基本令人满意。具体到问卷的五个维度,以"安全的校园环境"最令学生满意,"学习权的维护"最令学生不满意,"尊重多元与个别差异"、"权益维护与权利申诉"以及"友善的校园氛围"分列第二、第三、第四位。从问卷34个问题的结果来看,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尊重学生的发型与服装穿着打扮、不随便公布考试成绩和排名、提供多样化图书资料以满足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以及在纪律处分中引入"无错推定"原则,是我国中小学校应特别注意加强和改善的方面。

  • 标签: 中小学 学生权利 校园权利环境
  • 简介:<正>当前,中小学校中由于学生人身受到伤害而引起的法律纠纷已经成为学校办学活动的一道刺眼的风景线。这类问题在中小学中的现状到底如何、在处理这类纠纷时,如何认定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涉及到如何适用法律、如何归结法律责任等一系列的问题,又往往存在歧见,因此造成学校工作的诸多被动。本文拟就当前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现状、成因及相关的责任归结问题进行分析探讨,并提出解决学校事故问题的赔偿责任社会化思路。

  • 标签: 伤害事故 未成年学生 法律关系 侵权行为 中小学学生 办学活动
  • 简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置法治知识课程。中小学承担着对学生进行法治启蒙的任务,法治教育价值取向的偏差必然会影响法治教育的实施效果。中小学法治教育应确立以从'法制'到'法治'转变为主线的价值取向,注重从'法律知识传授'到'法治意识培养';从'消极被动学法'到'积极主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从要求'个人守法'到'国家守法'。

  • 标签: 中小学法治教育 价值取向
  • 简介:教师,被称之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他的言行举止,会直接或间接地对学生的身心健康和成长产生重要的影响。然而,随着社会转型向纵深发展,社会文化和人们的价值观都趋向多元化,以及教师职业道德的逐渐滑坡,近年来有关教师体罚、残害,甚至强奸学生等问题屡屡见诸报端,中小学教师对学生的性侵害呈现逐年上升趋势。只有认真分析中小学教师对学生实施性侵害的特点与犯罪原因,才能对如何防治教师对学生的性侵害提出对策措施。

  • 标签: 中小学教师 性侵害 防治对策
  • 简介:2003年4月24日中午1点30分钟,上诉人王良春与被上诉人唐宪章、何宽、谷长杰在琼海市国营东升农场第四小学球场踢足球,在踢足球过程中,上诉人王良春不慎摔倒,造成其右胫腓骨陈旧性骨折。当天下午,上诉人的监护人王海斌和被上诉人唐宪章的监护人唐征将上诉人王良春送至国营东升农场医院进行治疗,经检查骨折的接位线尚好,该院建议住院治疗,上诉人的监护人因带钱不够表示不同意,自行带着上诉人回家找民间草药医生,用地方草药治疗。当天下午,林涛没有参加踢足球,

  • 标签: 损害赔偿纠纷案 小学生 2003年4月 人身 上诉人 监护人
  • 简介:义务教育阶段公立中小学是政府的下属机构,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经费上靠政府的拨款,在人事方面受到政府的制约甚至是直接的控制,只是在课程与教学管理上有一些自主权,义务教育阶段公立中小学的法律特征在于它们不是行政权力主体,而是政府委托的教育机构。义务教育阶段公立中小学的法律地位具有双重性。它们在涉及民事纠纷时,既可以由教育主管部门代为诉讼,也可以以民事主体的身份参与诉讼。但同时须服从行政法、教育法等公法的管辖。

  • 标签: 义务教育 公法 私法
  • 简介:<正>第一条为了妥善处理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保障中小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小学校(以下简称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期间发生的中小学生人身伤害或者死亡事故(以下简称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适用本条例。

  • 标签: 学校学生伤害事故 处理条例 学校管理 教育行政部门 教育教学活动 学生人身伤害
  • 简介:本文通过对日本中小学课外活动伤害事故赔偿案例的分析发现,判例肯定了课外活动是学校教育的一个环节,认为课外活动伤害事故和正常上课期间伤害事故的责任没有本质区别。如果教师在履行安全注意义务过程中存在过失,且其过失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根据日本《国家赔偿法》和《民法》履行赔偿责任。受害人自身有过失的,根据其过失的轻重程度,减少其应该得到的赔偿数额。判例还确定了学校安全注意义务的具体内容和判定原则。对我国比较有借鉴意义的是日本《国家赔偿法》提供的学校事故赔偿的公共财源保障,以及根据日本《体育振兴法》设立的具有公益性质的伤害保险和各种商业保险所构成的救济制度,这些制度减轻了学校和学生家长双方的经济和精神负担,也缓和了双方的矛盾,为日本中小学课外活动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客观条件。

  • 标签: 课外活动 学校事故 赔偿责任 安全注意义务 判例研究 日本
  • 简介:把中小学校对其未成年学生的教育、管理和保护义务归结为安全保障义务,有助于司法的介入和调节。学校安全保障义务的确立有其道德的和经济的合理性,中小学校在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方面承担着较高的安全保障义务,然而学校的这一义务必须控制在合理的限度内。由于近年来社会各方面对学校安全保障义务的要求越来越高、范围越来越广,司法基于对受害人特别保护的目的也对学校提出了较重的注意和保护要求,这些变化在促进了学校安全环境建设的同时也使学校的办学负担大大加重。因此在确立学校对其学生的安全保障义务时必须考虑学校处理危险情形的能力,必须重视保护学校的合法权益。学校安全保障义务尽管已有一定的标准和边界,但由于学生伤害事故发生的原因多样,情况复杂,在具体问题中如何认定学校应否承担民事责任则比较混乱,标准不统一。其中因学校教育和管理方法引起的学校安全保障义务纠纷是中小学校中较常见的法律纠纷。本文最后提出了处理学校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而致学生损害问题的几项原则。

  • 标签: 中小学校 安全保障义务 学生伤害事故
  • 简介:<正>自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开始进行教育法制建设以来,时至今日,已经逐步实现了教育管理模式由无法可依到有法可依的过渡。然而,对比宏观层面教育立法的日趋完善,微观层面的学校立法却还显得尤为欠缺。在权利意识日益凸显的今天,训诫、叱责、罚站、警告、停学、开除等,这些备受争议、甚至可能带来危害性后果,却又是教育实践中避无可避、司空见惯的教育惩戒行为,在当今的教育立法中却仍然困滞于灰色领域,得不到明确规范。无论是为实现学生权利保护的诉求抑或是服务于学校正常教学活动的开

  • 标签: 教师惩戒权 教育立法 教育法制建设 学生权利 复合性 权利性质
  • 简介:教师聘任合同体现了契约的平等性、合意性,是法律赋予教师对抗权力、对权力运行加以限制的方式。作为国家发展教育、完善教育管理的手段,教师聘任合同同时又体现了必要的权力因素,作为签约人一方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单方行使监督和指挥合同履行权、单方变更或解除合同权、对违反合同规定的教师的制裁权等。立法上,一方面要通过程序和制度规范和控制权力;另一方面,要确立教师聘任合同订立与实施中的基本原则,既要坚持契约伦理,又要恪守公共行政精神。

  • 标签: 教师聘任合同 权力 契约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