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笔者曾经为一起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告人辩护,辩护工作是从被告人上诉开始的。由于一审法院已经判决被告人犯有伤害罪,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辩护工作的难度,但是,笔者经过大量的调查取证,终于找到了证明被告人无罪的证据,为被告人洗脱了罪名。案情:被告人谷某的姐姐与邻居胡某时常为琐事发生争吵。1995年4月18日下午6时许,谷某因姐姐的孩子被楼上胡某抓伤。遂上楼找胡某论理,双方话不投机,动手打了起来。事后,胡某起诉到法院,诉称谷某对其面部连击数拳,致使其下前牙(2112)断裂。法医经审阅胡某提交法庭的病历材料,分析认为:被鉴定人胡某面部外伤后就医病历记载胡某下前牙(11)松动三度,下前牙(22)松动二度,
简介:被告人余章勇,男,现年37岁,1960年10月15日生,汉族,湖北郧县高庙乡东良河村六组村民。因家庭困难在十堰市从事个体生意。捕前住在十堰市张湾区花果街二堰铺居委会七组陈德进家,即余的同乡郭泽民租住的房内。1998年2月19日晚上,余章勇在该屋内与郭泽民下象棋,当地青年张德康、张有诚、王琛路过,遂进门围观。在围观过程中,王琛替余章勇走棋遭余拒绝,又强行替余走棋,余不让其动棋子,为此双方发生争执。争论中王琛用拳头打了余一下,将余谁打倒地。余章勇顺手从身后装刀具的篮子中拿出一把砍骨头刀,扬刀吓唬王琛。郭泽民起身准备劝阻时,不小心将电灯绊熄。待灯拉亮后,张德康发现自己的头被刀划伤,便要余章勇赔偿,遭
简介:摘要: 英国一位清教徒史蒂芬 ·高森写了一本题为《骗人学校》的小册子,抨击诗人,并将这本小册子献给了锡德尼,锡德尼认为诗是一切学术的文化活动的起因,诗人是学术之父,所以做了这一篇《为诗辩护》来对高森的观点进行驳斥。 诗本来是最高的学术评价居然跌到成为儿童的笑料,许多人以学问为业而诋毁诗,而锡德尼创作出《为诗辩护》的原因在开头不难看出,是为了给诗正名,提高诗歌的地位。再结合当时的时代,诗与宗教的冲突,人的主体地位被上帝所替代,文艺也丧失了兼备理想主义和人文主义的世俗精神,成为宗教的奴隶,为了全面批判宗教对诗的恶毒污蔑,锡德尼愤而创作出《为诗辩护》。
简介:几年前,我妻子卷进了一桩小小的争议之中。在进行调解时,争议双方的律师都很出色。对方的律师急于了结此事,因为我妻子明显是对的,无论从法律上还是常理上讲(我们之所以同意进行调解,是因为等法院判决——尽管我们会赢,但却难以想象的费时费钱)。我妻子是位心理学家,而非律师,调解过程中我当然要助她一臂之力。在我看来,对方律师非常优秀而且彬彬有礼。在代理他的当事人——一家无赖企业时,一直是据理力争。我的妻子很少对人有非议,可在第一次休庭时,她对对方律师非常生气:“他怎么能为这些人辩护?”她愤然说道,“难道他不知道自己是在与错误为伍吗?他晚上能睡得着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