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编者按:今年5月,上海市财政局参加了由财政部组团的赴芬兰、瑞典和摩洛哥三国的地方财政管理考察团,对这三个国家的财税管理作了专门考察,重点是预算编制程序、转移支付、税收征管方式、政府债务管理和联合融资等问题,以及对公共采购和个别地方税也作了调研。本期刊登的是对这三国财税管理的概述,以后将分别通一作专门介绍。三国的社会经济和财政特点芬兰、瑞典属于北欧发达国家,而摩洛哥则属于发展中国家。芬兰和瑞典因其人口少,资源丰富,长期以来实行“高收入、高支出、高税收、高福利”的“四高”社会经济财政政策。1995年,芬兰和瑞典两国的GDP分别为5520亿芬兰马克(1277亿美元)和14430亿瑞典克朗(2220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