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契约是指两方以上的人就某事所达成的合意。在纠纷和诉讼中,契约文书具有法律效力。早在《周礼?天官?小宰》中就有说到古代官府治理政务的八种成规,其中有:“听称责以傅别”、“听取予以书契”、“听卖买以质剂”。“傅别”、“书契”和“质剂”就是不同形式的契约[1]。也就是说,上古时期的官府在处理债务、买卖等纠纷时,就以契约为证据。但是《周礼》的记载是否反映的是先秦时代的事实,现在并无定论,所以我们对先秦时期契约在诉讼中的地位和实际使用情况并不清楚。郑玄注《周礼》“凡以财狱讼者,正之以傅别、约剂”时说:“若今时市卖,为券书以别之,各得其一,讼则案券”[2],则说明了秦汉时期在诉讼中运用契约为证的实际状况。之后历代户婚田土的诉讼中,契约都是最重要的书面证据。
简介:按照“政府调控、市场供地、规范运作、依法管理”的要求,福建省研制开发了“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网上交易系统”。2005年9月,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在全国率先试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网上交易制度;2005年12月17日,建阳市国土资源局首家进行试运行,因系统出现故障,竞买人无法提交报价而告终;2006年1月18日开始,福建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技术部门排除系统故障,对可能出现的风险采取必要的规避措施,同时加强对系统的监控管理;3月27日,排除故障后的交易系统在宁德市运行成功,竞价40轮次,增值1050万元:4月28日。建阳市再次组织网上交易终获成功,并以84轮创下建阳市经营性土地招拍挂以来竞价轮次最高记录,价格增幅高达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