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企业办公室在企业的服务保障和综合协调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办公室的管理对企业的正常办公有很大的影响。目前,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和作用,办公室的行政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很容易阻碍企业的运作效率。因此,如何搞好企业的办公室管理,已逐渐成为我国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
简介:行政相对人基本程序权是指行政相对人所享有的与行政法治中的程序有关的权利,这个权利既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权利,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程序权利,它是能够主宰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最为核心和系统的程序权利。行政相对人基本程序权利有着非常重要的法治价值,可以"倒逼"行政正义实现、使行政法治与时俱进、使行政执法人性化、使行政相对人权利过程化。然而,在我国,基本程序权利概念尚未形成、基本程序权利体系尚未形成、基本程序权利尚未有内容构造、基本程序权利缺少程序制度支撑。如何在行政法治建设中建构行政相对人基本程序权需要诸多具体的路径,主要应对行政相对人程序权利进行梳理、完善行政法上的程序制度、制定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合理处理程序规则与实体规则的关系。
简介:基于中国裁判文书网和北大法宝手工收集整理的广东和北京两地行政案件判决书信息,构建相应的微观数据集,实证研究被告的行政级别对原告胜诉可能性的异质性影响。研究发现,在以区县级政府单位作为被告的案件中,原告胜诉的可能性远低于乡镇级被告的案件,甚至低于直辖市级被告的案件,这不仅证实了行政干预司法的存在性,而且与理论解释相一致,同时也揭示了行政干预司法的作用渠道。而在二审中,区县级被告案件的原告胜诉可能性则高于乡镇级被告的案件,说明二审判决具有纠正一审司法偏误的积极作用。此外,一审和二审行政案件中均存在"审判长固定效应",尽管司法审判要求法官"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但在司法实践中,案件判决显著地受到审判长个人特征的影响。
简介:行政诉讼“三难”问题的形成,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面临各种有形或无形的压力,受到较多的行政干预,而其与行政诉讼的管辖制度不无关系。2000年以来,在最高法院的指导下,全国各地法院开展了提级管辖、异地管辖和集中管辖等多项改革试点。海南法院的模式选择,坚持“三个有利于”、“三个必须”:有利于实现公正,降低改革成本,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功能的发挥;必须坚持依法改革,更加注重改革的成效和成本,确保改革得到各方的认同和支持,实现“从体制到机制”、“从动人到动案”的转变。在海南新的发展形势下,时代更是赋予本项改革更为深刻的重大意义。“海南方案”注重制度维护和风险防控,提前研判,坚决防范改革积极功能递减,续航能力不足,不了了之、半途而废;防范制度不足和负面效应的放大抵消、弱化改革的成果;防范行政干预的新样态侵蚀司法公正,行政机关“互相帮忙”,联合抵制,改革的抗干扰功能减弱;防范诉讼成本提高不能换得公正结果而进一步激发“信访不信法”;防范“司法白条”,生效裁判得不到有效执行;防范关门改革,自说自唱,影响改革的效果评估和制度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