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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减刑、假释作为一项重要的行刑制度,是有效调动服刑人员认真接受改造、提高改造质量,使罪犯早日回归社会的重要的手段。但是,在当前运行的减刑、假释程序中存在监狱建议权侵蚀法院审判权、检察机关监督手段疲软、当事人诉讼参与权过少等弊端。针对现行减刑、假释中存在的问题,需要通过对相关法律的修改完善.重新构置减刑、假释程序,扩大减刑、假释运行的公开程度,加强检察机关监督力度,赋予当事人必要的诉讼参与权,来实现减刑、假释的公正。

  • 标签: 减刑 假释程序 弊端 重构 公正
  • 简介:自2010年以来,我国法律逐步确立了一套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程序。在审判前阶段,检察机关通过侦查监督、核查、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来主导着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在审判阶段,法律对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启动作出了一些限制,确立了程序性审查前置、先行调查以及当庭裁决等原则,对非法证据排除的初步审查和正式调查作出了程序上的规范,强化了庭前会议的诉讼功能,确立了完整的正式调查程序构造,确立了两种程序救济方式。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有效实施,取决于一系列制度的保障,其中检察机关的主导地位、律师辩护权的有效保障、法院自由裁量权的限制以及法院审判独立性和权威性的加强,属于其中最为重要的制约因素。

  • 标签: 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核查程序 先行调查原则 庭前会议 正式调查
  • 简介:自清末资议局选举后,历届中国政府都试行了现代意义上政治选举,随着选举活动的开展,选举纠纷和选举诉讼也日益增多。选举诉讼因公众参与政治选举而引起,是近代西方政治法律文化冲击传统社会的产物,反映着中国社会政治发展形态和法律文化的变迁。所谓选举诉讼,“乃选举人或候选人确认办理选务人员或其他选举人及候选人有威胁利诱或其他舞弊情事时,或确认当选人资格不符,或所得票数不实,及候选人确认其本人所得票数被计算错误的,于法定期限内向法定机关提出诉讼之谓”。[1]有广义和狭义两种涵义。[2]广义上选举诉讼是既包含追究选举违法者责任的刑事诉讼,也包含选举无效和当选无效等事关选举效果的民事诉讼,还可涉及追究行政责任的行政诉讼。狭义上的选举诉讼仅是针对选举效力(选举无效、当选无效等)问题提起的诉讼。本文关注对象是狭义上的选举诉讼,具体而言,是民国后期国统区参照民事诉讼程序审理的选举诉讼的司法体制。

  • 标签: 民事诉讼程序 政治选举 民国后期 国统区 选举诉讼 中国社会
  • 简介: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案例2号涉及二审中诉讼外和解协议与一审生效判决的效力关系问题。严仁群博士撰写的《二审和解后的法理逻辑:评第一批指导案例之“吴梅案”》认为指导案例2号存在全面的瑕疵和不足,法院对和解协议争执的程序处理更是存在根本性缺陷。严博士的上述研究混淆了立法论与解释论,立论和说理的逻辑自洽性不足,比较法分析不尽深入,错误判断了“吴梅案”中诉讼外和解的性质及其与确定判决的关系。“吴梅案”中和解在性质上属于比较法上的“不执行契约”,绝非私法上的和解契约。从解释论的角度,指导案例2号是对我国民事司法实务中成型了的程序运作方式的确认,符合我国现行民事诉讼制度。从立法论的角度,则应该建立债务人异议之诉处理确定判决外和解与确定判决的关系。

  • 标签: 指导案例2号 和解协议 不执行契约 债务人异议之诉
  • 简介:各国民事司法改革的普遍趋势是:一方面以保障当事人的裁判请求权为最高理念,另一方面鼓励当事人使用替代诉讼的纠纷解决机制解决纠纷。诉讼前置程序的设置符合民事司法改革的要求。域外一些国家和地区法律上存在各具特色的诉讼前置程序,值得我国借鉴。我国现行的诉讼前置程序尚存在一些缺陷,有必要进行改革和完善。我国诉讼前置程序的设置应当遵循程序相称原理、系争外利益保护原理、程序选择权保护原理、司法资源合理配置原理。国家设置诉讼前置程序,应当通过法律予以规定,同时允许纠纷当事人双方约定诉讼前置程序。我国应当取消现行的劳动争议(含人事争议)仲裁作为诉讼前置程序,代之以将劳动争议(含人事争议)诉前调解作为诉讼的前置程序,并将劳动争议(含人事争议)仲裁改造为当事人约定的诉讼前置程序;取消行政处罚和刑事制裁的证券虚假陈述侵权诉讼前置程序;增设诉前调解程序作为诉讼前置程序

  • 标签: 裁判请求权 诉讼前置程序 劳动争议仲裁 人事争议仲裁 诉前调解
  • 简介:台湾学者邱联恭教授提出了诉讼法理与非讼法理交错适用理论,家事事件程序交错适用诉讼法理和非讼法理是必要的和可能的,通常有三种情形。家事诉讼与非讼的集中交错以裁量权和对审权为中心。家事审判职权主义的特征使它与非讼程序有着某些相统点,因此家事诉讼事件可以一定程度的非讼化。

