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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从1915年Hegler创造"犯罪事实支配"这一词并将其作为责任要素,途径Bruns作为客观归责标准的相当性理论,Weber对主观区分理论合理性的补强,Lobe对主观参与理论的批判,Eb.Schmidt的义务思想,到1939年Welzel以目的行为为基础创造所谓"目的犯罪事实支配",犯罪事实支配概念完成了从用于犯罪行为可罚性之判断方法到

  • 标签: 犯罪事实 行为论 间接正犯 直接正犯 可罚性 违法性
  • 简介:生存权作为首要人权早已被写入我国人权白皮书,但对生存权的理解和论述依然是众说纷纭。要发挥其人权保障之价值意蕴,必须确立生存权为个人享有的基本人权之地位,同时确认生存权的法律性质和法律效力。

  • 标签: 生存权 基本人权 法律性质
  • 简介:诉讼证明活动中的首要的是解决有关证明责任问题,它是对诉讼证明本体结构进行分析的突破口.不同的责任就意味活动主体的不同角色,参与诉讼证明活动的主体可分为两类:主动主体和被动主体,实际上这依然是责任问题的延展;任何参与到诉讼证明活动中来的主体都是在围绕“事实主张”进行活动,这就更加突出主动主体在诉讼证明活动中的“主动”地位;依据这种责任和主体的区分,可将一般意义上的诉讼证明标准解构为证明要求和认定标准.

  • 标签: 证明责任 证明主体 证明标准
  • 简介:毫无疑问,个人基本权利是主观权利,但基本社会权利能否作为主观权利则存在争议。基本社会权利若是主观权利,则其具有可诉性。支持基本社会权利是主观权利的论点主要建立在自由这一基础之上。自由具有法律和事实两种实现维度,若没有事实上实现之可能,法律自由也就失去其价值,因为自由权只有具备事实上之前提条件方能得以实现。反对社会权为主观权利的观点又被称为“形式论点”,这种观点认为赋予基本社会权利可诉性将导致决定公共事务的权力从立法和行政转移到司法,进而破坏权力分立和民主政治。本文认为,基本社会权利是主观权利,但只能作为一种特殊的主观权利,即初显的主观权利;且只有一种主观权利具有先验确定性:最低限度生存权。最低限度生存权的内容不固定,但可以明确的是其包括了基本住房权、获得基础教育权和最低水平的医疗救助权。最低限度生存权与自由在事实层面的最低实现要求有关。反对基本社会权利可诉性的观点还涉及政治司法化、行政裁量以及合理保留条款。支持观点则关涉原初权能和特殊权能,对于国家财政能力不足的必要客观证明,国家意志排除,合法性原则,司法管辖非排除原则,以及最低限度生存权保障。

  • 标签: 主观权利 可诉性 尊严 自由 形式原则 权能
  • 简介:习近平主席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被联大第71届会议写入决议,该思想得到了世界各国的普遍认同。根据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第68届会议草案关于确认习惯国际法的结论,该思想虽在国家惯例方面部分符合草案结论的要求,但在法律确信层面依然路途遥远。若该思想能在习惯国际法的法律确信层面得到国际社会确认,继而成为国际习惯法,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目标的实现、对"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对中国参与全球治理都将是极大的助益。

  • 标签: 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 习惯国际法 合作共赢 全球治理
  • 简介:如果不是父母在一次车祸中双双身亡的话,我绝不会轻易地把辞职信交到局长手中。因为弟弟正在读高中,而且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仅凭机关里的这点薪水,绝不能维持我和弟弟的生活。我现在惟一的需求就是:钱!于是我带着弟弟来到北京闯世界了。

  • 标签: 《要生存更要尊严》 中国 故事 吕莉 人生观
  • 简介:侵权法中的生存机会丧失案件在美国法上的发展历史已达150年之久,但在我国的司法实务中尚属新问题,因此针对美国法的理论发展历程予以剖析并合理借鉴对我国的同类型案件来说意义重大.在赔偿基础层面,美国法上的结论是过失诊疗行为造成的患者避免不利结果或获取更好结果的机会,其依据的是各州《错误死亡法》的规定;在赔偿范围层面,美国法的机会丧失理论最大的贡献是在责任评估方面将损害限定于与过失诊疗行为相适应的部分,在此基础上适用“全有或全无”的传统规则,实质上就达到了“比例式赔偿”的效果,实资参考.基于此,在案例解析的基础上通过功能比较的研究方法,可能提出如何将美国法的历史经验经过合理改造运用于本土化的判决当中.

  • 标签: 美国法 机会丧失 因果关系 赔偿基础 赔偿范围
  • 简介:人类胚胎基因实验以人类胚胎或前胚胎为实验对象,在技术上有基因检测、基因诊断、基因筛选、基因编辑(基因改造)等类型,引发了一系列伦理、社会和法律争议。在国际范围内,人类胚胎基因编辑被严格禁止或限制,而胚胎植入前基因诊断则可能为各国接受。对后者进行法律规范的焦点在于风险决策中的权利冲突及其衡平,我国也对其持较为宽容的技术规制立场。未来应坚持全面立法、严格限制、法定许可的政策立场,保持行业主管和审查机构的中立性,提高机构伦理委员会的独立性,实行个案审批制度。就法律体系而言,公法规范与私法规范应当相互配合,私法上特别要以基因自主权之保护和权利冲突之衡平为中心。在尚不具有个性的前胚胎阶段,在符合法定条件、伦理原则和程序等前提下,可以适度放宽人类胚胎基因编辑实验研究的限制。参与者的基因自主权和研究者的研究自由需要得到保障,但必须以尊重人的尊严、公共利益和他人自主选择生活的权利为前提。无论如何,我们必须避免让基因成为人类社会不平等的一个新根源。

