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目次一、研究推定课税制度不能离开课税法定主义原则二、我国推定课税制度的主要内容三、我国推定课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四、完善我国推定课税制度的若干建议一、研究推定课税制度不能离开课税法定主义原则一般而言,按照课税法定主义原则的要求,国家向纳税人课税应当是确定的,即十分严格地依照税收法律所规定的对象、税基、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等课税要素进行税款计征。确定课税的基础使税务机关能够准确和及时地获得纳税人的经济信息。但是,由于税收征纳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在某些情况下,国家税务行政当局并不能准确地获得纳税人的经济信息,特别是由于一些纳税人故
简介:<正>“推定”是推断、假定的意思.法律上的推定是指法律明确规定某一事实被确认时,即应推断另一事实的存在,而被推断的事实在无反证或未被反证推翻的情况下,应作为案情予以认定的一种证据制度.推定涉及两种事实:一种事实是据以作出推断的事实,我们称之为“基础事实”,另一种事实是根据基础事实而推断其存在并应作为案情予以认定的事实,我们称之为“推定的事实”.由于推定的事实不用证明,在基础事实确立之后,可以直接根据法律予以认定,这样就使证明责任转移到了否定推定事实存在的一方当事人.所以,有关推定的条文虽然大多数规定在实体法中,但推定本身却是有关证明责任的法则,是证据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
简介:近年来以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为代表的公害犯罪层出不穷,传统的刑事司法实践对此捉襟见肘,为此有必要适度引介入刑事推定规则。实务中刑事推定常与形式推理混淆,应在理论上加以区分。在公害犯罪中适度确立刑事推定规则,作为事实认定的必要补充,同时也是刑法应对风险社会的内生需求。确立刑事推定规则必须论证其在无罪推定铁律下的正当性。在公害犯罪中适当建立刑事推定规则,与无罪推定原则合理分配举证责任的初衷并不必然排斥;通过降低刑事推定的反证要求,不会过分加重被告人负担,也可以被公众接受,因而能够在最大化保护法益的同时,有效地保障人权;公害犯罪中原则上只能确立可反驳型推定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