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1997年6月23日在《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应相应调整帐户,所发生的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可以提折旧,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纳税人接受捐赠的实物资产,不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出售该资产或进行清算时,若出售或清算价格低于接受捐赠时的实物价格,应以接受捐赠时的实物价格计入应纳税所得或清算所得;若出售或清算价格高于接受捐赠时的实物价格,应以出售收入扣除清理费用后的余额计入应纳税所得或清算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还于1998年4月20日在《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有关所得税处
简介:在资产评估中,对企业拥有的房屋进行评估,首先要查看有无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以此确定产权是否归企业所有。而租入房屋的产权归出租人所有,租入者既没有土地使用证,也无房产证。如何对经营租入房屋改良支出进行评估呢?现在尚没有一套可供操作的程序和方法,本文拟结合实践,谈点粗浅看法。一、对经营租人房屋改良支出作为评估对象的界定经营租入的房屋不属于租入企业的财产,当发生改良支出时,不能增加固定资产的价值,只能作为递延资产在租赁期内平均摊销。在评估中;首先,要对经营租人房屋发生的改良支出进行界定,确定是否归委托方所有。界定的方法如下:①要查看租赁合同或协议;②要查看会计帐簿和有关会计凭证;③验明企业是否按规定
简介:无形资产评估可视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进行评估。市场法主要适用于市场条件比较成熟、存在可比参照物且比较指标可以量化的情形,但由于无形资产的千差万别,同类无形资产难以确定,故市场法评估无形资产有相当大的局限性;而成本法由于无形资产自身价值与成本的弱相关性,一般只是作为收益法与市场法均不适用时的不得已的替代。无形资产的价值本质上是体现在因为拥有该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而能够得到的未来收益的现值,收益法正是将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通过某一适当的系数予以折现而得到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所以收益法一般都是作为评估无形资产的首选方法。在运用收益法评估无形资产的过程中,相关参数的选取是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