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经过几十年的改革开发经济快速发展,建筑行业的发展得到了空前的壮大,就目前而言我国建筑特别是大型建筑已是世界性的标杆,但我们的施工总承包模式还是在从国外的施工经验中一步步摸索着进行,我们从最初的任务分配施工模式向今天的EPC、PMC、DB、DBB、CM、BOT、PPP等的施工总承包模式中过渡。目前来说我们用的比较多的是PEC、PPP、BOT模式,随着经济的发展PPP模式近几年在国内的发展并不是很理想,也面临着诸多问题。笔者认为今后的发展更应该是EPC总承包模式,因为这种模式跟我们当前经济发展、人员整体水平发展、当前的大环境等因素的匹配度较高,有较大提升探索空间,但同时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本文笔者通过实际EPC总承包工程的经历从某些视角探索该模式的风险,为今后EPC总承包提供一些资料性参考。
简介:摘要《建筑法》第四十五条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由此看来,建设工程中总承包单位的安全责任是非常重大的,总承包安全管理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