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目前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收费问题的困境在于土地的市场化与土地的公有制之间的协调,重新市场化式收费在本质上是反市场的,也并不必然体现公有制。财产权既具有个人性,也具有公共性。个人性意味着要高度重视个人财产权即个人财产自由的重要性,公共性意味着要从个人财产权中剥离出与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分配伦理相适应的财产权之社会义务面向,由各级政府代表国家对这一部分重新进行合理分配。除了市场价值,住宅还肩负着基本人权的功能。居住是基本权利,住宅并非单纯作为交易、增值的一种手段,因此这部分房产是不能加以社会化的。世界各国普遍采取税收体制来体现财产权的社会义务面向。在对财产权的保护上,西方国家是由过于强调个人逐步过渡到个人与社会的平衡;而我国在土地财产权之个人/社会/国家之关系上应着重强调一种反向的平衡,更加注重对个人财产权的保护。
简介:中国法治“跨越2020”战略,也叫法治“两步走”战略.以我国正处于“改革攻关期”、社会转型风险期和大国成长关键期的总体形势判断为出发点、以我国大国成长的预期进程为依据,将未来法治建设划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是要“跨越2020年”,即从现在起到2020年,与我国经济大国的成长进程相对应.同时也与跨越社会转型风险期和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相吻合.法治建设以法治政府建设和推进我国城镇化进程的法治建设作为“两个主战场”,并辅以司法改革的局部突破和其它方面的法治建设。第二步是要“跨越2030年”,即从2020年至2030年。与我国作为政治文明大国成长的部分预期进程相对应,特别是与我国完成社会转型的历史进程相对应,法治建设要全面实现社会转型的法律治理。此后,在本世纪前半叶的最后20年里,法治建设将与我国进入政治体制改革攻关期的预期进程相适应,以全面推进政治民主建设、加速社会自治培育等方面的任务为重点,最终实现社会主义法治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高度结合。期间,以城镇化进程基本完成和全面进入后工业社会为标志,我国有望在2030年前后从“法治成长期”进入到“法治成熟社会”。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规定了不安履行抗辩权与预期违约(或称先期违约)。两项制度的结合既反映了我国立法界对于国际贸易惯例的吸收与借鉴,也充分体现了国际经济一体化过程中两大法系的渐趋融合。本文就此谈以下浅见。一关于不安履行抗辩权(EinredederUnsicherkeit)所谓抗辩权,是指对抗请求权或否认对方的权利主张的权利,也称异议权产抗辨权的重要功能在于通过行使这种权利而使对方的请求权消灭,或使其效力延期发生。在双务合同的履行中存在三种抗辩权,即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履行抗辩权。我们这里主要谈谈不安履行抗辩权。不安履行抗辩权,是指双方依合同应在异时履行其义
简介:“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尚未成为国际空间法中的国际习惯和一般法律原则,附着于外空及天体上的自然资源属于共有物,国家及非政府私人实体都有权自由探索与利用,但要受到为所有国家谋福利原则、不得据为己有原则、充分注意他国利益及不得损害外空环境原则的限制。从天体上提取或移走的自然资源的法律属性则不同于外空及天体,国家及非政府实体都可以对其主张所有权。美国、卢森堡两国现行有关空间资源立法虽然引起国际社会的热议,但其并不违背现行国际空间法。为此,我国一方面应坚持主张,凡是可以从外空及天体提取或移走的自然资源,在新的国际法律制度出台之前,国家及在国家监管下的私人实体都有权自由探测和利用,另一方面应积极推动激活《月球协定》,促进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原则在国际社会的普遍接受。同时,我国应加快国家综合性空间立法和商业航天立法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