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当前,检察改革的总体要求是推进检察体制创新和检察工作机制创新。就工作机制创新而言,就是对检察管理资源进行重新配置,向管理要效益。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以业务建设为中心、以队伍建设和后勤建设为保障的检察工作新思路,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以办案为核心的检察业务管理是整个检察管理的基础和关键,其他检察管理都应围绕业务管理改革和完善相应的工作机制开展。但是,当前的检察业务管理尚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办案活动的部门化管理弱化了检察长领导下的一体化管理,办案质量标准的确定及质量管理由业务部门控制,无法实现集中统一的管理;二是办案责任主体与办案监督主体相混淆,案件的决策者在直接参与办案的同时又对办案活动进行监督,使得职责交织、监督乏力;三是办案活动只实行部署任务式的目标管理,而缺乏以人为本的绩效管理,“管理孤岛”现象客观存在。
简介:德国法框架下,管理层收购作为企业买卖的一种新型模式,其核心涉及出卖人的瑕疵担保责任问题。本文旨在对德国法中管理层收购的瑕疵担保责任制度作系统的介绍和研究,并突出债法改革在该领域中引起的重大变化,以资对中国管理层收购的制度构建提供有益的借鉴。文章的结构脉络大致如下:笔者首先提出认定瑕疵担保责任的前提条件,并结合帝国和联邦法院的大量判例就可能构成目标企业瑕疵的情形列举出不同的案类。紧接着对瑕疵担保责任的法律后果逐一予以评述。最后,详细讨论了这一制度中最为核心的责任免除问题,并着重研究了管理层对目标企业具有的信息优势对瑕疵担保责任所产生的影响?
简介:竞争倡导是反垄断执法机关落实竞争政策的主要方式之一。该制度源于美国,现在已经成为各国的普遍性做法,在促进竞争、保护消费者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与司法部已经发展出一套完善的竞争倡导法律制度,所使用的竞争倡导工具包括竞争评估、提倡发布真实信息、作为法庭之友提交法律意见书、发布竞争影响报告书等,并且已经在运输、电子商务、健康医疗等多个领域成功地开展了竞争倡导工作。我国反垄断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工作在最近一年内有了突破性的进展,但竞争倡导工作却仍未提上议事日程。虽然我国目前没有竞争倡导的直接法律依据,但可以通过立法解释来确定竞争倡导制度。我国要顺利实施竞争倡导制度,还缺少一个独立和权威的反垄断执法机关,一个负责竞争倡导的主导机构。随着改革不断深化,应给予竞争倡导优先于行政执法的地位。我国竞争倡导必须建立多样化的倡导工具,除了导入竞争评估、提倡发布真实消息和法庭之友三种竞争倡导工具以外,还应通过发布各类指南、进行市场研究、召开研讨会等各种形式推进竞争倡导工作。
简介:香港回归前后,内地民事抗诉制度开始进入香港司法界的视野。由于香港普通法强调判决的终局性,民事抗诉制度(以及整个审判监督制度)曾经影响到内地民事判决在香港的承认与执行。然而,随着内地与香港在司法制度上的交流与互动,香港司法界对民事抗诉制度的认识开始产生新的思维。2006年7月,内地与香港签署了相关文件,表明到目前为止,抗诉制度并没有成为两地相互认可和执行民事判决的障碍。但将来的发展,还有待于进一步观察。
简介:19世纪蒙固王和朱拉隆功王的改革使泰国产生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并使西方民主思想得到传播,这些都对泰国封建君主体制造成巨大冲击,为泰国宪政制度的建立奠定了物质上和思想上的基础.英法殖民主义势力的入侵也从外部影响了泰国宪政制度建立发展的内容和进程,从而使泰国宪政制度具有自身的特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不够发达导致资产阶级力量不够强大,致使泰国资产阶级革命不够彻底,现行的二元君主立宪制就是妥协的产物,国王在泰国国家生活中享有很大权力;全民信佛的历史传统也使其宪政制度带有宗教色彩,国王既是国家最高元首也是佛教最高领袖,使其对国家生活的影响力更大;长期殖民统治客观上把西方国家的一些宪政体制移植到泰国.总之,研究泰国宪政制度对完善我国宪政制度有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