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滴进先出法”的提出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是指当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成本计价;当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可变现净值计价。这种处理方法将存货因重置价格下降而形成的损失在损失发生期间予以确认,从而使存货更符合资产的含义,是企业分散经营风险而稳健经营的一种有效方法。不过,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虽具有许多优点,但也存在三方面的不足:一是存货按可变现净值计价一破坏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不符合客观性原则的要求;二是可变现净值的确定容易掺入人为因素;三是增大了会计核算的工作量。针对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的不足,水又提出一种新的存货计价方法——高进先出法。该法和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相比,既可吸
简介:1979年以来,我国立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制定了一批各方面急需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大量的规章,基本结束了无法可依的局面。立法工作总的来说是好的,并在实践中积累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有些机关越权制定法规、规章;二是有些法规、规章同法律相抵触或者法规之间、规章之间、法律与规章之间存在着相互矛盾、冲突、不衔接的现象;三是有些法规、规章的立法质量不高,在起草、制定过程中,有的地方和部门存在着不从国家整体利益考虑,过多从地方部门的局部利益出发的倾向。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也给执法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混乱。因此,需要制定立法法,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总结近年来的实践经验,对立法活动的各个方面作出进一步的统一规定,使之更加规范化、有序化,以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