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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东亚金融货币合作的三大基本元素分别是流动支持、区域监测监控以及汇率协调。流动支持是互助救援机制的概括表现。目前有货币互换机制和亚洲债券基金两类形式。区域监测监控存在于东亚金融货币合作的各个阶段。目前已形成的机制有马尼拉框架组、东盟监督机制以及东盟+3监督机制。三大基本元素中较高层次的当属汇率协调。东亚汇率协调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进程。东亚各国需认清形势,将汇率协调的目标分为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在推进短期目标实现的同时逐步过渡到长期目标的阶段实施。

  • 标签: 流动性支持 区域监测监控 汇率协调
  • 简介:虽然仲裁已成为解决商事纠纷的重要法律方法,但国际金融借贷领域却习惯于采用法院诉讼方式处理争议.本文通过多个方面的对比分析,充分揭示了仲裁在解决国际金融借贷纠纷方面具有的明显优势.

  • 标签: 仲裁 借贷纠纷 商事纠纷 诉讼方式 法律方法 法院
  • 简介:金融科技的勃兴,伴随一系列的金融科技风险,应对其加强规制。行政许可是政府规制中常用的规制工具,行政许可功能优势、劣势并存,但相较于其他规制工具,有其应用优先金融科技风险对行政许可规制的应用造成了诸多现实挑战,主要体现在规制目标、规制理念不清晰、规制者知识基础匮乏、行政许可规制机制应用不足等方面。对于金融科技风险的规制,应明确金融安全、保护金融消费者的规制目标,明确防范风险、鼓励创新的规制理念;应强调规制者在风险识别和风险应对方面的规制知识学习和规制技术应用;应注重在市场准入、行为监管及许可执行、信息收集方面建构良好、有效的行政许可规制机制。

  • 标签: 金融科技风险 行政许可规制工具 应用建议
  • 简介:金融服务的横向规制不可能是不分金融业别的法律规则无差别的一体化适用,一体化监管也不应该是监管机构和金融法规的形式上的简单整合。所谓的横向规制只能是对符合金融业特质和规律的金融规则的一般概括和提炼。当下热议中的金融服务法只能是金融服务的一般性行为准则的体现,其功能仅在于提升服务品质,规范金融服务行为,保护消费者的普遍权利,而不可能是取代其他金融立法的无所不包的金融综合法。

  • 标签: 金融业别 纵向规制 横向规制 金融服务法
  • 简介:对于全球金融危机的发生、扩展和解决等重要问题,可以从经济法理论的视角进行解析。其中,金融危机的发生,是源于“两个失灵”,它从消极方面体现了加强经济法调整的重要价值;金融危机的扩展,同国内与国外经济、实体与虚拟经济、内部与外部经济等多重二元结构直接相关,需要运用经济法进行“辨证施治”;金融危机的解决,同样应当遵循经济法的三大基本原则,明晰相关主体的不同类型法律责任,并通过经济法的各个部门法的综合调整,来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 标签: 金融危机 经济法 理论解析
  • 简介:国际社会意识到,为了给予私人应有的法律保护,应该存在一种对国际金融机构的公众问责机制。在国际法律框架内,当私人利益受到国际金融机构侵害时,可以通过两种途径向机构问责:一是向国际金融机构内部的部门投诉,二是向所在国法院起诉。但实践中,这两种途径都没有为私人提供真正的法律救济。也就是说,目前的问责制尚不足以使国际金融机构为其违法行为负责。这种状况不符合国际法对国际金融机构的基本要求,也阻碍了私人受害方享受法律赋予的基本权利。在国际金融机构内部设立争端解决机构非常困难,适当扩大国内法院的管辖权,限制对“职能必要”过于宽泛的解释,应是一个可行的路径选择。

  • 标签: 国际金融机构 公众问责 管辖豁免 职能必要
  • 简介:衍生金融工具大部分是一种尚未属行的或正履行中的合约,它的出现和广泛应用给国际资本市场带来了新的活力和挑战,对现有财务会计理论和实务产生了明显的影响和冲击。为此,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加紧了对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研究,对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和披露也采取了较为切实可行的对策。

  • 标签: 衍生金融工具 权责发生制 确认 计量 金融风险 公允价值
  • 简介:民间金融的存在和发展具有其应然合法和实然合法。倘若脱离民间金融所生存和发展的具体语境,单纯从国家法一元化视角出发去讨论民间金融的合法或者非法,都是有失偏颇的。从国家法与民间法二元结构体系看,那些在国家法层面被认定为非法的民间金融活动,在民间法层面并不当然丧失其合法。因此,对民间金融必须立足于国家法与民间法二元结构的分析视角来加以考察,并通过适当的制度选择实现对其发展的规制和引导,而不是不加区别地一律予以打压和限制。

  • 标签: 民间金融 国家法 民间法 规制
  • 简介:<正>刑事政策学是根据刑事犯罪情况的变化,探究犯罪发生的原因,从总体上研讨对各类犯罪和不同的犯罪人如何适用刑罚,以达到预防犯罪和消除犯罪现象之目的。刑事政策是古今中外一切统治阶级及其学者们所密切关注和努力探讨的问题。刑事政策思想、理论一旦为立法者所接受,或成为统治阶级的基本政策,即对刑事法律的制定和修改具有指导作用,并在

