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审判公开是我国刑事诉讼的一项基本原则,然而在司法实践中,作为法庭审理的一部分,法官量刑一直处于封闭状态,控辩双方和被害人基本上被排除在量刑过程之外且很难预测量刑结果,更难以对量刑的过程进行监督。强调量刑公开,是要通过公开的量刑机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司法腐败和权力滥用,实现诉讼公正。顺应我国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现实需要,把量刑纳入到公开的法庭审理程序中,改革人民法院封闭的传统量刑机制,充分发挥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权,建立被告人方量刑答辩制度,同时赋予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参与量刑程序的权利,使量刑程序成为法官、追诉方、被告人方和被害人四方都参与的过程,从而实现量刑公正和程序正义。
简介:对信用权问题的解答必须回归到对作为客体的信用本身的认识。信用的理论界定和实践表达证明,信用是关于主体客观上的履约能力和主观上的履约品质的综合评价。从评价性人格权客体的外在性出发,信用作为与被评价人相分离的外在之物,作为一种“评价的他者”,与被评价人的人格利益并没有必然联系。正确的逻辑应当是剥离人格与财产,将原本属于名誉的人格利益的部分交还给名誉,信用只剩下财产利益部分。信用所蕴含的财产利益能否成为一项单独的财产权利,视各国法政策要素与法律科学要素间博弈的不同情况结果会有不同,但至少德国民法典第824条的分析表明,该“信用”条款所保护的不是一项特定化的权利,而应归属于一般化财产利益或纯粹经济损失范畴。
简介:<正>一、立案程序特征之反思在我国,刑事立案程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嫌疑人的自首等方面的材料进行审查,判明是否有犯罪事实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交付侦查或审判的诉讼活动。现行《刑事诉讼法》在第二编第一章中规定了"立案"程序。该程序作为我国刑事诉讼启动程序,具有以下特征:1.无论是从内容,还是从形式上看,立案程序都是我国刑事诉讼中一个独立的、必经的启动程序,是刑事诉讼活动启动的标志。首先,立案与侦查、起诉、审判等诉讼阶段相并列,具有特定的诉讼任务和实现任务的特定程序、方式,诉讼主体之间形成了特定的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