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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未遂的成立要件的理解是我国刑法学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检验刑法学者有关刑法基本立场的试金石.目前有关这一问题的学说,多是从片面理解犯罪构成理论的角度出发,形式地分析探讨,存在许多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结合我国刑法规定具体犯罪的特点,完整地理解犯罪构成理论,对未遂的成立要件进行实质性的探讨.

  • 标签: 未遂犯 成立要件 刑法学 犯罪行为 行为犯 危险犯
  • 简介:特定的作为义务的存在是不作为犯罪成立的条件之一,也是认定不作为犯罪成立与否的核心问题之一,文章旨在探讨不作为犯罪义务来源中的一些争议问题,建议通过立法将其明确加以规范,以真正贯彻我国的罪刑法定原则。

  • 标签: 犯罪行为 作为 不作为
  • 简介:随着科技的发展和风险社会的到来,危险在刑法中的地位日益突出。因此,明确危险之危险状态的判断标准,既是司法实务中裁判危险是否成罪的关键,也是对危险理论相关争议进行廓清的一种有效手段。因此,需要在明确危险中相关概念的基础上,对危险状态判断的各家学说进行评析,进而提出危险状态评判的实质、时点和标准,并对具体危险和抽象危险中危险状态的判断提出基于中国立场的合理化建议。

  • 标签: 危险犯 危险状态 判断标准
  • 简介:<正>连续,是指行为人基于数个同一的犯罪故意,连续多次实行数个性质相同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形态。虽然我国现行刑法未对连续的构成要件作出规定,但目前我国审判实践却广泛运用连续的刑法学理论分析相关的犯罪形态,并普遍对所认定的连续采用按一罪从重处罚的原则。因而,从刑法学理论上对连续的构成特征作出科学解释,便对刑事司法实践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连续的基本构成特征,可归纳为以下几点:一、连续必须基于连续意图支配下的数个同一犯罪故意这是构成连续的主观要件。连续的这一主观特征具有如下几层涵义:

  • 标签: 连续犯罪 犯罪行为 犯罪故意 行为人 构成要件 犯罪对象
  • 简介:  案发一年来,他每天都祈祷能保住性命.  2008年8月1日9点30分,他被法警押送到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庭最后宣判:"张建辉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上缴国库."……

  • 标签: 害局长 局长犯 潜规则害
  • 简介:<正>过失犯罪论作为刑法理论中的一大板块,应当在整个刑法学理论体系中占有一席之地。然而,受社会性质、人类认识水平以及刑法思潮等因素的影响,过失理论一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只是到了近现代,随着社会生产、生活领域的高度复杂化、现代化,过失才作为一个突出问题引起人们的重视,过失理论才得以发展。

  • 标签: 过失犯罪 生活领域 认识水平 过失行为 社会生活 性问题
  • 简介:集合是指构成要件自身预设了同种行为反复实施的犯罪形态,反复实施的同种行为即使分别符合各个构成要件,但在性质上它们被包括地作为一罪评价和处断。立法对集合的规定并不都具有一目了然的明确性,在多数情况下,需要结合集合的构成特征进行分析确认。刑事立法的规定性是集合的重要法律特征,是其与连续等相近罪数形态区分的显著标志,也是集合以人格责任为其法理基础的立法体现。

  • 标签: 集合犯 法定性 人格责任论
  • 简介:罗马法上的私首先是与公相对立的,是指侵犯个人利益的不法行为,而私与准私的对立提出是以债的发生根据的四分法(契约-准契约,私-准私)为前提的,优士丁尼的《法学阶梯》分别规定了四种私(盗窃、抢劫、损害和侵辱)和四种准私(法官枉法裁判行为、抛掷或倒泼行为、放置或悬挂行为和属员致害行为)。对于私与准私的分类标准,学者分歧多多,提出了各种学说,但无法达成共识。虽然这样,罗马法上此种分类、体系及其争议,深深影响了西方国家的侵权法,形成了近现代侵权法的两大立法范式:法国模式和德国模式,其侵权行为的基本分类(侵权行为与准侵权行为)、过错责任的原则以及一般条款等最核心要素无一不是此种影响的结果,我国侵权法亦学习借鉴了其最终的理论发展成果。

  • 标签: 私犯 准私犯 侵权行为 准侵权行为 一般条款
  • 简介:【裁判要旨】行为人在部分实行已具有概括犯意的情况下,撮合他人与之共同实施抢劫行为,并促使其采用持枪的加重情节的方式,构成教唆而非精神性帮助。对此种教唆,按照其在案件中所起的地位作用,依照主犯处罚。

  • 标签: 教唆犯 持枪抢劫 他人 抢劫行为 加重情节 实行犯
  • 简介:<正>一、不等价于作为的不作为不作为犯罪确实是个令人头痛的问题。自近代刑法扬言与道德分道扬镳以来,处罚不作为在某种程度上展现了二者重归于好的契机。甚至可以说,刑法不曾背离"义务的道德",在不作为的处理上又把标尺向"愿望的道德"推进了一步。"如果说愿望的道德是以人类所能达致的最高境界作为出发点,义务的道德则是从最低点出发

  • 标签: 不作为犯 近代刑法 因果关系 实行行为 违法性 行为规范
  • 简介:一、问题提出:个人责任的再突破?地缘政治的变化、技术性的重组以及世界经济、金融体系和通信的全球化,使得组织犯罪及其跨国性的表现成为最令人不安的严重挑战之一,这一威胁对于发展中国家以及处于经济、政治体制转型期的国家尤为强烈。组织犯罪的内部分层反映了其成熟程度以及组织化程度,高密度的垂直分层为组织者的活动提供了良好的遮蔽,他们一般不直接参与犯罪活动,不与受害者正面接触,这也使得难以获取组织者实施犯罪的

