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大量的资料研究表明,在2005年《公司法》的修改过程中首次引入了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且在现行的《民法典》中该项制度依旧占据着重要的地位。这项制度的出现有效修补了传统法律法规中关于市场经济发展的一些法律漏洞,不仅保障了投资人的合法权益,而且对于市场交易秩序的和谐稳定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在法律实践的过程中,常常会出现因既存标准把握不严而滥用这项制度的现象,再加上该项制度中包含的法律法规比较抽象,直接导致了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得不到重用。基于此本文结合《公司法》、《民法典》、《九民纪要》等相关法律法规,重点研究了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中人格混同的相关内容,为我国市场经济的建设工作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
简介:一人格是一个人的特质和品格,就是个性.是认识、情感、气质、性格、价值观、自我观等各种特质的总和.人格教育就是个性教育.它重视学生的需要、兴趣、创造和自由,尊重人的尊严、潜能与价值.它反对一切非人性的教育措施,培养完美的人格,促使学生生物的、社会的;认知的、情感的、道德的及美感的整体成长,成为健全的社会公民.这是一种合乎人性的教育,因此也可称为人性教育或人道主义教育.我们现在常提的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人格的全面发展.但是德智体的要求,主要是从社会的政治、经济需要出发的.因此,对学生较多的是要求同一模式和统一规范.教育内容常与学生需要脱节,学生的个性往往'溶化'于集体之中,致使'人'的教育流为'物'的训练.人格教育则
简介:摘要: 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使受教育者形成健全的人格并在生活与精神领域上成为独立的人。本文从陶行知的爱心教育故事出发阐释了教育的魅力 ,包含了三部分内容:强调了给学生认错的勇气;真诚赏识学生;尊重与关爱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