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 要]“自甘风险者自食其果”是一句著名的法谚,而我国自古以来也有“以武会友,伤者自负”的历史传统,即对于自愿参加具有冒险活动的人,由其自己承担可能带来的危险后果。我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二审稿第954条其中一款规定:"自愿参加具有危险性的活动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他人承担侵权责任,但是他人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由此,自甘冒险规则第一次在我国法律中得到了确认,其现实意义不言而喻。本文将对其概述、自甘冒险和有关制度的对比、以及该制度在我国的实践进行分析,来构思该制度在我国的发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