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权利通常是指法律权利。法律权利是指在法律支配和保护下,法律关系的主体可以自由地去做事情和享受利益,表现为法律关系主体有权做出一定行为和要求他人做出相应行为的能力,必要时还可以要求国家机关依据法律,运用强制手段实现其权益;职权则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法律在职务范围内代表国家处理事务的能力和责任,表现为拥有职权的机关或个人代表国家处理事务的范围和行动界限。虽然权利和职权都是和特定社会的法律相联系的,即都是依据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法律的规定和认可,都是具体的和法定的,并且都有阶级性和国家强制性,但是,二者却有严格的区别。
简介:适用宪法的基本权利的规定保护新兴权利的问题,在国外是新兴权利保护中重要的甚至是主要的方法。在我国,新兴权利保护实践有三种确认新兴权利为基本权利的方式:通过人大常委会对宪法的解释确认新兴权利的基本权利身份和位阶;通过司法解释创制规范的方式将特定的利益纳入宪法上已经明确规定的基本权利从而赋予其基本权利的资格;司法机关在具体个案中创造性地扩大解释现有的宪法基本权利规范,在既有宪法规范文本含义内创造出涵括新兴权利的新面向新空间。如何通过对宪法基本权利条款的解释性操作或者其他方法实现宪法基本权利规范与新兴权利的衔接与涵摄,是一个动态发展且永无终结的进程,基于不同的宪法架构和宪法适用传统(包括禁忌),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之间的互动需要找到妥当的桥梁。
简介:【摘要】 目的 分析针对育龄女性开展生殖健康权利知识宣教与综合咨询服务的作用。方法 随机纳入2022年1月-2023年1月育龄女性100名参与本次研究,同时将其分两组,50%女性分在参照组并给予常规计划生育服务,另外50%女性分在研究组给予生殖健康权利知识宣教与综合咨询服务,对比两组干预效果,统计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利知识评分及维权意识和行为评分,并调查女性满意度。结果 两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利知识评分及维权意识和行为评分对比,干预后研究组高于参照组(P<0.05);两组满意度对比,研究组高于参照组(P<0.05)。结论 针对育龄女性开展生殖健康权利知识宣教与综合咨询服务,可以有效提高育龄女性的生殖健康知识水平,增强其维权意识和行为能力,提升计划生育服务的质量和满意度。
简介:本文对航行权利与相关权利争端(哥斯达黎加诉尼加拉瓜)一案进行了简要概述,并分析了案件涉及的一些法律问题。
简介:《马尼拉宣言》强调旅游是“人人享有的权利”,而不是政府“发给公民的福利”。但在旅游发展过程中,人们却越来越忽略了旅游的权利理念,而功利性地把发展经济作为发展旅游的单一目的,形成了旅游的不公平现象。在进入21世纪人类强调“以人为本”发展理念的今天,我们对旅游的认识,也应该由单一的功利化目的——发展经济逐步回归到旅游的本质——把旅游作为人的基本权利。在这一认识的基础上,国家和地方政府及一切社会机构,都有责任和义务为人类旅游权利的实现提供政策保障、创造物质条件,特别是对低收入群体、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更应该通过政策、法规等手段,保障其旅游权利和旅游愿望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