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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生产力的发展推动了社会形态和法的社会语境的变迁.为修正财产型社会“恶果”的分配型社会,其作用在于克服或逐渐摆脱物对人的支配关系,促进人的自由发展.分配型社会的生产关系是人民社会的经济基础,人民社会塑造了人以“人民”的形式独立而合作地存在,它是社会法的社会基础.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了处在社会形态过渡时期的社会法本质是“规范强者与社会弱者之间的社会合作关系,是人的生存与发展的社会合作维护之法”.对社会弱者的二次分配和社会资源的公平开放配置是社会法利益调整的关键内容,社会法以社会合作利益为特征,以社会保护、社会孙偿、社会预护、社会促进为利益维护措施.

  • 标签: 社会法 法的本质 社会合作利益 人民社会 利益调整
  • 简介:近日,全民阅读立法起草工作小组已草拟了《全居阅读促进条例》初稿。条例尚未出台,便在社会上弓艟广泛议论,网民们观点各异,褒贬不一。

  • 标签: 全民阅读 法律调整 立法 读书 起草工作
  • 简介:雇佣救助概念的司法认同具有重要意义,其成为海商法中为数不多的纯粹中国元素的法律术语。雇佣救助受《1989年救助公约》调整,公约起草过程中已经充分评估了适用公约可能产生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的“加百利”案再审判决亦表达了这一法律见解。应重视公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的关系,其第九章的规定只能定位于救助公约的国内化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的司法适用和将来的任何修改都需以此为前提。中国现行海难救助制度基本能够满足雇佣救助的规则需求,应慎重考虑基于雇佣救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修改。

  • 标签: 海难救助 雇佣救助 判例的解释 法律调整
  • 简介:<正>历史研究表明,人类有过成文法运动和法典编纂运动两次法治浪潮造就和发展了成文法,使其具有普遍性、确定性和强制性。这三大属性内蕴着权利与权力的平衡,决定了现代法律调整对象的主导方面为权利与权力之间的关系,兼而调整权利之间以及权力之间的关系。

  • 标签: 法律调整对象 强制性 法律部门 国家权力 社会关系 法治
  • 简介:金融危机对企业实现其社会责任的影响,提示人们必须从更宏观的角度考察企业社会责任和经济周期之间的关系。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在总体上持续扩张的同时,又处于经常性的波动之中。企业社会责任的无限性和波动性决定了难以进行统一的立法,公司法设立社会责任条款符合历史规律。应以提倡性的规范为主,通过法定保护机制和契约性调整机制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调整

  • 标签: 企业社会责任 经济周期 法律调整
  • 简介:在司法实践中,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而被判处死刑的人数高居不下,这与我国现行的死刑政策相抵牾。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社会危害性迥异,因此,应对刑法典第347条规定的罪名进行分解,实行条文单一、罪名单一化立法,配置不同的法定刑,并不能对制造毒品罪配置死刑。同时,从运输毒品的性质来看,其不应当作为独立的罪名,而应以走私、贩卖、制造毒品罪的共同犯罪或非法持有毒品罪论处。从而,毒品犯罪的死刑在立法上得以严格而合理的限制。

  • 标签: 选择性罪名 运输毒品 死刑 立法控制
  • 简介:当下,我国民法典的编纂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据说已经有了明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作为一部私法大典,民法典的编纂无疑是我国法治建设中极其重要的一项社会工程。虽然就民法典编纂的社会条件而言,也许还未真正成就,但是法律本是一种调整社会的规范,是人们改造社会的工具和手段,因此,一部重要、科学的法律的制定或编纂必将有力地促进社会的发展,更有效地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长治久安目的达成。也只有将民法典的精神和灵魂融入法制体系之中,我们的法制体系才是真正具有时代精神的法治体系,从而完成法制的华丽转身。

  • 标签: 民事诉讼法 法制体系 同步调整 法典编纂 时代精神 法治体系
  • 简介:为推动具有时代特征的环境法学理论创新,促进环境法学研究和学科建设的发展,福州大学法学院举办了第二届'东南法学论坛',我国著名的法理学和环境法专家与福州大学法学院百余名教师和研究生,就环境法能否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能否对主流法理学提出挑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和深入的探讨.此文陈述了本届论坛双方的精彩论战.

  • 标签: 环境资源法 调整对象 自然 社会关系 研究范式
  • 简介:行政诉讼“三难”问题的形成,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面临各种有形或无形的压力,受到较多的行政干预,而其与行政诉讼的管辖制度不无关系。2000年以来,在最高法院的指导下,全国各地法院开展了提级管辖、异地管辖和集中管辖等多项改革试点。海南法院的模式选择,坚持“三个有利于”、“三个必须”:有利于实现公正,降低改革成本,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功能的发挥;必须坚持依法改革,更加注重改革的成效和成本,确保改革得到各方的认同和支持,实现“从体制到机制”、“从动人到动案”的转变。在海南新的发展形势下,时代更是赋予本项改革更为深刻的重大意义。“海南方案”注重制度维护和风险防控,提前研判,坚决防范改革积极功能递减,续航能力不足,不了了之、半途而废;防范制度不足和负面效应的放大抵消、弱化改革的成果;防范行政干预的新样态侵蚀司法公正,行政机关“互相帮忙”,联合抵制,改革的抗干扰功能减弱;防范诉讼成本提高不能换得公正结果而进一步激发“信访不信法”;防范“司法白条”,生效裁判得不到有效执行;防范关门改革,自说自唱,影响改革的效果评估和制度完善。

  • 标签: 改革试点 跨行政区域 异地管辖 行政案件 南方 大变革
  • 简介:国际法所调整的利益关系中,有国家利益、国家之间的共同利益和全人类的共同利益,但居于本质属性地位的是国家之间的共同利益和全人类的共同利益.国际法的共同利益性对国际法(学)诸方面会产生比较深远的影响,特别是对国际法与国内法相互关系的理论迷局的破解具有重要意义.

