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财政周转金是由财政部门管理,按照有偿原则周转使用的财政资金,是财政部门为支持工农业生产、商品流通和各项事业发展而设置的有偿投放、定期收回、循环使用的专项资金,所以做好财政周转金的审计很有必要。通过近几年来对周转金的审计,我们的体会有以下几方面:1、检查各类周转金是否由预算部门统一开户,统一核算;是否由各业务部门负责立项、投放和回收。对于多头开户,分别核算的必须加以纠正。2、对财政周转金来源的正确性进行检查。检查新增周转金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是否存在截留预算收入或通过无偿拨付的资金有偿使用的问题;是否存在滞留国家允许设立的专项基金对外有偿投放的问题等。3、对财政周转金发放的
简介:我国著名会计、审计学家,教育家,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会计学会顾问,原中国审计学会副会长阎金锷教授,在指导博士研究生的,心脏病突发,经抢救无效,不幸于2000年3月30日13点30为在北京逝世,享年73岁。阎金锷教授1927年5月21日出生于天津市。他的青年时代是在自强不息、艰苦奋斗中度过的。1942年就读于天津工商学院附属中学期间,阎金锷教授不幸丧父,因家境贫困,日寇入侵,迫于生计,辍学就业。抗战胜利后,重入学苑,不幸又患重病,体学期间仍坚持刻苦自学。1948年考入天津工商学院会计系,次年转入天津南天大学会计统计系。1952年毕业时,由于品学兼优被推荐
简介:一、保险消费者权益被侵犯的主要类型 (一)侵犯保险消费者知情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保险法》也明确了保险公司对投保人具有明确说明义务。由于保险产品设计复杂、专业性强,保险合同包含了大量专业术语,基于信息对称的要求,需要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提供清晰的说明和解释。但从实际情况看,对产品进行失实宣传和介绍、回避说明免责条款、引诱客户购买不适合的产品等“销售误导”现象已成为保险业痼疾之一,对保险消费者知情权造成了损害。部分投保单由代理人书写,被保险人对保险合同完全不知情,一定程度上侵害了被保险人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