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对法律援助不满意如何投诉乌鲁木齐市的白海军咨询:我表弟发生劳动争议后,按规定申请了法律援助,但没想刮为其援助的律师经常推脱责任,还暗示要收费。请问,我们可以投诉吗?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答复:根据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人可以向主管该法律援助机构的司法行政机关投诉:(一)违反规定办理法律援助受理、审查事项,或者违反规定指派、安排法律援助人员的;(二)法律援助人员接受指派或安排后,懈怠履行或者擅自停止履行法律援助职责的;(三)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四)其他违反法律援助管理规定的行为。投诉人对司法行政机关投诉处理答复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简介:职工患病离岗,工作单位应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和赔偿,具体项目包括:1.按照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5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年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2.根据上述办法第6条规定:劳动
简介:近现代以来法律职业化业已成为法治国家建设的共识。法律职业者成为化解社会纷争、保障社会秩序、捍卫社会正义的最重要力量。法律人要担纲起如此重任,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其中职业知识素养又尤为重要。法律职业知识是在以法律专业知识为主体的基础上,融合其他人文科学和必要的自然科学知识的复合性知识。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过程中要加强复合型职业知识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