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入世一年来,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变化主要体现在适时修改保险法律,改进和完善保险监管,保险公司的体制改革开始加快,保险市场的良性发展初现端倪。但入世带来的竞争局面才刚刚展开,更严峻的挑战还在后面,中国保险业,特别是中资保险公司2003年应在这样四个方面更加有所作为,一是维护企业信誉和提升行业形象是保险业的根本,保险公司一定要视自己的信誉和形象如生命,并以有效的机制保证讲究诚信,维护企业信誉;二是我国保险公司产品创新的空间非常大,应增强保险产品的创新能力,适应我国的改革进程和社会发展,大力开发多样化的保险产品;三是高质量的服务是保险公司经营致胜的关键。国内保险公司应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四是入世后,国内保险公司面对的所有紧迫任务,都是要靠人来完成的,人才匮乏是中国保险业的最大软肋,保险公司应从长远考虑,切实树立人才至上的观念,改变落后的用人制度,重视人才的选拔,储蓄,培养和使用。
简介: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保险领域纳入调整范围,其意义深远。在具体制度上,新《消保法》对经营者对于格式合同的提示说明义务做了修改。它细化了保险人提示义务的范围,并对说明义务的履行方式有所启发。网购保险可考虑适用无理由退货制度。进一步而言,可以建立适用于保险(金融)领域的“冷静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