  • 标签: 国际法 国家利益 共同利益
  • 简介:辽宁、天津、山东、上海、湖北、浙江、福建、广西、广东、海南省(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大连、天津、青岛、上海、武汉、宁波、厦门、北海、广州、海口海事法院:为适应洋山深水港区的建设和发展.经研究.决定调整上海海事法院和宁波海事法院对洋山港及附近海域的管辖区域:

  • 标签: 海事法院 管辖区域 最高人民法院 上海 宁波 高级人民法院
  • 简介:本刊讯(记者高绍安)3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领导干部大会,宣布中共中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调整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最高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原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最高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原常务副院长曹建明,中组部常务副部长沈跃跃出席会议,

  • 标签: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领导干部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最高法院 重要讲话 副院长
  • 简介:市场规制权是市场规制法授予相关主体对市场进行微观干预的一种公权力。实践中,经济法与行政法两学科对它的定位存在重大分歧。经济法对市场规制权的调整,侧重于通过设定市场主体的实体权利义务规则来维护竞争秩序;而行政法规整则主要是通过行政程序达致合法性控制。两法对市场规制权的调整路径,均有自己的缺陷。为了实现竞争秩序维护与市场主体权利保护的双重目标,应将两法对市场规制权的调整衔接起来

  • 标签: 市场规制权 法律调整 经济法 行政法
  • 简介:产业结构调整已经成为我国的重大经济发展战略,加工贸易企业的转型升级在其中承担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加工贸易企业的转型升级,一方面是我国经济结构转型的必须,另一方面也是国际法环境发展变化趋势使然。结合近几年日本避税地对策税制对涉华加工贸易的日本企业进行适用的典型案例——船井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案,从日本避税地对策税制对涉华日企的适用态势的截然转变中,分析我国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所面临的严峻国际法环境,论述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紧迫性。

  • 标签: 产业结构调整 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 日本避税地对策税制 香港——广东型来料加工贸易
  • 简介:一、问题的由来2005年3月11日,孙某与王某签订房屋转让合同,约定王某向孙某转让某房屋,房价为203万元。签约日首付定金20万元,余款用银行贷款支付,在银行贷款审批手续完毕时支付。同日,孙某将定金20万元给付王某。其后由于银行贷款政策发生凋整,致使孙某向银行申请办理房屋贷款未果。孙因无法实际支付剩余购房款项,遂向王某表示解除合同,王某拒绝后,孙某于2005年9月诉至法院.以合同订立时的情势发生重大变更为由,要求判令解除与王某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

  • 标签: 贷款政策 房地产纠纷 情势变更 司法解决 房屋转让合同 合同法
  • 简介:<正>1.范围与解释1.1(a)第一编适用于电子资金划拨交易。本法所称的电子资金划拨交易,是指使用某种电子接人方法,通过电子设备,向账户机构直接或间接发出指令,对该账户机构所维持的账户进行借记或贷记的资金划拨。本法1.3条与1.4条的限制除外。(b)本法第一编调整账户机构及使用者(包括账户持有者)之间的权利

  • 标签: 资金划拨 账户余额 调整账户 贷记 借记 通知义务
  • 简介:体育产业化发展下的职业运动员不同于传统的雇员关系界定,需要基于"体育法"的学科基础上综合体育法、劳动法与反垄断法的协同调整,才有利于体育产业的健康和良性发展。本文系统梳理了美国与欧盟关于体育法的界定,分析了美国"劳动法"与体育,欧盟和奥地利劳动法与体育的法律规定和相关判例。最后得出结论认为,关于职业运动员性质的法律适用,应当基于体育法、劳动法与反垄断法的协同调整,方能有利于平衡社会多元主体利益和体育产业的健康发展。

  • 标签: 体育法 劳动法 反垄断法 法律调整
  • 简介:<正>2010年12月11日至12日,由江苏省法学会法理学宪法学研究会主办,南京大学法学院承办的省法理学宪法学研究会2010年年会在省会南京举行。来自省内各高校、科研机构、学术团体和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共一百余人出席了会议。与会学者们围绕"风险社会的法律调整机制"这一年会主题,就"风险社会与法治理念"、"风险社会与立

  • 标签: 风险社会 法理学 宪法学 南京大学 江苏省 法律调整机制
  • 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高级人民法院,公安厅(局),国家安全厅(局),司法厅(局),外事办公室,解放军军事检察院、军事法院、总政保卫部:1987年外交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处理涉外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外发[1987]54号)第四条第三款中,曾对驻华使、领馆探视被拘留、逮捕和正在服刑的本国公民由哪一机关安排作了规定,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特对安排机关作如下调整:

  • 标签: 国家安全部 军事法院 涉外案件 侦查终结 立案侦查 外事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