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刑法》第3条是刑法直接记载并表达罪刑法定的条文,因而可认为它是罪刑法定在中国法体系里,唯一的法定“住所”。中国法语境里罪刑法定到底包含哪些义项,并非考究罪刑法定之中国法典表达的主题;它只在乎罪刑法定在中国刑法典存在的真实样态。罪刑法定在中国法典里的存在方式如下:《刑法》第3条是以刑法规范架构容纳着罪刑法定,并以两个规范分句作为整条表达着罪刑法定之全义,为突出罪刑法定为本条之唯一显义,甚至有意对刑法调整对象——行为主体的有些行为——予以隐藏,以简化其可能出现的多义,为最大限度地涵盖罪刑法定之丰富含意,以多种类型的双维视域予以表达;但相对于显著表达行为与犯罪行为间法定,罪与刑间的法定关系则仅有提示,未予强调,两个分句现有排序,并不减损罪刑法定本义,但如果更换顺序,可能更加有助于显明罪刑法定意义的逻辑顺序。
简介:今年5月6日,湖北省京山县坪坝镇丁畈村村民杨某在山上放牧山羊时,邻村杉庙一组村民刘某喂养的一条狗跑上山,将其放牧的山羊咬死6只,咬伤10余只,造成杨某直接经济损失2000余元。杨某找到刘某要求赔偿,刘某却借口家庭困难不予赔偿,杨某见状想强行拉走刘某的耕牛以抵偿,双方为此发生激烈争执。该镇司法助理员李冬林接到报案后,立即带领两名司法所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协助村调委会进行调解。在调查走访过程中,几位村民反映纠纷当事人刘某十几年来对老父老母不尽赡养义务,村级调解员不知调解了多少次,但狠心的刘某总以家里困难为由,不接受调解。现两位老人生活无着落,曾多次想自杀,村民希望这次把羊案与赡养问题一同予以帮助解决。
简介:俄罗斯自2015年9月30日开始军事干预叙利亚危机。目前,国内外学术界主要采取理性分析路径讨论俄罗斯军事干预叙利亚的动机,即认为俄罗斯是基于对利益的考虑而采取军事干预行动的。文章从情感角度考察俄罗斯的干预行为,认为俄罗斯的行动主要是受到对美国不满的驱动,因为美国干预叙利亚危机造成了对俄罗斯大国身份的蔑视。冷战后俄与西方之间的长期互动,使得俄面临"身份遭到蔑视"状态,从而形成针对西方的消极、压抑的"情感定向";而美国在叙利亚危机中的行为,进一步使俄感知到了对其身份的蔑视,从而激发了俄罗斯的"道德悲愤"和"羞辱"等"指向情绪反应"。在该情感的影响下,俄决定实施军事干预叙利亚危机这一"复仇"行为,其目的即在于警告西方不要再做出蔑视俄身份及情感的行为并重塑俄的身份和尊严。明晰俄军事干预叙利亚危机的行为逻辑,能为掌握俄罗斯与西方之间关系的发展前景以及中国在构建"一带一路"的过程中如何与俄罗斯相处等问题提供一定的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