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我国的春秋时期,就传有祁奚“外举不避仇,内举不避亲”的美谈。周恩来作为一代伟人,对他所有的亲属要求都很严,但也绝非是“六亲不认”。建国初,周恩来就曾亲聘自己的六伯父周嵩尧先生为中央文史馆的首批馆员。周嵩尧谱名贻良,后更名嵩尧,字峋之,号薰士,晚年改号芝叟。清同治十二年闰六月十八日(公元1873年7月17日)生于淮安,是开国总理周恩来二伯祖周骏昂的第三子,在周家大排行六,所以周恩来一直亲切地喊他六伯父。据已故淮安(今楚州———下同)名士丁志安先生1982年夏天在镇江绍宗藏书楼对笔者说,在周家迁淮安的诸多兄弟子侄中,“以峋老最为著名”。周嵩尧幼年时,因父亲周骏昂在淮安、江都、仪征、通州、如皋、宿迁等苏北一带做官,他也一直跟随在父母身边。光绪四年,其母郑氏去世,时周嵩尧方5岁,三年过后,其父周骏昂又不幸于仪征知县任上去世,只好把他托给二舅父郑仁寿抚养。郑仁寿字见山,号镜华,是福建闽侯人。他有一定的文化修养,当时正在设于淮安的漕运总督府任总文案(相当于现在的秘书长一类官职),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就为周嵩尧聘请了当时淮安最著名的刘立三先生为家塾馆教师,对其严加管教,以期周嵩尧学业有成。周嵩尧也不负所望,1890年18岁...
简介:所谓荫亲,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公权,对自己的亲属、亲戚、亲友和其它关系密切的人进行荫庇、荫护、照顾和其它法外施恩、施利的行为。荫亲行为常与行贿、受贿和贿赂介绍行为亢瀣一气,结党营私,成为贪污贿赂犯罪的孳生地,而且因人易法,严重违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所以为古今各国法律所禁止。各国对公职人员贿赂犯罪的荫亲控制,主要是以各种回避制度来实现的。而且回避制度一直是古今中外各国长期实行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廉政制度,各国控制贪污贿赂犯罪的极其重要的法律措施。值此我们党和国家决心惩治腐败、反腐倡廉之际,研究古今中外的荫亲控制制度及其运作过程,对于建立和健全我国的廉政法制体系是大有裨益的。我国自东汉以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