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年来,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时有发生。这些案件多发生在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企业,涉及人数多,冲突性较强,处理难度大,有的甚至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在当前集体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缺失的状态下,很多集体劳动争议得不到及时的解决,最终酿成群体性事件,影响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人民调解由于其性质、特征等和集体劳动争议具有高度的契合性,解决集体劳动争议也是职能和任务,因而发挥其在解决集体劳动争议中的优势,可以最大限度地将集体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调解层面,防止劳动关系矛盾升级。为此,需要明确将集体劳动争议纳入人民调解组织的受案,分层推进,并加强处理集体劳动争议技能的培训。
简介:2016年4月27日,琼中县法院受理原告黄某诉被告湾岭镇人民政府、琼中县人民政府行政赔偿一案。原告黄某诉称,2016年1月6日、26日,被告湾岭人民镇政府分别作出湾停字(2016)第8号责令停止违法(章)行为通知书和湾岭查违执决字(2016)第2号强制执行决定书,并于2016年1月27日强制拆除了其位于海南省国营乌石农场基建队第8栋05房前面的一间面积35平方米平顶房,并将房屋内的锅灶、水井等私人财物全部损毁。原告于2016年2月18日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县政府作出了维持决定。据此,原告认为被告的行政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应当予以行政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