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最近读我国著名民法学者梁慧星先生的《裁判的方法》,受益匪浅。这本书是根据梁先生在法官培训班上的授课整理编写而成的,由于面对的是全国各地各级的法官,又是口头授课的形式,因此,具有口语化和形象化的特点。与通常晦涩难懂的法学专著相比,这本书读起来非但不吃力,反而备感趣味无穷,好像亲身坐在梁先生的讲堂,听他用深入浅出的语言和丰富生动的实际案例,将法学理论和实践中的大学问、大道理娓娓道来。
简介:某日,笔者偶然在网上看到一则被网民们多处转载的贴子,好奇心驱使我耐心地读完了贴中的内容,读后深受感动、感慨颇深,进而促使笔者不自量地撰写此文。以为从事法院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者们提供一个共同探讨的空间,促进法院思想政治工作的成效,尽些微薄之力。
简介:本书是国内第一部从数学角度研究法律文化的专著。作者提出了一个全新的观点,认为数学理性是西方理性精神的核心,对西方文化具有文化解释的功能。西方的法律观念、法律价值、法律思维方式等深受数学理性的影响,研究西方法律文化绝不能忽视数学理性。作者从数学理性的角度对西方的许多法律文化现象作了令人耳目一新的阐释,对研究西方法律文化的历史发展、法律价值观念的形成以及法律方法、法律思维等都具有极高的参考价值。
简介:对于朗·富勒的贡献,人们似乎片面地将他定格在“法律的道德性”问题上,其实富勒的研究范围和理论贡献远不止于此,法律思维和法律方法同样是他毕生所关注的问题域,代表性作品有《法律的虚构》,……虚构是沟通概念与现实的桥梁,也是法律思维的必要维度。加强法律虚构理论的研究,对改变我们传统的政法思维、正确对待法律与建设法治国都十分有益。
简介:由于受传统法学理论的惯性思维支配,对经济法体系的认识总是以调整对象(特定经济关系)为认知起点,而我国经济法学者至今仍对调整对象范围的认识上存在分歧,由此对经济法体系的具体规范构成也就难以达成共识,本文则抛开抽象的经济关系而从具体的经济政策手段入手来佐证经济法体系的具体规范构成。
简介:刚刚闭幕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一方面全面总结了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工作情况。习总书记在工作报告中说:"一年来,中央政治局在推进各项工作的同时,重点抓了四件大事"。其中第一件大事就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另一方面,五中全会全面贯彻三、四中全会精神,是贯彻落实三、四中全会的新部署、新要求。五中全会不仅对十三五期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全面规划,而且对未
简介:我国刑法学从形式角度对目的犯进行分类,德日刑法学从实质角度对目的犯进行分类。目的犯理论的提出和发展是类型思维的产物。根据类型的层次性,可以将非法定目的犯分为真正和不真正非法定目的犯。这种分类有利于深化对目的犯主观要素及目的犯法律适用的理解。
简介:本文以国外学者对语篇构建以及思维模式的论述为对照,对四川外语学院三个班的本科一年级学生和一个研究生班的学生进行分组调查.统计结果分析表明,文化差异对学生的思维模式以及他们在写作过程中的语篇组织都有很大的影响.要以此来使学生注意到这种差异,从而对西方的思维模式和语篇构建方式进行有效的模仿,才能写出更地道的英语作文.
简介:法律实践需要相应的法学方法与之相配。类型思维是现代法律哲学、法律社会学理论中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对抽象与具体、普遍与特殊之间关系的一个特别概说,并在民法的理论与实践中得到广泛的应用。类型思维包含着法律证成、法律证实、法律可变、法律可用等多方面的实践因子。在法律推理、法律补充、法律平衡、立法等法律实践中被广泛地利用。在民法中,无论是民法典,还是民法概念、民法原则、民法规则等,在极大的程度上都是类型思维的产物,而且都以类型罗列的方式而存在。
简介:"反多数难题"是美国宪法学中聚讼纷纭的经典议题,其中有两条重要的线索,即以伊利的"代议增强论"为代表的"程序宪法"论和以却伯的"看不见的宪法"为代表的"高级法论",前者是程序思维的体现,后者是实质思维的体现;而在两者分歧中则展现了这两种法律思维彼此之间的张力。虽然"反多数难题"是美国宪政中的一个独有难题,但其中的程序思维和实质思维及其互相之间的关系命题,却是具有普遍意义和参考价值的。
简介: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揭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是以近代的簿计制度为前提的,它使得用理性的、和平的方式追逐利润的不断再生成为可能。秉承韦伯的这一分析,黄仁宇认为中国古代社会的瓶颈性问题在于:社会发展到已经需要用数目字来管理的规模时,文化却没有发育出能用数目字来管理的智慧和技术。近代法社会学从韦伯时代始,已经逐步达成一个共识:形式合理性的法实现了手段和程序的可计算性、可预期性,是法律走向现代化的形态。而在黄仁宇看来,中国古代以道德代法律的治理模式阻碍了法律走向可计算、可预期的现代形态。
简介:在社会学视野中,将习惯视为与国家法并列的'民间法'.其实,'习惯'乃是物质生活条件中生存并制约着法律创制,具有民族特性的'法权关系'.遵从这种'习惯法权'实则是一种'恢复理性原本意蕴'之真实的理性思维方式.权利确认的逻辑告诉我们,国家欲颁行'良法',就必须关注并遵从具有'先在性'意义的'习惯法权'.
