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基于独立司法,特别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权挑战了民主制度基础性原则的假设,美国宪法学者投入了很多精力来解决所谓“反多数人难题”。而政治学研究则显示,在大多数情况下,联邦最高法院与民意机构保持了一致。然而,本文认为“反多数人难题”极少反映了联邦最高法院的运作常态,因为只有很少的判决是关于国会立法的。因而,一方面,“反多数人难题”并不能代表整体的态势;另一方面,政治学者的解读也显示了对于联邦最高法院的回应性的过度乐观。本文认为弱回应性不应当是一个问题,反而是公众得以保持他们对于最高法院长期信赖的事实基础,是联邦最高法院作为一种独立的政治存在的合法性源泉,是司法独立保障制度有效运作的很好体现,是成熟民主正常运作的必备要素。本文利用已有的政治学成果,运用计量方法从总体上分析了公众意见和联邦最高法院判决间的关系。统计结果显示公众的政治态度很少影响到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方向。而法院意识形态和下级法院的自由派判决作为更有力的影响因子是更好的预测最高法院判决的变量。
简介:在美国,新闻自由通常被称为宪法的“第四权”,在美国宪法第一和第十四条修正案的保护之下,新闻媒体成为民间监督政府的重要路径。美国宪法保护的言论和出版自由是通过一系列的案件确立的。1964年的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第一次确立这样的原则政府公职人员因处理公务遭受可能使个人名誉受损的批评和指责,不能以诽谤罪起诉和要求金钱赔偿,除非能证明这种指责具有“真正的恶意”。而本案则将“真正的恶意”原则的适用范围第一次从公职人员扩大到公众人物,而公众人物的具体范围则由法官酌情掌握。这样一来,不仅是公职人员,社会各行各业甚至是某一社区的名人都要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自本案以后,诽谤法的重点从刑事救济转向民事救济,从保护绝对的社会价值转向维护正当的个人权益,体现了美国倡导公众自由、保护个人权利的宪法精神。
简介:公众参与是法学界新兴的研究热点,其作为一个促进政府科学民主决策的理念,在行政法学界已经受到广泛的认可。然而,也正是由于其"新兴",法学界已有的奠基性研究主要聚焦于阐述公众参与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较少涉及以网络形式出现的公众参与。但是,从中国的行政决策实践来看,互联网作为一种覆盖范围广、传播速度快的现代信息交流工具,已经成为政府作出行政决策时收集民意、汇聚民心的重要平台。因此,有必要对以网络形式出现的公众参与进行专门论述,这正是本文的出发点。本文首先介绍了公众参与和价值聚合型公众参与的基本理论,并在此基础上论述了价值聚合型的网络公众参与,最后结合南京市汉口路西延工程这项具体的行政决策阐述了网络公众参与在其中起到的价值聚合作用。
简介:在社会转型纵深发展的历史时期,刑法公众认同承载着刑事法治模式由“政法法治”向“公信法治”的转型和刑事话语模式由“精英话语”向“公众话语”的转型。刑法公众认同的倡导在催生实践刑法观和理性交往刑法观之后所迈向的是“民本刑法观”,而“民本刑法观”可通过人民的刑法获得感予以深化。进一步地,刑法公众认同的倡导在呼唤刑法学理论的“融合范式”之中给出了“整体刑法学”的路径预示。刑事法治模式和刑事话语模式的转型承载、“民本刑法观”的思维导向与“整体刑法学”的路径预示,又反过来共同提升了刑法公众认同的问题意义和《刑法公众认同研究》一书的出版意义。
简介:核能对我国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根据相关政策,中国正大力推进核电建设。但民众的“核恐惧”一直挥之不去,成为核能发展的致命阻力,如首批内陆核电项目之一彭泽核电站,就因邻县居民的强烈反对而停建至今,很大程度上缘于失范的公众参与。以彭泽核电争议为切入点,可管窥我国民用核能公众参与的现状:缺乏专门立法规制、涉核信息不对称和民意征求浅尝辄止。问题的症结在于利益驱使下过分强调行政控制,消极应付公众参与。为完善现状,民用核能管理方应顺应行政控制“松绑”的趋势,逐步促进核公众参与机制的建立,具体可从指导层面、运行层面和保障层面入手,通过指导文件带动整体立法,确立全过程核信息公开制度、征求意见制度和强制听证制度,并运用核知识宣传教育制度和追责救济制度保障参与的科举进行。
简介:2005—2016年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系统的数据表明,我国立法电子参与的人数规模有限且参与度较低;评论意见总量较少且结构不均、深度不足;各法律部门法律草案的电子参与状况差别显著。这源于公民参与动力不足且参与能力有限;现有制度设计未完全契合电子参与的客观运行规律;数字鸿沟和公众信息获取媒介习惯改变带来客观挑战;征求意见系统用户体验性差增加了参与成本。对此,要提升我国立法电子参与的有效性,应首先引入电子参与法律制度和多元评估机制,以增强公众参与动力;其次,应优化整合参与渠道、推动多元化参与方式并建立常态智能的反馈机制,以契合电子参与客观运行规律;最后,应转换系统运行逻辑、提升系统用户易用性,并探索大数据时代的“智慧型参与”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