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近年来高考数学试题的新颖性、灵活性越来越强,不少师生把主要精力放在难度较大的综合题上,认为只有通过解决难题才能培养能力,因而忽视了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方法的教学。学生主要表现为对基础知识的掌握、应用能力差,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急急忙忙把公式、定理推证出来,或草草讲一道例题就通过大量的题目来训练学生,以便培养学生的解题能力。然而效果恰恰相反,因为定理、公式推证的过程本身就蕴含着重要的解题方法和规律,教学中没有充分表现思维过程,没有发掘其内在的规律,就让学生去做题,试图通过让学生大量地做题去“悟”出某些道理。结果本末倒置,多数学生“悟”不出方法、规律,理解浮浅,记忆不牢,只会机械地模仿,使思维水平处于较低的层次。有时,甚至生搬硬套,照葫芦画瓢,将简单问题复杂化,从而造成失误。因此,要想真正的提高学生的能力,做到高效复习才是根本。
简介:摘要近几年来,我一直采用“自组织教学”模式,将“学习过程评价”作为一种有效的教学策略。在实施评价的过程中,教师、学生、家长的智慧进行了有效碰撞,从而激活了学生的内在学习动力,取得了很好的教学效果。过程评价培养了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提升了学习效率,增强了学习的兴趣。“三卡激励”为主要形式的梯级评级体系,为学生设置了近期和中长期的奋斗“目标”,培养了优秀的学习品质。
简介:美国组织监察专员制度的本质不再是一种单纯的公法监督制度,而是一种公法与私法交融、纠纷解决与权利救济并行的法律制度,是美国监察专员制度发展进程中的一次“质变”或“飞跃”。美国组织监察专员与申诉人交流的秘密性是美国组织监察专员制度建构的中心,并形成外部多层次治理与内部全过程控制的制度体系。在某些特定事务领域,美国组织监察专员制度既具有在效率上优于诉讼方式和其他替代性的纠纷解决机制的功能,又具有相对于现有纠纷解决机制而言的补缺功能。美国组织监察专员制度为我国社会矛盾的处理提供了可供探索的路径,为我国行政监察制度的完善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为“大调解”的建设提供了整体性思维,为走出司法中心主义提供了有益的制度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