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如今理赔纠纷是令很多寿险公司头疼的问题,也是新闻媒体津津乐道的话题。“投保容易理赔难”成了不少寿险客户的共识。寿险公司理赔人员对此是有口难言。保险是对客户承担风险的一个承诺,而理赔则是兑现承诺、实现客户权益的关键一环。然而,这个承诺兑现的质量如何,抛开外部环境不说,即使在保险公司内部,它也受到业务前期各个环节的影响。理赔作为业务环节的最后一个关口,业务前期存在的隐患都会在这里暴露出来。很多纠纷从表面上看似乎是理赔纠纷,而实际上是因为业务前期的管理问题引发的。因此,寿险公司若想提高理赔工作的质量,不仅要加强理赔本身的管理,更要从业务前期各个环节的质量抓起,减少给理赔工作埋
简介:一、保险消费者权益被侵犯的主要类型 (一)侵犯保险消费者知情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保险法》也明确了保险公司对投保人具有明确说明义务。由于保险产品设计复杂、专业性强,保险合同包含了大量专业术语,基于信息对称的要求,需要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提供清晰的说明和解释。但从实际情况看,对产品进行失实宣传和介绍、回避说明免责条款、引诱客户购买不适合的产品等“销售误导”现象已成为保险业痼疾之一,对保险消费者知情权造成了损害。部分投保单由代理人书写,被保险人对保险合同完全不知情,一定程度上侵害了被保险人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