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南沙区作为广州城市发展的唯一副中心,担负着建设广州未来之城的重任。如何在社区服务治理中开辟一条可行的民生之路,这既是对2014年起南沙创建全国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的重要检验,也是全国所有新城新区在建设发展中不容回避的重大理论与实践课题。南沙区是如何引入社会服务和社会工作者,改变社会治理的传统路径,实现“善治”的呢?
简介:《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的正式批复,标志着南沙新区成为国家级新区,南沙新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在新区建设由“政策驱动”走向“体制驱动”的今天,社会治理模式选择是南沙新区建设能否成功的关键所在。为此,我们应该再造政府,创新行政组织体制;强化社区建设,完善群众自治;培育社会公共组织,健全公共治理,多管齐下创造出以政府治理为主导、社会公共组织自律、市场主体内部自控、基层社区自治、公众参与的层次清晰、分工明确、功能齐全、结构完善、协调一致的府际合作治理模式。
简介:中国南沙岛礁建设涉及国际法上的岛礁添附制度。南沙岛礁属于我国领土或处于我国专属经济区内,中国扩建南沙岛礁的法律性质属于人为添附。南沙岛礁建设的法律效果取决于其扩建前岛礁的原始法律地位和扩建的方式。人为添附虽然可以扩大领陆范围,但不会对距离较近的群岛或列岛作为整体划定领海基线而主张的海域权利范围构成影响。
简介:很长一段时间,国家级新区的发展似乎与社会工作没有任何交集,国家级新区更重要的是经济技术功能区,但是当国家级新区开始全方位思考城市发展,尤其要解决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的时候,瞬间便释放出许多社会工作可以大显身手的机遇与空间。
简介:发展改革委:你委《关于建立促进广东前海南沙横琴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发改地区[2013]2688号)收悉。经国务院同意,现函复如下:国务院同意建立由发展改革委牵头的促进广东前海南沙横琴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南沙:社会建设的善治样本——专访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局长周强
法治视野下南沙新区社会治理模式初探
中国南沙岛礁建设对岛礁法律地位的影响分析
从社会工作视角看国家新区建设——基于广州市南沙区的智库观察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促进广东前海南沙横琴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