简介:近年来,法学专业案例教学广泛开展,特别是专门的案例教学课有效地改变了过去寓案例于相关课程教学之中的不足,克服了过去案例主要用于对法条诠释的不足,使案例教学朝职业训练方向发展。本文拟以'赵C姓名权'案为例,对案例教学作些探讨,特别是探讨如何将理论学习、学术研究与职业能力、实践工作衔接起来,在强调实践教学、传授职业技能的同时,保持理论学习和学术研究的传统,最大限度地发挥案例教学的功效。
简介:从“依法执政”到“依宪执政”表达了人们对于政府执政依据的更高要求,它实质上是将法律置于宪法的天平之上,是在注重政府行政分支依法执法、司法分支依法司法的观念下,进一步主张立法分支应当依宪立法。本文立基于形式意义的“依宪执政”,以中国现行宪法文本为例,考察了这种意义的“依宪执政”在我国实践中的不可欲性,进而讨论导致我国现行宪法文本这种难以甚至无法作为形式意义“依宪执政”的依据的原因乃在于立宪思维存在的若干误区。最终,为了使“执政”有可行的宪法文本依据,我们还是不得不回归到讨论实质意义的“依宪执政”的前提上来。
简介:当读者看到本书中译本之际,不知道是否还可以说,这是波斯纳法官的最新著作:因为他的《法律与文学》第三版已预告“即出”。尽管讨论的主要是美国的法官和司法,本书对于中国当下的法官、法学人乃至法律人却都有重要的实践和学术启示、参考甚或是指导意义。我先简单概括阅读后感受最强烈的,尽管未必是波斯纳着重传达的一些要点。
简介:公司机会原则的适用主体总体上可以准确地界定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控股股东,不包括监事和独立董事。公司机会的认定取决于是否源于职务便利获取,而不应限定为是否在执行职务过程中获取。公司机会原则与竞业禁止存在竞合,但是两者又各有不同,不应将二者混淆。公司机会原则与保密义务存在牵连,需要分清。违反公司机会原则,公司享有归入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特定情形下,公司可以向机会提供的第三人索赔。
简介:<正>杨海坤教授是辛勤的学者,其虽已年过花甲,但强烈学术的使命感使其从未停止过对学术的追求。2008年岁末,其又与章志远教授合作推出了新著《中国特色政府法治论研究》。该著作语言平实,观点深邃,深入浅出地阐述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法治论的基本思想。全书共46万字,十章,体例科学,论证严密。绪论部分重申并升华了其主张的在实现
简介:台湾地区的"法务部"为有效遏阻违法酒驾继续危害社会,曾建议其"内政部"效法大陆地区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修改"社会秩序维护法",增订酒驾条款,冀图以行政拘留之处罚手段,以防制酒驾再犯。大陆地区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台湾地区的"社维法"均将拘留纳入处罚种类,两者均属行政罚,区别在于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行政拘留规定,系由公安机关裁处,而"社维法"之拘留须由地方法院简易庭裁定。双方治安管理法制各具特色,有值得彼此借镜相互学习之处,亦均有检讨改进之空间,有必要做更进一步比较分析,以供参考。
简介:提出并阐述在医疗纠纷司法鉴定中,技术鉴定必须遵循医事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以审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法定义务为路径,判断是否存在医疗过错行为的法律思维。
简介:思维本身具备哲学属性,法治思维有着哲学与法律进一步联结的丰厚意蕴。检察官的伦理是确定的职业伦理,我国刑事起诉书说理性的不足与忽略对检察职业伦理良善目的的实现起着消极的作用。从逻辑到经验、从知}生到理性、从主观到主体、从实体性到生成性这四种哲学思维的方式有助手检察官法治思维的养成。
认识裁判的思维过程——读梁慧星先生的《裁判的方法》
初析思想政治教育方法中“硬币”思维的建构
数学精神与法律文化
虚构:法律思维的必要之维——朗·富勒《法律的虚构》译后
再论我国经济法的体系——从经济政策的手段思维
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经济社会发展
类型思维下的目的犯——真正非法定目的犯概念之提倡
文化差异对外语写作中语篇构建和思维模式的影响
法律的类型思维及其实践性分析——以民法为分析对象
从却伯对伊利的批判看“反多数难题”中的程序思维
简评《法律文化的数学解释》
遵从习惯是一种理性思维方式——我为何提出“习惯法权”概念
案例教学如何嵌入学术思维——以“赵C姓名权”案为例
立宪思维与“依宪执政”的悖论——以现行中国宪法文本为例
经验地理解法官的思维和行为——波斯纳《法官如何思考》译后
裁判思维下的公司机会原则——以《公司法》第149条为中心
政府法治理论的创新思维——评《中国特色政府法治论研究》
海峡两岸治安管理处罚法制之比较与借镜思维
试析医疗过错判断的法律思维——以审查医方法定义务为路径
论我国检察官法治思维的养成——以起诉书的改革为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