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印度尼西亚在1998年开始实行的政治改革为改变国家与社区的关系提供了新的机会,并以强有力且积极负责的地方机构来取代新秩序政权的中央集权统一结构.本文提出了地方政治与乡村机构民主化的法律体制.印度尼西亚的所有乡村都已选出了其代表会议(representativecouncils),因此村长就不再是村社的唯一权威了.乡政府享有广泛的自主权,它们无须经过上级批准就可以进行决策和执行政策.然而,分权化和民主化虽很必要,但还不是发展农村和缓解贫困的充分先决条件.政府与公民社会之间的积极约定必须确保规章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不会受到曲解,并确保普通民众能够参与制定公共政策和地方管理.
简介: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经济行为是指政府依据市场经济固有的运作规律,运用调节手段影响微观经济活动并使之纳入国家宏观经济的发展目标,使市场经济得以正常有序运行的宏观调节和控制。确定市场经济中的政府经济行为,关键是看这种行为是否通过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其行为目标是否通过市场来实现。象政府直接投资兴建某项公用事业工程的行为,虽然也属于政府经济行为,但这种行为从总体上不是通过市场实现,因而它不属于市场经济中的政府经济行为。市场经济中的政府经济行为具有驾驭全局的宏观性特征,而且又因其经过市场才能影响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故而又具有间接性的特征。显然,市场经济中的政府经济行为就是政府通过市场和利用市场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