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情感问题是康德道德哲学中一个既重要又常常被忽略的问题,本文致力于对康德道德哲学中的情感进行一个全面的挖掘、整理和阐释,并为情感在康德道德哲学中的角色给出一个合理的定位。基于康德道德哲学发展的内在逻辑,康德道德哲学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即道德形而上学的酝酿阶段、奠基阶段、完成阶段和“应用及扩展”阶段。在酝酿阶段,康德的道德哲学尚未成熟,哈奇森和卢梭先后对康德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后面三个阶段都属于成熟阶段,在其中的每一个阶段里,康德道德哲学的目标各不相同,与此相应,每个阶段都有一种主要类型的情感被突出出来,服务于该阶段的目标。与此相应,成熟时期的康德道德哲学中有三类情感,即作为动机的道德情感、支持性的道德情感和道德目的论下的非道德情感。作为动机的道德情感主要是敬重感;支持性的道德情感包含良知、爱、同情和友谊;而道德目的论下的非道德情感又包含三类:其一为本身与道德情感相类似的非道德情感,比如审美情感和宗教上的虔敬;其二为本身具有两面性的非道德情感,比如荣誉感;其三是本身在道德上为负面的非道德情感,比如权力欲和激情。
简介:美德与知识的关系问题是西方哲学史上一个十分重要但又充满争议的问题。苏格拉底提出的“美德就是知识”命题中的“知识”尽管也包含道德知识,但主要指的是理智知识,不仅如此,他的这一思想经由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还进一步提升成了一般哲学层面上的观点,并且构成了传统形而上学的特征。在区分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的基础上,康德区分了具有自然必然性的自然世界和具有自由必然性的道德世界,以及区分了研究自然世界的自然形而上学和研究道德世界的道德形而上学,据此,他在一般哲学的意义上把真与善区分开来,把求真(它以知识为目标)与求善(它以美德为目标)区分开来(它内在地包含了在伦理学的意义上把知识与美德区分开来),实现了在美德与知识问题上对于传统形而上学的超越。康德的超越其实是休谟区分事实命题与价值命题之思想的进一步发展,它是对美德与知识关系的正确处理,但是,如果不像康德那样把伦理学仅仅看成形式主义的唯动机论的伦理学的话,那么,像康德那样把理智知识完全排除在道德特别是道德判断之外的做法也会对伦理学造成某种伤害。
简介:在福柯看来,康德真正天才的地方在于,他通过将有限性奠基于先验的层次而翻转了先前在有限性中所包含的否定性的意义。但福柯却将先验主体置于生活、语言和劳动这一经验背景中。跟福柯一样,海德格尔也将康德通过转移到先验层面来克服经验有限性的尝试看作是康德之批判的(失败的)核心。他们都认为,康德在《人类学》中将对人的有限性问题的三个批判性考察重新置于中心,这是十分重要的;但在失败的原因何在这一点上却大相径庭:福柯认为基于人的解决办法从一开始就注定要失败,海德格尔则认为是康德在人的此在面前的退缩。于是他们提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补救策略:或者寻找一个对先验有限性进行重新诠释并使其相对化的非人类学方式,同时保留其基础性的视角,这是作为历史先验性研究的考古学的目标;抑或重新定义人的有限性自身,从而避免那种困扰着后康德哲学的经验一先验的混乱,并因而提出一种对生存的全新理解。我们应该如何处理有限性?福柯认为,康德的人类学的有限性是一种经验性的限制,但是也可以放到先验的立场上来了解,但这就与起源概念相矛盾,导致先验的有限性反过来取决于人的种种经验的限制。这就是理性的“盲点”,它能够使认知成为可能,但是无法从本质上被认识。关于起源的人类学悖论就是由于人自身的矛盾:起源只能通过经验时间来发生,但是时间自身的存在又必须被归因于先验主体。生命、语言和劳动不只是知识的对象,它们在人的先验有限性这一基础性的背景下被如此这般地给予,哥白尼式的逻辑被人类学转向所击败。是否可以认为福柯对海德格尔是一个暗示,即基础存在论能够在有限性分解之外提供给我们一个选择?通过基础存在论克服胡塞尔的先验现�
