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日本公害纠纷的行政处理机制在解决该国的公害纠纷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多样的处理途径,严格的程序要求,我国现行公害纠纷行政处理机制较为不健全,我国可借鉴日本在此方面的先进经验,可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简介: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机制是一项重要的纠纷解决机制。目前,该机制存在适用条件不明确、宣传不到位、保险公司履行赔付义务不及时等问题。考察域外美、英、日、法等发达国家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应依法明确自行协商处理机制的适用条件、增加保险公司的赔付义务以及加强相关处理机关的配合,以更好地完善我国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机制。
简介:我国的证券群体诉讼在其构成要件、受案范围、权利登记、诉讼代表人推选、胜诉后的财产分配等方面存在不足。因此,应通过扩大代表人诉讼的适角范围,维护股民的合法权益,取消证券群体的诉讼权利登记制度、建立证券投资者权益保护机构、改革诉讼收费制度等方式来完善我国证券群体的诉讼。
简介:我国目前解决群体纠纷的法律代表人诉讼制度因为存在缺陷问题而在实践中被司法实践的审理方式替代,但司法实践的审理方式无法适合大规模的群体性诉讼。示范诉讼具有积极的借鉴价值,应当在司法实践的审理方式上积极探索示范性诉讼的应用,在时机成熟后引入我国民诉法的代表人诉讼制度,为构建和谐社会建立一种全新而又高效的法律机制。
简介:伴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我国政府之间通过行政协议的方式来治理跨区域事务开始成为主流。行政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无法纳入现行的行政诉讼范围,但仅凭现有的争议解决模式又难以得到有效的控制,建立区域行政协议的诉讼机制势在必行。结合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确认诉讼的必要性,通过借鉴美国州际协定纠纷的司法解决机制以及国内行政公益诉讼的实践,在必要的前提下赋予行政机关必要的诉讼地位,授予相关法院管辖权是建立行政协议诉讼机制的关键。
简介: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ADR)是目前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解决民事纠纷的有效手段,但在我国运用尚不充分。我们应该树立多元化的价值理念,构建充分运用ADR的制度体系。
简介:医患协商、卫生行政部门的行政调解、法院诉讼、人民调解和仲裁等第三方介入调解是中国医疗纠纷解决的主要模式。为有效解决医疗纠纷,建立和谐医患关系,中国应当构建多元化医疗纠纷解决机制,通过进一步完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将医疗纠纷从以诉讼为重心向调解、仲裁等非诉机制引导,在赋予当事人程序选择权的基础上,加强和解机制、调解机制和仲裁机制与诉讼机制的衔接。
简介:到2015年,新疆兵团将实现由‘屯垦戍边’到‘屯城戍边’的历史性转变。在城镇建设中我们应当更加关注基层团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目前虽然有理论上较完整的纠纷化解机制,但矛盾多发的现实让我们认识到现行其实效性较差,如何高效运转这个工作机制是目前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工作。
简介:群体性纠纷是农村社会尖税矛盾和突出问题的特殊表现。农村群体性纠纷的不断发生和升级,暴露了我国在制度建设、管理措施等方面存在严重缺陷。当前,解决农村群体性纠纷,基层干部习惯于采用传统的思想教育手段、行政手段,对法律手段的运用较为薄弱。从方法论之角度,采用法律手段解决农村群体性纠纷是“治本”之策。因此,必须健全预防和处理农村群体性纠纷的法律机制。
简介:在社会转型过程中,民间纠纷会呈现出一些转型特点。如何来解决转型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民间纠纷,是当前从事法学理论和法律实务工作者必须面对的课题。当前,民间纠纷呈现出的特点有土地和房屋纠纷数量比例大、纠纷所涉及的关系较为复杂以及民族性矛盾不够明显等。适用于这些纠纷解决的机制则包括和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诉讼等。其中,调解在民间纠纷解决中具有重要的意义。为改进和完善民间纠纷解决机制,可采取这样几项措施,即形成一种多元平衡的纠纷解决机制结构、赋予法官更大的司法能动权,以及合理配置基层司法资源并鼓励各类社会团体或民间组织承担更多的民间纠纷解决功能等。
简介: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其解决方式具有替代性、灵活性和自主性等特征,它能够有效化解社会发展与法律滞后之间的矛盾,节约社会成本,促进社会共同体的形成,并为司法改革提供模式借鉴。在司法实践中,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还存在诸多问题,亟待立法予以明确:一是明确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的民间属性;二是诉讼外纠纷解决体系,应涵盖新型的专业性调解组织,且人民调解方法不拘形式;三是应强调将当事人自觉履行调解协议作为法定义务。
简介:行政性纠纷解决机制具有权威性高、专业性强、高效、及时、直接等特有功能优势。通过对行政性纠纷解决实效的实证分析和价值分析,还原行政性纠纷解决的现实状态。以行政性纠纷解决机制功能与实效之间的差异为突破口,确立完善行政性纠纷解决机制的进路,并对行政执法附带性纠纷解决机制(行政调解)与依职权纠纷解决机制(行政裁决)提出了具体的完善措施。
简介:社会转型期农民经济实力、社会地位、政治权利、文化观念和行为模式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农村矛盾和纠纷也更为错综复杂,可能威胁到农村社会的长治久安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农村社会作为基层治理中的的微观治理单元,在社会转型期农村矛盾凸显亟待解决之时,对现有的诉讼与非诉讼的纠纷化解模式进行思考,尝试建立一个多层面、全方位的农村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切实维护农村社会民众的基本权益与利益需求,使农村社会长治久安.
