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现状与规模我国目前的信托投资机构都是在1980年以后相继建立起来的,至1994年底,各类信托投资机构总数已达391家,总资产规模约6400亿元,占全部金融资产10%左右.其中原银行系统主办的金融信托投资机构占半数,其它是财政、各部委和地方开办的非金融信托投资机构.1995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由于法律规定银行与信托投资业不可混合经营,造成金融信托投资机构与银行脱钩,并有一批如建行分行、工行分行等级别所设立的信托投资公司被撤消,金融类信托投资机构又进行了一次大整顿.虽然信托投资机构从成立至今已经历三次大整顿,但其业务量仍不可低估,截止1996年第四季度末,仅金融信托投资机构的各项存款余额就达2474.59亿元,各项贷款余额为2336.90亿元,投资额达481.03亿元,从金融统计数据上显示,其业务量已与几家其他银行(指工行、交行、农行、建行和中行五大银行以外的几家规模较大的银行,如光大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等)的总额相仿,说明它在我国整个金融体系中的份量已不可轻视.
简介:<正>我主持县政府的工作以来,一直主管审计工作。我认为,要充分发挥审计部门的作用,必须做到"认识上到位,领导上重视,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先说认识上到位。只有认识到位,才能在研究工作,部署任务时合理地摆正审计的位置,充分发挥其作用,当然这种认识也是由浅入深,逐步明确的。《宪法》明确规定:国家设立审计机关,实施审计监督制度。党的十四大在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要求强化审计和经济监督,健全科学的宏观管理体制与方法。十四届三中全会和省六次党代会也都对强化审计监督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些都表明了审计监督在国家的经济监督体系中具有较高的层次,是国民经济宏观调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审计必将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