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通过对"法盲"这一当下中国法治现实存在之事物/现象的分析,试图将法盲的存在放置在"法的统治"和"国家治理"的宏观背景下进行理解,进而以此来勾勒一条区别于西方法治的有关中国本土法治的发展图谱。具体而言,本文通过将法律知识区分为"法律的基础性知识"和"法律的技术性知识",并根据公民对这两种不同法律知识各自不同的认识和态度,从而将"法盲"这个日常生活中随意使用的整体性概念界分成"敌对性法盲"、"被动性法盲"和"挑战性法盲"三组不同的范畴。把法盲与法治的关系纳入到建构"人民共和国"这一伟大政治理想的视域中进行理解,法治的运作策略也就变成一种具体而微的类分治理。正是通过对敌对性法盲的征服和对被动性法盲的教育,以及对挑战性法盲的细心保存和有条件支持,国家治理的理性由此得以展现:即国家治理的逻辑既不是纯粹的法的统治,也不是多数人决定的人民民主,而是平衡于两者之间的共和宪政。
简介:<正>我们必须进行宣传,使人们了解,毒品之所以非法是因为它造成问题,而不是因为毒品是非法的才成为问题。——科菲·安南最好的社会政策就是最好的刑事政策。——李斯特一、引言近几年来,受国际毒情影响,制毒、贩毒、吸毒在我国有愈演愈烈的趋势,禁毒工作已经成为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禁毒法草案的起草工作也提到了议事日程。目前,毒品问题已成为全球性的社会顽疾,严重威胁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它几乎影响世界每个国家。根据联合国发布的《2006年度世界禁毒报告》,毒品贩运已涉及170多个国家和地区,130多个国家和地区存在毒品消费问题;全球每年毒品交易额达8000
简介:尽管“治理”迄今为止并没有一个确切的定义,然而,它至少包括三种主要含义。“治理”的第一种含义指各种在国家体系之外的非主权国家主体的国际合作。这个意义上的“治理”概念源于有关全球化的文献,它强调主权国家的治理权责正在向非正式的横向合作和欧盟这样的超国家主体让渡。“治理”的第二种含义是将治理等同于公共管理,即有效地履行国家政策。这种解释的出现是由于人们意识到全球贫困的根源在于腐败和国家能力孱弱。“治理”的第三种含义是通过社会网络和其他非等级制的机制来规范社会行为。第一种和第三种“治理”的含义淡化了传统的国家权威,它们更多地支持新兴的、跨国的或市民社会的行动者。这些潮流也引发了人们对现代政府运作的透明程度和问责机制等问题的担忧。
简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人民主体地位的体现,切实发挥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国家治理功能,不仅关系到我们的制度优势能否得到更好的体现,进一步增强我们的制度自信,更关系到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能否全面实现。在此意义上,当前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对国家治理现代化有着双重的指向性意义:一是制度意义,亦即人大理念、规范、体制机制的不断完善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核心内涵;二是功能意义,亦即充分发挥人大制度的实践功能,推进国家以科学、民主、法治的现代化方式进行有效治理,这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集中体现。二者的有机结合构成人大制度之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完整涵义。
简介:公司治理没有统一的概念。比较约定俗成的观点是,公司治理是指管理和控制公司的制度。公司治理也被宽泛地理解为一整套决定公司行为、公司控制者行使控制权以及公司风险和收益承担的法律、文化和制度安排。新经济学的方法是解读公司和与公司有关的主体之间的关系。这个分析方法将以公司为核心的内部人和外部人之间的关系引入到研究框架之中。如此一来,作为学术概念的“治理”,就指代与公司有关的当事方之间的结构安排,以处理他们之间的契约和自愿形成的关系。法学界的基本共识是,公司治理调整公司机构之间的代理关系,解决(经济学意义上的)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协调和一致。
简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不断提升国家治理能力,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进行了全面战略部署,必将为中国未来的可持续协调发展提供强大推动力,全面促进国家治理模式的现代转型。本文从六个方面探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