  • 标签: 人类胚胎基因实验 胚胎植入前基因诊断 基因改造 人类基因编辑
  • 简介:期待可能性理论也称期待性的不存在,源于"法律不强人所难"的法谚,并具有丰富的学说历史及深刻的判例经验,在大陆法系刑法犯罪体系中居于重要地位。期待可能性理论与规范责任是一种表里关系,其实质是规范责任的外化。期待可能性理论的趣旨在于建立行为与刑罚之间直接、理性的联系,因此,需要考察其学说史,厘清其理论渊源、明确其法律归属、界定其机能定位、明晰其判断标准,并在此基础之上,反思与完善我国犯罪体系中的相关内容,以实现法律正义,推进和谐法治进程。

  • 标签: 期待可能性 法律归属 机能定位 判断标准 犯罪论体系
  • 简介:在网络资源极大丰富的今天,获取前沿资料已不再是十分困难的事,此时,相比于对资料的简单重复占有,我们更应该做的是运用一定的方法对所得的经验、数据、文献进行研究,而这种方法正是不同学科所具有的自己的方法。法律人类学作为一门法学与人类学的交叉学科,在研究方法上也体现了学科交叉的特色,既要注重人类学的田野调查与法律民族志的撰写,又无法脱离法律的环境,通过回顾中西法律人类学的研究进程,可以较好地对本学科的研究方法进行梳理,进而为中国当代的法学研究与法治实践提供一种新的理论、方法与问题意识。

  • 标签: 法律 人类学 研究方法
  • 简介:每一个社会都有它自己的必然会通过法律秩序力图实现的目标反映出来的价值指向。任何一个社会的法律秩序得以形成和定型的内力无疑是各该社会中全体或绝大多数社会成员附加在各该法律秩序之上的价值。虽然法律并不是完全奠基在价值观的基础上的,但法律对人类基本价值和价值共识的尊重和接受乃是其获得权威性的前提。法对人类价值的承栽功能主要体现在其对秩序、自由、公平、正义、博爱等人类价值的关涉和包含方面。

  • 标签: 价值 承载 秩序 自由 公正
  • 简介:<正>埃德蒙斯·霍贝尔(E·AdamsonHoebel1906~)是当代美国著名的法人类学家和社会人类学家。他于1934年在哥伦比亚大学获得哲学博士之后,曾先后任犹他大学人类学教授兼系主任、密执安大学人类学教授、美国民族学会会长和美国人类学协会主席等职。现为明尼苏达大学明尼阿波利斯分校人类学系名誉教授。他著述甚丰,主要有

  • 标签: 贝尔 文明社会 法律规则 原始社会 原始人 法人类学
  • 简介:髡,剃发也,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刑罚。对于髡刑,学者有不同意见,其实髡刑是将犯人的长发剪为长三寸左右的短发。根据法人类学的材料,髡所以成为刑罚,与古人对头发的迷信观念有关。髡刑虽没有肉体痛苦,但由于古人相信头发是人体精气之所在,剃去头发将伤害生命和健康,所以受刑者会遭受精神上的痛苦。从这种意义上讲,髡刑是一种精神刑罚。

  • 标签: 髡刑 法人类学 头发 刑罚
  • 简介:<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我国的人类遗传资源,加强人类基因的研究与开发,促进平等互利的国际合作和交流,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人类遗传资源是指含有人体基因组、基因及其产物的器官、组织、细胞、血液、制备物、重组脱氧核糖核酸(DNA)构建体等遗传材料及相关的信息资料。第三条凡从事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的采集、收集、研究、开发、买卖、出口、出境等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第四条国家对重要遗传家系和特定地区遗传资源实行申报登记制度,发现和持有重要

  • 标签: 人类遗传资源 国际合作项目 遗传家系 科学技术 办公室 行政处罚
  • 简介:生存权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生存权应是不能维持“最低限度生活”者生存的权利,而不应是“请求”生存的权利。生存权作为一个特定“概念”是第二代人权建立的,但其“内容”是从第一代人权那里继承发展来的。生存权作为一个权利群,其内部、外部的关系均错综复杂。我国目前仍处于争取实现生存权的时代,此时不宜对生存权仅作狭义理解,否则易形成对国家权力的新一轮“依附”。

  • 标签: 广义生存权 狭义生存权 请求权 第一代人权 第二代人权
  • 简介:法律,作为人们行为的刚性准则,作为社会秩序的稳定器,可以出自国家,也可以来自民间;可以有国家强制力威慑,也可以由社会组织保障实施。全球化进程是在缺少世界政府干预的背景下展开的,这就为全球社会有机体充分发育提供了天然条件,同时也有利于形成丰富多彩的人类共同法。人类共同法的产生出于全球公共事务和人类共同利益的需要,它有自己特定的调整领域,不仅不会消弥国家法,反而会与国家法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可以想象,未来的人类法必然是一幅多元图景,人类公共事务必然仰仗各种力量共同发挥作用。

  • 标签: 人类法 全球化 多元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