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网络社团是一种新型的社会组织形式,网络社团公益是一种新型的公益慈善模式,相对传统社团具有优势。同时,现有法律政策存在制度剩余和制度匮乏双重困境,大量网络社团和网络公益活动游离于现有法律制度监管之外,遭遇身份合法性困境。与此同时,网络社团的社会监督、第三方的专业监督以及网络社团内部治理机制不健全,损害网络社团公益的公信力,阻碍网络社团公益快速、可持续发展。在社会组织和公益慈善领域,单一的监督管理主体不利于网络社团公益的健康发展。因此,需要建立政府、社会、网络社团自身等多元的监督管理体系,实现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督结合,专业监督与非专业监督互补,他律与自律互动,最终促进网络社团公益有序发展、良性繁荣。
简介:【摘要】司法不公是一个非常严重而现实存在的问题,存在司法不公与司法机关、司法人员失之必要的监督有着巨大的关系。近年来,全国各地、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人大”),通过实施个案监督,取得良好的监督效果。但与此同时,由于各地具体实施个案监督的方式与途径各有不同,效果也有很大差异,同时也出现一些以个案监督之名,行干预司法之实的现象,因此、社会上一些人针对人大施行个案监督有颇多非议,特别是来自司法机关的非议之声更多,一些人认为人大实施的个案监督没有法律根据,甚至认为人大实施个案监督是破坏司法独立,干扰司法机关办案。笔者认为,人大实施个案监督是实现人大监督权的重要渠道,是各级人大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的最有效方式之一。【关键词】司法监督惩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