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主持人: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都将治理商业贿赂作为今年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任务。治理商业贿赂已在全国轰轰烈烈开展起来,在查办商业贿赂犯罪过程中,无疑要正确认定商业贿赂犯罪,其不仅是准确打击商业贿赂犯罪之要求,也是保障人权之要求。为此,本刊特邀请各位就商业贿赂犯罪司法疑难问题的认定进行探讨。您们既有来自高等院校中研究贪污贿赂犯罪的理论权威专家,也有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这一宏观指挥反贪污贿赂工作机构的同志,还有来自反贪污贿赂一线的具体指挥者,您们的研讨一定会有助于当前开展的查办商业贿赂工作。
简介:<正>我们应对改革开放以来建立市场经济新形势下的贪污贿赂犯罪应用预测加以重视,组织力量对其犯罪原因、特点、趋势进行比较系统的科学预测。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阶段贪污贿赂犯罪的升降趋势与流向规律的预测,必须把其置于一定时期的政治、经济、法制、社会风气以及人们的道德文明水准这样一个大环境中加以考察。研究社会与经济发展引起的各种变革、变化同犯罪之间的联系,滋生和诱发贪污贿赂的各种原因、条件,对我国社会控制贪污贿赂犯罪能力作出正确判断,对犯罪率、犯罪趋势作出基本估计,并把地域性(县、地区)犯罪放在宏观的全社会背景下研究,找出其区域内犯罪特点,推断犯罪趋势、犯罪率,使预测结果符合当地的经济结构和实际情况。
简介:规行刑法分则部分第八章将“贪污贿赂罪”独立为一章.共有15个条文,包括13个罪名,这次刑法在原有内容的基础上,对旧的贪污贿赂罪的内容进行了整合,同时对以单位为主体和对象的贿赂犯罪进行了补充;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妾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以贪污罪处罚;私分国有资产的,过去以贪污罪论处,现在明确规定以独立的罪名即私分国有资产罪定罪处罚。以上规定,为惩贪肃廉、打击腐败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刑法在反贪污贿赂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提高。一在刑法中设立专章是反贪污贿赂立法的一种合理模式将贪污贿赂罪作为独立一章,在中外刑事立法中都有例可鉴,也符合我国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