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最近我在研究汉字时,突然对“领导”这个词有了一点新的感觉。“领导”,首先是“领”,就表明这人必须是高人,其次是“导”,就是辅导、教导,说明整个团队是以这个人为中心,他来辅导其他人,把自己的能量向团队成员辐射。所以“领导”就是高人,以他为中心,他对其他成员产生辅导、教导作用,使团队更有效地完成组织的目的。而领导力是就是对“领导”这个词的再发挥,即“领”、“导”水平的高低。
简介:全国政协委员、民进江苏省委副主委言恭达提出“关于加强出版书号管理的建议”和“关于严厉打击通过网络销售侵权盗版制品的建议”两个提案。言恭达认为,目前,在网络版权治理方面主要存在两大难题:一是法律滞后,二是基层执法力量不足。
简介:1996年12月缔结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简称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简称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主要是为了应对数字化技术、网络技术对于版权制度和邻接权制度的挑战而缔结的。两个条约澄清了一些已有的保护规则,同时也设立了一些新的保护规则。
简介:作为一个有着40余年编龄的老出版工作者,编书、写书已逾20年,深知创作之艰辛,更深知作品被侵权是犹如被剜心般的超级伤害!多年以来,我虽遭受不少侵权伤害,大多是抱着“侵就侵吧”的态度,甚至抱着自己最好不知道被侵权的可笑希望,以集中精力干自己想干的事,写自己想写的书。
简介:鉴于互联网侵权无国界和执法难两大特征,针对互联网侵权的打击难度,远高于传统行业互联网确实给我们带来很多方便,也会带来一些问题。在笔者看来,互联网时代的专利保护有两个特征:第一个特征是互联网是跨国界的,因为每个国家知识产权法都是不一样的,跨国界会带来侵权认定上的问题,也可能莫名其妙的就触犯一个国家的法律。
简介:在于广州召开的中国版权协会常务理事会暨版权协会秘书长会议上,与会同志讨论了本属协会今后两年的工作思路。大家认为,中国经济、文化已进入快速发展的轨道,版权涉及的领域非常宽阔,协会在其中处于一种什么位置,如何发挥作用,是应当深入探讨的问题。
简介:2011年之后,中国食品企业除了大小并购之外,还将面临企业与上游产业之间的重组问题,为了谋求自身的发展,食品企业在微利环境下,如果无法完成蜕变,那么只有选择并购,否则经营的苦楚将继续困扰每一个企业家
简介:众所周知,法国是电影的发祥地,而好莱坞则是当今世界电影的中心。中央电视台的电影频道“银色经典”当中所播映的影片,反映了法美这两个电影大国的状况——基本上是以这两个国家的影片唱主角。根据现在的资料统计,美国生产的电影占全球的6%,但却占据了全球电影业市
简介:同往届人大会议一样.3月16日隆重落幕的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并没有什么异乎寻常。但是.由于两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高票通过.将使这届会议成为中国宪政发展的一座里程碑。
简介:股市越是繁荣的地方,贪婪也就越多。民事诉论和刑事诉讼有助于清理股灾之后的残局,也可以使人们暂时清醒、清醒,但终究阻挡不住股市的人欲模流
简介:由中国版权协会和海峡两岸商务协调会共同主办的“第三次海峡两岸版权保护研讨会”10月28日在北京举行。中国版权协会理事长沈仁干、海峡两岸商务协调会副会长、台湾著作权保护协会会长廖治德、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王自强等出席会议开幕式并致辞。
简介:美国证券市场是从一个黑暗的时代开始的,在发展初期,政府对证券市场采取自由放任的不干预政策,市场的自发势力导致投机盛行,欺诈丛生、充满了各种花样的内幕交易与大户操纵。这一切导致了1929年的股市大崩溃,进而引发经济大萧条。
简介:<正>2003年上半年,南钢股份和成商股份的协议收购引发了两起强制要约收购。自我国证券市场建立以来,尽管有关证券的法律、法规规定了强制要约制度,但尚未出现大宗股份转让引发的强制要约收购。因此,这两起事件对评价我国强制要约制度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根据这两起事件,并结合我国公司控制权市场的具体情况,探讨这样几个问题:我国是否需要强制要约制度?强制要约制度对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股权结构的调整以及资源的优化配置能否产生积极的影响?
简介:施米托夫曾言:"在国际贸易法中,没有哪一个分支中的法学理论与商业现实之间的区别象代理这样大。"~①理论与现实的偏差,我们只能归咎于理论自身。鉴于代理在现代社会中对活动开展、交易进行、商业流转的巨大促进作用,在制定我国民法典的过程中,对代理理论有正确、全面的把握,对代理制度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无疑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简介:无形资产具有资本性。我国无形资产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粗糙到逐步细化的过程。但是,我国关于无形资产作为出资物的现行法规定有许多缺陷:公司法只规定了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为出资的适格物,而对商誉等具有广泛意义的无形资产未予认可;关于无形资产出资程序的立法存在较大的缺陷;在无形资产出资的法律责任方面,现行法律规定存在轻民事责任,重刑事、行政责任的倾向。在知识经济的背景下,无形资产凸显其在市场竞争中的重要地位,所以有必要针对上述缺陷,运用法律经济学研究的方法和理论,提出完善我国无形资产出资立法的思路和途径。
领导要善于营造“幸福场”
新闻链接“两会”提案选登
面对两个条约的选择
两起“离奇侵权案”的诉说
互联网时代专利保护的两大特征
中国版权协会今后两年的工作思路
并购或苦撑:食品企业两难的选择
美法两国电影业的兴衰与著作权
“两法”能改变什么——我们享有什么样的物权
撼山易,撼董事长难——谈安然两位老大受审
“第三次海峡两岸版叔保护研讨会”在京举行
《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法》是--美国证券市场的两尊“守护神”
强制要约收购制度:我国资本运作的一个法律障碍——从两起上市公司收购案谈起
我国私法代理制度立法“统一”之探讨——基于两大法系代理制度差异及我国现实需要的分析
我国无形资产出资立法的反思与完善——基于两起无形资产出资案的法律经济学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