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现状自1951年起,上海市开始实行公费、劳保医疗制度,一直延续至今。公费医疗制度:享受对象主要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不含自收自支单位)的职工。本市财政部门根据职工医疗方面的需求和财力可能,每年年初确定预算指标,年终对实际超支部分酌请给予补助。近几年,本市对公费医疗制度进行了多次改革,比如,实行“发放备用金,公费病人自负门诊药费10%”的改革办法;大专院校实行“定额自管经费,超支负担50%”的办法;中央单位和部分科研机构实行“定额自管经费”的办法等等。这些改革措施对于加强公费医疗经费的管理,控制费用的过快增长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现行的公费医疗制度,其弊端日渐明显,医疗费用增长速度惊人,1993年全市公费医疗经费支出3.8亿元,比上年增长65%,大大超过了财政收入的增长水平,超出了国家财力的承受可能。劳保医疗制度:享受对象是国有企业、原来的老集体企业的职工和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此外还有地区集体、局办新集体企业职工。国家规定劳保医疗经费按照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由企业单位统一使用和管理。目前由于种种原因,劳保医疗费用也在快速上升,并且明显高于公费医疗。医疗费用的迅速增长使许多企业不堪负担。
简介:基于Tamm等提出的数据驱动价值路径模型,以A市智慧医疗项目为背景,应用单案例研究法,对该市智慧医疗应用成效以及推动医疗供给侧改革的路径进行了探索研究。结果发现:(1)基于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的智慧医疗项目不仅可以通过大数据医保控费助力政府监管部门精准识别医保骗保用户,创新区域卫生决策预警机制还能帮助病患实现个性化诊疗结果/费用查询,促进医院远程诊疗服务模式创新;(2)智慧医疗项目的应用对医疗管理决策的改变主要体现在:集中共享的数据,实时预警式分析和数据驱动的决策;(3)智慧医疗大数据平台的应用能够产生三类数据服务,分别是数据咨询服务,自助式分析工具服务和算法代码化服务,它们有助于推动医疗供给侧控制医疗成本、弥补服务短板两大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