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年来,职业伦理与道德,成为了学术界的一个热门话题。在此背景下,国内外学术界对音乐伦理的研究也越来越多。研究成果既有对先秦时期儒家音乐伦理思想的探讨(孙家栋,2003;陈榕2010;孙孝良,2013),也有对西方伦理思想的系统梳理和阐释(吴华山,龙玉兰,2007;凌羡初,2010;王小琴,2011),还有对音乐伦理教化功能的阐释(张密丽,2008;马力,丁庆,2008;王小琴,2011)。音乐学与伦理学之间的契合在国内已有学者进行了学科体系综合上的研究,但对音乐伦理的研究多局限在道德影响领域,同时倾向于欣赏者在音乐审美过程中产生的伦理现象研究,对于音乐教师的职业伦理研究先对较少。在西方,DavidElliott,StephanBladh,KevinKorsyn等人更多地研究为本文提供了一定基础和重要借鉴,同时也给本文留下了较大的研究空间:即如何看待音乐教师,尤其是中小学音乐教师这一特殊的职业?如何借鉴社会批评理论和功能主义理论来分析中小学音乐教师的职业伦理,从而发现其职业实践中存在的伦理问题?无论是西方,还是中国,音乐在人们的生活和国家的文艺建设中的重要性从来没有被人怀疑过。然而,近年来音乐教育和音乐教师的社会地位不断地遭到质疑和挑战。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有哪些?如何从理论上分析这些原因?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对策来提升音乐教育与教师的社会地位?
简介:学校音乐教育,指专业音乐教育和职业音乐教育以外的大、中、小学及幼儿园的音乐教育.当前,学校音乐教育出现了学生普遍喜欢音乐却不喜欢上音乐课的现象,本文分析了这种现象,认为主要是因为学校音乐教育目的的模糊.学校音乐教育是实施美育的途径,但美育就是审美教育的提法,则较为片面.本文首先探讨了美的本质问题,认为美是人类特有的一种感性、经验性的直观判断;进而提出"美为贵"的思想,认为美是真善贵的统一;本文还提出了一种美的本源假设,认为人类最初不是为了审美的需要而是为了自身"被审美"的渴求才去创造美的,"被审美"的需要是创造美的动机,"被审美"更接近美的本源;本文认为美育理应是立美与审美的教育,而不仅仅为审美教育,美育应包括"被审美"的情感教育和心理教育.所以,美育应该是立美、审美、被审美的全面美教育,学校音乐教育应适应"全面美"的教育要求并在观念、方法和教学内容上做相应的改革和调整,缘此本文提出了改革和调整的具体设想.
简介:音乐、文学、美术艺术,从古到今它们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相互影响,共同发展。21世纪是我国全面推行素质教育的时期,音乐教育作为艺术教育的一个重要的部分,在这场历史性的教育改革中担任了一个特殊的角色。音乐教育不仅是人文学科的一个重要领域,更是实施美育的重要途径之一,是基础教育阶段的必修课。回顾西方音乐史,音乐能使人直接感觉到在时间中的运动和发展。这门学科在对人体感官刺激、开发智力上,都有它的长处,同时也有它的局限性,如果在教学中除陶冶学生的情操,还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那么如何认识素质教育?如何在音乐教育中体现素质教育?这是每一个音乐教师所面临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