简介:"调解"是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一种重要方法。我国当代的调解制度已形成了由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仲裁调解构成的社会纠纷调解机制和体系。当前,边防派出所承担着部分治安案件和大量民事纠纷的调解任务,个别民警群众观念淡薄,调解能力不强,有畏难厌战情绪,调解工作中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不够。边防派出所应顺应群众需求,力所能及地参与到民间纠纷的调解工作中,通过民警兼任人民调解员等方法,提高调解工作的效益,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简介:医疗纠纷的发生率近年来逐年上升,而且赔偿的金额也不断增加,如何有效解决这一难题,值得卫生管理者思考。从社会角度、医方角度、患方角度深入分析了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为能有效减少医疗纠纷提供了理论支持。最后比较我国各阶段在对医疗纠纷问题处理上的差异和各自的优缺点,吸取经验,总结教训,结合现阶段医疗纠纷发生的实际状况,为日后合理有效地减少、遏制医疗纠纷的发生提出建设性意见。
简介:作者通过对农牧团场农业承包经营合同和劳动合同的管理的状况进行调查,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加强对农牧团场的管理,重点是处理好团场和职工的土地承包经营关系与劳动关系;处理好管理者和职工的关系,应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德治教育。提高团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水平;德法并治,推进农工自治向纵深发展;将调解职能从连队抓起。建立连队、团场、师级三级一体的调解职能;作好法院在解决民事纠纷中的作用;建设解决民事纠纷的衔接机制,加强人民法院与调解组织的沟通,创造解决民事纠纷的大平台。
简介: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解决机制应当是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行政处理为主,法院诉讼为辅,以多元化调解为补充的机制。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解决机制应对现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必要的职能权限划分,建立以行政裁决为核心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行政处理机制,法院成立交通法庭,在交通事故赔偿中运用支付令,并加强保险公司的赔付义务。
简介:一个合同纠纷诉讼后,办案法官和代理律师面临的首要问题,是通过对原告、被告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找出案件结案的合法性、合理性路径——是选择用程序处理路径还是选择用实体审理路径结案,这既体现了诉讼成本的高低、案件质量效果的优劣和办案效率的高低,也体现了办案法官和代理律师的专业功底和办案智慧。选用的两个经典案例,对类似案件的程序处理与实体处理的选择路径做出了系统的法理和实证分析。
简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法制化程度的深入,医疗纠纷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并呈现纷杂的纠纷类型。如何快速、有效、低成本地解决医疗纠纷,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是医患双方共同的愿望。非诉讼模式在纠纷解决方面所表现出来的简便、经济、快捷、专业型及保密性强等优点,逐渐成为许多国家和地区解决医疗纠纷的一大趋势。
简介:新疆农牧区环境纠纷数量逐年递增,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结合农牧民环境纠纷解决途径不畅及农牧民对诉讼救济的疏远现状,为及时化解矛盾,有效解决农牧区环境纠纷,应构建多元化环境纠纷解决机制,完善新疆农牧区环境纠纷调解制度、行政处理制度,明确乡(镇)政府在纠纷解决中的重要作用。
中日公害纠纷的行政处理机制之比较
论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机制的完善
证券纠纷解决机制研究
论我国群体纠纷的法律解决机制
区域行政协议纠纷的司法解决机制
我国建构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的设想
论我国医疗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
团场社会纠纷调解机制实效性初探
试论农村群体性纠纷防治的法律机制
论转型时期民间纠纷的特点及解决机制
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的实践效能与完善
功能与实效:行政性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
社会转型时期农村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多元建构
边防派出所在纠纷调解机制中的作用
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及处理途径
建立和完善团场民事纠纷预防解决机制的探索
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解决机制的思考
合同纠纷案件程序处理与实体处理的实证研究
医疗纠纷非诉讼处理模式利弊分析
新疆农牧区环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