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代理是民法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我国民法通则第63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我国《民法通则》关于代理的原则性规定。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代理活动的根据是代理权。若代理人不具有代理权而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既构成无权代理。在实际生活中,无权代理经常发生,其情形各不相同。一般而言,无权代理完全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所为的民事行为;所谓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其表现出足以让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前提下所为之代理。狭义无权代理的情形,被代理人一般不承担民事责任,相关的法律责任由无权代理人自行承担。表见代理的本质虽是无权代理,但其独特之处在于无权代理人所为之代理,其结果却由“表见”显示的被代理人承担。表见代理在我国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9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阅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现实生活中还有一种特殊情形,即代理人本身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其超越权限进行代理行为,法律上称之为表见代表行为,表见代表在我国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0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阅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本文主要介绍实践中表见代理和表见代表行为如何辩析的问题。
简介:摘要:电力企业是关系我国民生的重要企业之一,在电力企业的众多工作内容之中,电力计量是非常重要并且关联甚广的一项。电力计量是电费收取以及电力企业运营的保障,良好准确的电力计量结果,是维护电网收入的重要的基础信息,是保证电网正常运营的重要手段,也是维护广大企业与人民利益的基础。本文旨在分析当前电力企业的电力计量中误差产生的原因,并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希望能为广大电力企业提供参考。
简介:近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评出世界千大最贵的房地产城市,排次是北京、上海、深圳、香港、天津、东京、悉尼、广州、伦敦、重庆,其中就有七个中国城市上榜。广东卓融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裁曾越威这样评论说:“房价要降下来比登天还难,因为房地产生态链条实在太长了,降价不仅关乎政府的财政收入,同时银行的抵押物缩水,购房者变成负资产等等,一降就乱套,那么多人不让降价,用什么办法能降下来呢?”现阶段房地产生态链条确实很长很长,地方政府、地产开发商、建筑商、中介机构、银行、投资商、购房人、建筑材料供应商,等等,还有超大群为房地产整个行业链条服务的各种机构和人员,下面简单分析一下这个生态链条的主角们是怎样进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