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因果,是佛教中一个常见而又很容易被误解的重要概念。因果,其实是因缘果报的简称。在佛教中,因果与业力密不可分。佛教的因果观包含了五大基本规律:因果不虚、因果不乱、因微果著、自作自受、众缘和合。也就是说,因果具有真实不虚性、善恶不乱性、增长增值性、自作自受性、错综复杂性五大基本特性。正确认识佛教的因果观,对于心理健康意义重大。明了并深信佛教的因果观,能真正改变错误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态度,调整负性的认知与行为模式,有效对治和化解指责、抱怨、嫉妒、嗔恨等负面心理与消极情绪,并能激发和培养接纳、敬畏、感恩、慈悲等正向心态与优良品质。当然,佛教的因果观在心理治疗的应用中,有一些可能出现的问题是需要引起重视与注意的。
简介:学前期是儿童多种推理能力产生和发展的重要时期。本研究(以64名3岁儿童为被试,采用Frye和Zelazo等所设计的“二进二出”装置,通过对3岁儿童的规则因果推理能力进行训练,从而探索儿童规则因果推理的内在机制。在本研究条件下,结果发现:1.年龄与训练的交互效应不显著,各年龄组儿童经过训练后,成绩的提高没有显著差异;2.规则与训练的交互效应显著,竖直规则下,儿童通过训练后提高的成绩不显著,但在交叉规则下前测后测成绩差异极其显著;3.训练效应显著,暴露因果机制,给予及时反馈和阐述规则时附加手势这些信息能促进年幼儿童对高级规则的掌握。
简介:<正>(一)从当前科技发展的角度看,信息增加很快,技术发展迅猛异常,因此国际上都从一次性教育转向二次性、多次性乃至终生教育;从我国具体情况看,现在正当青壮年的六千万职工,都不同程度地受到十年浩劫的影响,文化水平和技术水平都要补课。成人教育的成效直接影响着工矿企业的劳动生产率,这点在发达国家表现得特别明显。因此,为了加速四个现代化建设,抓好职工教育是开发智力、培养人才的重要途径,是发展国民经济的重要保证,应该把它看成是实现“四化”的一项战略任务。但是要抓好成人教育是有很多困难的。首先是一些领导和决策人不够重视,看不到它的重要性或
简介:代理制度是近代社会经济的产物,起到了"扩张私法自治之范围"和"私法自治之补充"的作用。但代理制度同时伴有危害交易安全的弊端,尤其以无权代理的情形最为严重。近代民法根据无权代理的原因和后果归属的不同,又将其分为表见代理和狭义无权代理。本文仅就狭义无权代理的构成要件和法律效力进行了具体分析。鉴于我国《民法通则》仅对狭义无权代理的表现形式及其法律后果作了原则性规定,作者建议,在制定我国《民法典》时,应借鉴德、日立法体例,单设"狭义无权代理"一节。其基本内容应包括:无权代理的概念、本人的追认权、对方的催告权、对方的取消权,无权代理人的责任等条款,以补充现行《民法通则》之不足,平衡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稳定社会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