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家治理体系的提出与理念的丰富,要求政府工作的重心由“权力”转向“责任”,政府管理的职能由“管制”转向“服务”。相应地,也应以“服务行政”为目标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公共服务型政府。为构建有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行政立法可以从对公民权利的确认、政府职责的规制与公共服务的优化这三个方面实现对“政府角色”的规范,并从四方面进行具体设置:其一,建立健全公共服务领域立法体系,提升公共服务法律意识;其二,树立以保障民生为内核的执法体系,强化依法行政法律意识;其三,落实公共法律服务救济体系,拓宽公共法律服务的内容;其四,政府与民间合力助推,形成一套综合评价体系。
简介:经《刑法修正案(九)》修正,采“分则个罪立法模式”的我国刑法中的竞合条款已基本呈现类型化和规模化,即基本形成“从一重处断”条款、“从特别规定”条款和“数罪并罚”条款三足鼎立的局面,这基本扭转了我国竞合(罪数)体系建构“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三元分立表明立法区别对待想象竞合、法条竞合与实质竞合的基本立场。“从一重处断”条款,主要应作为想象竞合犯处置原则之规定,但也可能是交差关系法条竞合和牵连犯等多行为处断一罪之处置原则的表征。对三分的竞合条款的解读也表明,应当以实质的一罪、处断的一罪和实质的数罪为基本框架建构我国竞合(罪数)体系。
简介:近期,食品安全问题突出,一系列个案拷问着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和立法部门,从中暴露了食品安全立法和监管的缺陷.借鉴日本和欧盟等国家与地区的法律实践经验,改革现存法律法规与监管机构,设立独立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建立以政府机构和科研单位为主、社区检验机构为辅的二级检验体系.
简介:《世界人权宣言》第8条规定了著名的诉诸司法权利(therightofaccesstojustice)原则,它表明任何一个法治国家都不能拒绝公民寻求司法救济。诉诸司法是人们寻求国家法律保护的一种有效手段,其本身就是一项基本人权。这项权利能否满足人们实现维权的目的?实践证明,司法不公乃至司法腐败的现象在一些部门和地方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它是造成司法乱相、治安无序的主要原因。那些处在弱势地位的人们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司法方面的有效保护,很有可能会寻求其他方法来解决问题,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将不复存在。因此,构建我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首要环节,就是要确保司法公正,而这正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