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一、如何正确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 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三个罪名,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
简介: 4.非国家工作人员教唆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盗窃犯罪的,当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与他人盗窃,应按身份犯的犯罪性质定罪
简介:作为义务者不阻止他人故意犯罪的行为性质认定,其核心是判断成立正犯还是共犯。对此,义务犯模式不论是在理论自洽性还是结论合理性方面,都存在致命不足,不宜在我国适用;而因果关系模式,尤其其中的广义行为支配理论则在保证正犯、共犯区分标准适用的一致性和客观性方面,具有其优越性。据此,作为者原则上支配着结果的实现进程,不作为者原则上只能成立片面帮助犯(例外成立片面共同正犯);但是,作为者实行终了后不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者,则原则上成立正犯。同时,即使刑法中存在“帮助行为正犯化”的特殊规定,也仍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排除作为义务人成立片面共犯的可能。
简介: 一、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与黑社会犯罪的异同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由社会犯罪学的概念引入刑法学领域,黑社会性质组织从犯罪领域进入经济领域, 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社会化特征 随着打黑斗争的深入
简介:摘要肇始于广东、重庆的高调打黑行动引发了一场全国性声势浩大的打黑除恶风暴。这一场声势浩大的打黑风暴铲除了一大批涉黑犯罪团伙,维护了社会安定,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但同时也一定程度引起一些群众的恐慌。那么,中国是否存在像黑手党、山口组、三K党那样的的黑社会犯罪组织?我国的所谓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是否会发展成为诸如此类在国际上臭名昭著的“黑帮”?对此,理论界争论不休。本文旨在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对上述问题进行解答。
简介:保险诈骗共同犯罪的认定在司法实践中问题丛生。在很多案件中,无身份者往往对于制造保险事故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如果对有身份者和无身份者分别定罪,则会导致身份、作用的相互渗透性在定罪量刑过程中被忽略。《刑法》第198条第4款仅是提示性规定,并非对共同犯罪一般规定的修改。这一认识维护了刑法体系性、协调性,且不影响其他金融诈骗犯罪的共同犯罪的判断,更避免了司法者在罪名判断上陷于困惑。“对结果之原因的支配”理论把握了身份犯的实质,有益于解决正犯中的判断及认定问题。在保险诈骗犯罪中,无身份者如果仅仅实施了“虚构事实”的行为,则只能构成保险诈骗罪的帮助犯。
简介:近期,发现几起冒充国家领导人亲属进行诈骗活动的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均采取编造假身份、假地位、假关系,利用有些人企图通过不正当渠道谋取利益的心理,骗取了巨额财产,不仅损害了被害人的经济利益,也损害了国家领导人的声誉。各新闻单位要充分认识冒充国家领导人亲属进行诈骗犯罪问题的严重危害性,积极配合政法机关,以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维护社会秩序为根本出发点,处理好相关报道。
简介:4月24日,由遂宁市大英县人社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卫计局、县食品药监局联合召开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险基金专项行动动员大会,正式拉开了大英县为期3年的专项打击行动序幕。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下,县医保局立即行动、主动作为。
简介:
简介:借助对普通诈骗犯罪过程的剖析,提出了从信息与资金两个新的的视角审视电信与网络诈骗。本文通过归纳梳理与案例分析,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从信息与资金两个方面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同时,结合当前社会现状,从着重从信息的视角,对电信及网络诈骗过程中涉及的不同利益相关方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应对策略。
简介:黑社会性质组织是有组织犯罪的高级形态,它以追求高额的经济利益为最终目标,所以属于非政治性组织,但不是政治性组织并不代表不关心政治,揭开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面纱即发现该组织原来同权力异化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贿赂,美色,暴力,要挟是“黑”组织为寻求保护而伸向党政司法机关的四大触角,但是不是这四大触角就绝对地导致党政司法人员手中权力的异化呢?这似乎还是一个未知数,笔者认为,权力是否发生异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掌权者的主体因素,取决于掌权者对“不良刺激”是否具有“免疫力”。
简介:有组织犯罪作为全世界面对的难题,其演变和发展对社会的安定存在着一定影响。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在不同社会背景下也展现了其不同的一面。有组织犯罪的地域性的特点决定了不同地区的有组织犯罪的不同特点。安徽省地处中国的中部,有其独特的地理位置与地域文化,对安徽省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有一定的影响作用。
简介:试析黑社会和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赵汝昆,张建伟美国学者路易丝·谢莉(LouiseI·Shelley)指出:社会发展进程导致更加城市化和随之而来的更大的金钱诱惑。当社会的物质财富增加时,犯罪率特别是侵犯财产的犯罪率也在增加。显然,高犯罪率与经济发展存在...
