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内容摘要] 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在法律上应属除斥期间,除斥期间既可法律规定也可当事人约定,若开发商和买受人基于真实意思表示对该条款进行协商约定的,应以当事人双方的约定为准,若该条款基于开发商明确提出不能协商的,则可能因涉嫌格式条款而否定其效力。该约定实际上限制了买受人的权利行使,故在法律是否有适当的救济途径值得探讨。
简介: 【摘要】本文提出了制度创新的非正式制度假说:非正式制度与正式制度相容程度高,才能形成有效的制度创新;根据这一假说解释我国“一五”期间(1951-1957)和与“四五”期间(1971-1975)增长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