简介:在人的尊严这一研究领域,一方面学者们对康德推崇备至,另一方面许多学者对康德的引证乃至研究都充斥着误解。本文首先简述了学术界关于康德的尊严观的两种对立的诠释:一种观点认为,在康德看来,尊严就是内在的价值,它是尊重的基础,每个人都有尊严,所以人人都应该被尊重,因此人的尊严也是人权的基础。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在康德那里,根本没有作为形而上学属性的内在价值概念,人的尊严也不可能是尊重的基础,尊重的义务出自理性的绝对命令;康德的尊严观基本上属于传统范式,康德用尊严一词只是表达了一物比另一物高的关系,其中并不包含平等的含义,因此尊严也不可能是人权的基础。本文结合康德的文本,对康德关于尊严和价值、尊严和尊重、尊严和平等这三重关系做了阐释,分析了以上这两种对立诠释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第一,康德所谓人的尊严,首先是指有理性的人是自在目的,而不是工具,这表达了人格高于物品的思想。康德所谓内在价值或绝对价值,不是指一种形而上学的属性,而是指自在目的。如此理解内在价值,则以上两种解释之间的对立就能得以部分消除。第二,康德谈论人的尊严,其重点是强调道德是目的王国由理想变成现实的关键,也就是说,道德让人配享尊严。第三,对康德而言,人的尊严有两个层次:因具有理性而有道德能力从而具有尊严,和履行了道德义务而配享尊严。与此相对应,尊重也有两个层面:自我尊重和相互尊重的义务和因履行了道德义务从而配享尊重。第四,康德的尊严观在人有尊严而不同于物这一基本层面上包含平等的含义,但在其重视人因道德而配享尊严这一层面上则是不平等的。比起他谈尊严的文本来,康德的其他文本也许能对当代捍卫人权理论提供更大的支撑。
简介:对于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德国宗教哲学的发展来说,康德和赫尔德扮演了十分重要的理论角色。然而,这二人的宗教思想的理论趋向却又有天壤之别。康德的道德宗教深受启蒙运动的影响,同时又代表着启蒙运动发展的更高层次。这体现在康德一方面深刻批判了旧有的建立在自然理性基础上的近代理性主义宗教,同时又把宗教信仰的根基牢固树立在道德实践理性的基础上。而对于赫尔德来说,他的宗教思想关注的核心点从一开始就不是理性,而是人性,是作为活生生的信仰个体的生命感受和生活经验。正是这一差异使得赫尔德的宗教思想构成了对康德道德宗教的反动,同时也为施莱尔马赫宗教思想路向的形成奠定了有力的理论基础。
简介: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以隐喻的方式提出了两种国家政治模式,即机械模式和有机体模式,这种隐喻并非单纯着眼于修辞学上的效果,而是着眼于其哲学上的造型功能,甚至是哲学思考和言说的本质。后世哲学中的"概念隐喻"在康德这里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以帮助建构他自己全新的哲学思考。类比思维不只是达到语言效果的一种辅助手段,而且是正规的哲学思维方式,它表达的是无法用逻辑规则来限定的哲学思想。图型法和象征论在康德那里是把概念和直观联结起来的两种不同的方式,虽然后者被当作前者的补充,为的是在涉及理性概念(理念)时补知性范畴(概念)的图型之不足,但它本身也成为建构一个超越于认识论之上的哲学领域(实践哲学和美学及目的论)所必不可少的枢纽,它在理知世界的原则无法使自己显现为直观的情况下,以现象上可了解的方式得到了描述。类比法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已被采用了;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则以类比的"模型"代替了"图型"的作用;而在《判断力批判》中,有机体和自组织的概念为政治哲学中的那些理念提供了实在性的证据和理论的支持。康德在自然机械产物、人工制品(艺术品)和有机体之间所做的区别使政治实体在等级上凌驾于自然物之上,并通过将有机生命的合目的性原理转用于政治体制方面,而论证了民主共和体制对于专制独裁体制的优越性,而这种优越性并不在于那种外在表面的政治形式,而在于内在的精神实质。康德的身体政治学也不同于古代由一部分(头脑或心灵)支配其他部分(肢体)的身体政治学,而是主张每个平等的成员都先于国家,而国家同时也先于每个成员,它既不是回归古代的整体主义,也不是后现代的极端自由主义和个体主义,而是指向现代共和主义的进步方向的。
简介:"机械的"和"有机的",它们是目的论批判所借助的一种重要的思考媒介,是参照目的原因性的"远距离类比"。目的原因性是倚赖目的论判断力这一认识机能的,归根到底是不考虑任何经验性的自然规律而只通过理性才可能。由于整个现象界都可通过机械作用而生成出来的可能性是不能排除的,康德只有假定或引入物自体并配以智性直观的可能世界,才能给有机体和目的因果性提供彻底的可能性。合目的性原则作为一种理性批判原则,对于辨别合目的性或者目的论的滥用和弃用的形态仍然有借鉴意义;但康德把自然的最终目的定位于人的主观性状的形式方面,可能也错过了以感性为出发点的一种目的论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