简介:<正>一、黑社会性质犯罪概念与课题启动概况(一)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概念由于黑社会(性质)犯罪是我国《刑法》(1997年)颁布之后渐渐凸现的犯罪现象,因此在现行刑法中没有详细的规定。与国外典型的黑社会组织犯罪相比较,我国现实中的很多涉黑案件并不符合典型的黑社会犯罪类型,更多的则是黑社会性质犯罪,属于有组织犯罪的一种。
简介:我国社会变迁带来激烈的文化冲突,导致文化体系和社会道德价值的混乱,使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形成有了精神夹缝.传统文化中落后的封建意识为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精神支柱和思想指导.后现代主义文化取向的多元化造成文化市场上色情文化、赌博文化、毒品文化和暴力文化等文化垃圾的流行,而这些文化垃圾是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形成的精神温床.
简介:三甘肃省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对策甘肃省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在今后一段时期仍将继续存在和发展,当地公安机关打击处理难度大的涉黑犯罪组织,二甘肃省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成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作为一种犯罪类型
简介: 三、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立法完善,现行刑法只规定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二、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立法缺陷
简介:孙某系某单位司机兼取款员,在去银行取款时,单位许可其携带单位财务章和财务主管名章,以备急需。某日单位搬家时,遗落现金支票簿一本(内有现金支票用纸23张)于楼梯间,被孙某拾取后藏匿。孙某日后在支票用纸上填写金额,既以单位为出票人又以单位为收款人,并盖上单位公章,先后八次利用私签支票从单位银行帐户上提取款项3.5万元。
简介:黑社会性质组织是我国一种特殊的犯罪集团,其相关犯罪问题已成为政府关注的焦点。通过实证分析梳理涉黑犯罪案件的基本面相,可以发现犯罪人多以25-35岁的男性为主,文化水平较低。违法行为多为涉赌型、滋扰型、暴力型犯罪。在关注个体微观原因的基础上,重点研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产生的宏观原因,从社会经济、文化教育、刑事打击、特殊预防等维度进行犯罪防控。
简介:摘要:涉外电信网络诈骗往往存在被害人无法查清,涉案查扣款无法返还的问题,在涉诈资数额和违法所得认定上也存在法律空白和法界理论矛盾,应建立机制予以完善。
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定罪量刑探讨
内外勾结盗窃犯罪性质的认定
不阻止他人故意犯罪的行为性质认定
试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社会特征
国内外黑社会(性质)犯罪比较分析---试答涉黑犯罪两问
保险诈骗共同犯罪的实践难题及合理解决
稳妥处理涉及冒充国家领导人亲属诈骗犯罪的报道
大英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违法犯罪行为
如何把握合同诈骗犯罪与合同经济纠纷的界限
当前网络及电信诈骗犯罪情态分析与应对策略
当前黑社会性质犯罪的权力异化的影响
安徽省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特征研究
试析黑社会和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
黑社会性质犯罪服刑罪犯矫正对策探索
我国黑社会性质犯罪的文化成因研究
论甘肃省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论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立法完善
析一例非法签发支票案的犯罪性质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实证研究——以32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刑事判决书为样本
涉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涉案查扣款处置的实务问题——以“雷某等人诈骗案”为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