  • 标签: 刑事政策学 惩办与宽大 犯罪行为 犯罪分子 刑罚制度 罪刑相适应
  • 简介:本文梳理和分析了联合国对死刑的政策,研究了控制死刑的途径,论述了死刑案件公开审判、死刑犯的权利、死刑的执行方式等重要问题。作者认为:根据联合国有关死刑问题的长期的政策,是否适用死刑应由各国根据本国的情况决定,不宜作强制要求。未废除死刑的国家可以通过实体法和程序法控制死刑的适用,提高死刑案件的办案质量。作者还提出了死刑案件处理的一些观点,如如何以程序控制死刑、死刑的执行方式的可选择。文章中的资料和观点对中国死刑案件的改革有理论和实践两方面的参考作用。

  • 标签: 联合国死刑政策 程序控制 权利保障
  • 简介:刑事政策轻缓化已是世界大势,不少国家在轻罪刑事政策的轻缓化方面积累了有益的经验。在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语境下,系统、深入地探讨轻罪刑事政策的研究概念、结构、根据、意义以及与相关范畴的关系等问题,探讨我国刑事立法、司法、监狱处遇等领域如何践行轻罪刑事政策,对于推动我国犯罪治理以及刑事政策体系科学化的进程是十分有益的。

  • 标签: 刑法学 轻罪 轻罪刑事政策
  • 简介:我国实行严格限制死刑适用的刑事政策,但是,这一刑事政策的法律制度设置存在着严重不足,死刑政策在制度层面上没有充分地得到落实,而且,死刑制度与死刑政策发生了某种背离.

  • 标签: 死刑 刑事政策 制度设置
  • 简介:改革开放以来,政策主要被看成法律实践的阻碍因素和影响法学"学科自主"的消极因素,这样的认识促成了制定法意义上的中国主流法治话语的形成。另一方面,在完成了对政策的批判任务后,中国的法理学试图将政策驱逐出其研究领域,"制定法"、"习惯"、"判例"成为中国法理学的研究重心,此即法理学研究中的"去政策化"。法理学研究的"去政策化"会带来诸多消极后果,法理学研究必须与制定法意义上的主流法治话语保持距离,惟此,法理学才能得到真正发展,而消除法理学研究"去政策化"的基本前提在于恢复"政策"的学术概念身份。

  • 标签: 政策 话语 制定法 主流 法治
  • 简介: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设置模式和权限配置是否科学合理,与竞争政策和产业政策能否协调发展关系密切,从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协同发展的视角来看,反垄断机构应采取法律执行与政策职能相统一的机构设置模式,应与产业监管机构共同行使政策管制行业的反垄断执法权,还应具有监督与竞争政策相悖的政府产业政策行为的权限。

  • 标签: 竞争政策 产业政策 反垄断执法机构
  • 简介:信用评级机构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一块重要内容,但是目前信用评级机构独立不强是最主要的问题。原因来自三个方面:信用评级机构的形成和发展受制于行政力量,发行人付费的模式存在不合理之处以及信用评级市场受控于美资。针对上述原因,在构建信用评级机构独立框架时,建议中央政府以上海为试点。整合国内信用评级市场、改变监管模式、组建自律机构、遏制外国资本对中国市场的渗透,同时完善以中国人民银行为主体的信用数据库。设立入门考试等制度。

  • 标签: 信用评级机构 独立性 上海 国际金融中心
  • 简介:金融机构说明义务的缺失和由此引起的金融消费者利益的损害是当前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它不仅关系到金融消费者的权益,同时直接放大了金融风险,威胁到金融体系的安全。由此,以金融消费者利益保护为中心来构建金融机构说明义务规则体系就显得十分迫切。对金融消费者进行特殊保护,构建金融机构强制说明义务规制和过错推定责任归责原则是较为可行的选择。

  • 标签: 金融消费者 金融机构 特别保护 强制说明义务
  • 简介:我国已经初步形成基本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金融发展的金融法治框架;金融法治建设面临的新态势可以概括为金融服务现代化,其基本特征有金融政策自由化、金融服务网络化、金融企业巨型化和金融服务贸易全球化等;我国金融法治的重构,应以"推动金融服务现代化"为根本任务,并应遵循"法治先行、服务为本、整体设计、重点推进"的方针.

  • 标签: 金融服务贸易 中国 金融企业 自由化 金融发展 金融政策
  • 简介:金融机构因经营失败退出市场,是市场竞争的必然结果,在经济发达国家较为常见,亦有妥善而有效的退出机制.随着金融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我国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严重、濒临破产倒闭的金融机构,但目前尚无一套系统的、操作强的处理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法律制度.我国应建立和完善现代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立法所应追求的价值理念,以期为其法律制度的构建提供理论基础.

  • 标签: 金融机构 市场退出 安全 效率 公平
  • 简介:我国目前存在民间金融严重不规范的现象,学界、实务界均在热议目前面临的问题及解决对策。本文从比较法视角出发,考察日本民间金融的方式以及非法融资。主要对非法融资出现的缘由、日本采取的措施进行探讨,并总结从中所获的启示。本文介绍了日本非法民间金融中的消费金融公司、地下钱庄的高利贷现象,因法律修改不当导致反作用,进而衍生出的新的、不规范的非法民间金融的现象。虽然两国国情大不同,但希望借此引发更多思考,共同探讨完善对策。

  • 标签: 日本民间金融 非法民间借贷 对策 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