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称《决定》)明确提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加强信教群众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的团结,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这段文字内涵丰富、立意深远地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宗教工作的新要求,也反映了我们党在宗教问题上的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和基本观点以及我们党宗教工作的基本经验。从中我们获得了许多启示,从基督教方面,归纳起来可概括为“三和”,即“理和”、“制和”、“人和”。这三者既是相辅相成、互相依赖的统一体,又是对同一问题的三个不同角度的回答。
简介:为促进我省宗教学术研究,加强宗教研究工作者、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界人士之间的沟通与交流,2006年12月15日至16日,贵州省宗教事务局和贵州省宗教学会在贵阳市联合举办了“贵州省第六次宗教学术研讨会”。省民委党组书记、主任,省宗教局局长郝桂华出席会议并致辞。省民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省宗教局副局长柏怀思,省宗教局副局长张开银分别主持会议,柏怀恩作会议总结,张开银就论文作者的大会发言做点评。省民委领导杨贞杰、刘辉、徐飞,巡视员李明金、副巡视员杨祖勋、覃绍英,以及省民委(省宗教局)机关及委属单位负责人,省社会科学院、贵州民族学院、省文史研究馆、宗教团体、市州地及县宗教局等部门和单位的60余人出席研讨会。与会专家学者、宗教界人士、宗教工作干部围绕“宗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宗教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市化进程中宗教问题、贵州民间宗教及民间信仰”等议题进行了探讨和交流。研讨会共收到论文51篇,有32篇入选,12位作者作大会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