  • 标签: 诉讼法理与非讼法理交错 家事事件程序法理 非讼化
  • 简介:《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第十九条对执行程序中允许抵销的情形进行了严格限制,违背了实体法上抵销制度的基本原理,有违当事人权利保障之平等性。在执行程序中,抵销权的行使不以主动债权须经过裁判确定为前提,亦不以相对方的认可或同意为条件。但执行程序中的抵销不能直接排除执行依据的执行力和债权人的强制执行请求权,合理的救济程序是设立债务人异议之诉制度,且前诉判决之既判力对执行程序中抵销权之行使不具有遮断效。在现行制度下,被执行人只能通过另诉方式主张抵销债权,但在程序机制的处理上,有必要使该诉讼与实体法上的抵销制度以及中止执行制度结合起来,以便保障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 标签: 强制执行 抵销 债务人异议之诉
  • 简介:<正>中国大陆行政法学的崛起和发展是同改革开放、民主法制健全的过程同步的,十多年来,行政立法的速度和质量令世界瞩目。最近,大陆行政法学者的兴趣几乎集中到行政程序法典化这一课题上,这并非偶然。对此,笔者满怀激越之情,并以冷静的目光审视各国、各地区行政程序法典化的历史,对其成困、趋向以及对我国立法的借鉴意义作出分析,期待得到同行的指正。

  • 标签: 中国行政程序法典 行政程序法典化 行政机关 立法构想 行政法学 行政行为
  • 简介:程序公正的标准在国外的研究由来已久,我国学得近来也开始研究之。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中,程序公正标准有所体现,但在实践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审判独立没有真正实现,控辩双方的地位不能平等,在庭审中未能严格贯彻直接言词原则等等。

  • 标签: 程序公正 刑事审判 中国 直接言词原则 审判独立
  • 简介:简论反垄断机构及其特别程序姜建初,李功国市场经济,是以竞争为主要推动力而发展的经济体制,市场的缺陷之一,在于市场经济的竞争中不断地产生着一种垄断的趋向,一旦形成垄断,将反过来遏制市场的竞争机制,使经济运行非市场化。因此,以法律的力量弥补市场缺陷,限制...

  • 标签: 反垄断机构 反垄断立法 垄断法 公正交易委员会 竞争管理机构 竞争法
  • 简介:简易程序是相对于普通程序而言的,它是对普通审判程序的一些环节、步骤加以不同程度的简化,从而使刑事案件得以快速处理的审判程序。我国也在1996年修正刑事诉讼法时新增了简易程序,但是由于程序设计及运作环境等方面的原因,简易程序的适用率很低,并未达到立法者预期的目的,在实践中也出现了各种问题。对影响程序设计和运作的社会背景、司法环境等相关因素进行客观、系统的评判和分析,使我们在对国外简易程序的比较研究中思考得更为全面和深入,从而避免在程序借鉴和移植中南橘北枳。

  • 标签: 刑事诉讼 简易程序 中国 司法环境 中外比较 正当性评价
  • 简介:刑事速裁程序证明标准在规范和实践中出现分离,司法实践中的刑事速裁证明标准实质上低于规范中的证明标准。这种分离与庭审虚化带来的证明方法不足、公诉证明标准的扩张适用以及不当的司法改革政绩追求有关。刑事速裁程序证明标准的降低具有不可避免性。设置分层次的刑事速裁证明标准,对被告人供述自愿性的证明须达至"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其他犯罪事实和量刑事实证明达至"大致的心证"即可。

  • 标签: 刑事速裁程序 证明标准 庭审虚化
  • 简介:<正>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以法定方式督促债务人履行到期债务,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为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依法发出支付令,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如不提出异议,债权人即可以支付令为根据,请求强制执行,这一特殊程序称为督促程序。我国实行改革开放的政策,促进了经济交往,这一过程中难免产生各种法律问题,迅速合理地解决这些法律问题,可以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安定,否则就可能导致经济发展的滞碍。社会生活中

  • 标签: 督促程序 发布支付令 债权人 人民法 债务人 通常诉讼程序
  • 简介:汉代的民事诉讼在汉代社会现实中具有较明显的实态.讼之所及,多为租税、财货乃至田产,表明人们在概念上已经有所区分,人们因民事纠纷而"诣乡县讼",可知民事审判是地方官吏的基本职能之一.又以出土汉简及传世文献见之,民事诉讼的程序化已相当明显,由此反映了汉代法制建设中的一个重要方面.

  • 标签: 汉代 民事诉讼 程序
  • 简介:通过对"错案"标准的确定依据--"客观真实"标准的分析,认为"错案"标准本身就是模糊不清、难以把握的,"错案"的评判主体应该是当事人而不是人民法院,并由此提出了取消法院依职权再审方式的观点,希望借此引起人们对重修再审程序的思考和重视.

  • 标签: 民事再审程序 "错案"标准 评判主体 当事人 "法律真实"
  • 简介:新刑诉法增设了附条件不起诉程序,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立法精神。但是如何将这种立法精神落实于司法实践中,如何保证附条件不起诉程序得到公正而规范地适用,需要检视反思作进一步研究。基于此,文章以平等原则、诉讼效率、权力规制、价值衡平等四个层面为视角,在结合立法规定分析现实问题的基础上,提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要注意与不起诉制度有效衔接、程序适用要保证效率、保证权力不被滥用、保证被害方权利保护不能被忽视等建议,以期促进附条件不起诉程序的完善。

  • 标签: 新刑诉法 附条件不起诉 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