  • 标签: 刑事责任构造 构造探讨 犯刑事责任
  • 简介:牵连属于刑法理论中的难点之一,在司法实践中影响也较大,在定罪量刑方面起到重要的作用。本文通过对方法牵连中的方法行为进行分析,提出方法行为与方法、实行行为、预备行为等概念的区别,以便实践中对方法牵连的准确把握。

  • 标签: 牵连犯 方法行为 方法 实行行为 预备行为
  • 简介:由特殊身分的性质决定,一般情况下,无身分之人只能构成真正身分中有身分者的组织、教唆或帮助,而不可能与有身分之人共同实行真正身分之罪。但是,当真正身分的实行行为为复合行为,或者真正身分为职务犯罪而其职务便利可以为无身分者与有身分者同时利用时,可以例外。无身分之人与有身分之人共同犯罪,原则上都应以真正身分之罪定罪处罚。但是,当无身分之人对有身分之人的身分并不明知时,可以分别定罪。

  • 标签: 身分 定罪 共同犯罪
  • 简介:文章以“不同交往理论”为基础,通过对国外关于建造独立监狱的现状进行分析,结合我国目前监狱设立的状况,提出建造独立贪污监狱的设想,以及在监狱建立过程中将会面临何种困难并提出相应解决措施.

  • 标签: 不同交往理论 贪污犯 独立监狱
  • 简介:想象竞合是指实施一个犯罪,其危害行为之全部或一部又基于另一罪过侵犯另一客体,而形成的一个危害行为触犯数个罪名的犯罪形态.它可以发生在实行之间、实行与非实行之间,以及非实行相互之间.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对想象竞合进行不同分类.

  • 标签: 想象竞合犯 实行犯 罪过
  • 简介:与外国刑法相较,我国刑法并未对各种罪数形态作出规定,因而罪数理论是对刑法规定的犯罪现象的某种理论概括。晚近以来,虽然从整体上看,罪数理论在体系上仍未脱离日本模式,但德国刑法理论中犯罪竞合的学说影响亦呈现渐次凌驾之势,基于此,本文在对吸收之存废问题加以检讨的基础上,提倡以吸收关系作为分析工具解释刑法问题。

  • 标签: 吸收犯 犯罪竞合 吸收关系
  • 简介:<正>一、问题的提出自启蒙时代以来,刑罚不再是统治者恣意使用的暴力手段,而必须满足特定的理性化要求。在保证预见可能性的前提下,国家只能以谦抑的刑罚实现法益保护目的。如果刑罚违背了这一理性,就必须予以排除。应当说,中止在排除刑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如果行为人在实施犯罪后及时避免了既遂,同时满足自动性的要求,他就不是刑罚惩罚的对象。在这里,自动性无疑成为解除行为人刑罚的关键推手。长久以来,自动性要件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实定法、理论学说及司法实务的认可,但是一旦涉及自动性的司法认定问题——如何判断行为人中止犯罪具有的自动性?——仍然缺乏清晰的回答。以至于有学者感叹,在中止的研究中,"最为值得讨论,也是问题最多的,就是犯罪中止的自动性(任意性)。"正如人们在实践中体会到

  • 标签: 自动性 司法认定 中止犯 犯罪中止 主观说 种类物
  • 简介:虽然众多司法解释明文规定数额加重犯能够成立未遂,但仍有许多学者提出反对意见,主要有加重犯无未遂说、量刑规则无未遂说、罪量加重构成要素无未遂说等多种观点,这些反对意见均值得商榷。由于行为构造完全不同,数额加重犯不是结果加重犯,不能用结果加重犯的理论来分析数额加重犯的问题。由于一个犯罪中只存在一个数额,不可能基本数额与加重数额同时并存,具体行为要么成立基本,要么成立加重犯,因此加重犯的成立不以基本的成立为前提。数额加重犯实际上有其独立而完整的亚犯罪构成,加重数额则是其构成要件要素而不是量刑规则,也是犯罪故意的认识内容。

  • 标签: 数额加重犯 未遂犯 结果加重犯 构成要件要素 量刑规则
  • 简介:沈阳"1·18"大案发生后,沈阳市检察院马上提前介入此案.经过调查发现,张氏三兄弟与其他两名罪犯在不到五年的时间内,有分有合,先后作案六起.抢劫杀人,造成三死四伤,可谓恶贯满盈.

  • 标签: 制造银行 服刑犯制造 银行劫案
  • 简介:在一个高度组织化的社会中,出现了利用组织运作参与和实施的新型犯罪即组织犯罪。组织对刑法教义学传统的个体归责模式提出严峻挑战。组织归责不是建立在对具体实行人的支配上,而是建立在透过组织运作对整体犯罪因果流程的掌控上。关于组织归责形式,间接正犯说、教唆说、共同正犯说之间展开了激烈的争论,最终建立在组织支配理论基础上的间接正犯说赢得多数学者的支持。针对组织支配的成立条件,学者提出了诸多商榷意见。总体来说,以“组织中下令者的权限”“组织逸睨法律运作”“具体实行人可替代性”与“组织特殊的犯罪准备”为基本内容的四要件说是合理的。

  • 标签: 组织犯 间接正犯 组织支配 组织归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