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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大量立法冠以"试行"或"暂行"的名称,使试行和暂行成为我国法律体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考察近40年的立法情况发现,试行与暂行"有试无验""有始无终"的现象普遍存在,且在内容结构、制定程序、规范效力以及应用范围等方面与正式立法没有显著区别,故有人否定试行和暂行存在的必要性。鉴于我国改革试验的渐进主义路径及其地方性、多样性和不确定性,在"重大改革于有据"的法治原则下,试行和暂行仍有存在意义和发展空间,但须加以完善,使其回归本位。作为试验立法,试行和暂行应只能为改革试验而制定,在总则中应明确规定试验目的和试验要求,在附则中应明确规定其与现行之间的适用关系及实施期限,并建立相应的信息反馈渠道和评估程序,将试验成果及时转化为正式立法,妥善维护试行和暂行形成的社会关系或法律秩序。

  • 标签: 试验立法 试行法 暂行法 本位回归
  • 简介:本文从比较视角对董事义务的产生根据、具体内容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作者认为,我国学者对董事义务产生根据的理论解说均存在一定的缺陷,当务之急是应完善有关委任制度之立法,为科学地解说董事之地位提供论据支持。考察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董事义务的具体内容,可将其概括为具有显明区别的两类——注意义务和忠实义务。而我国《公司法》仅对后者作了规定,这种单元结构的立法模式不能简单地归为立法疏漏所致,因为我国目前尚不具备规定董事注意义务的理论基础和现实条件。

  • 标签: 董事会中心主义 忠实义务 董事注意义务 股份公司法 董事义务 信托义务
  • 简介:关于环境权主体的范围,我国环境法学界存在诸多不同的观点。本文对此进行了批判性的分析和检讨。文章认为,就国内而言,环境权的主体仅限于自然人,国家乃是环境权所指向的义务主体。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所谓“环境资源开发利用权”和“排污权”不是环境权,而是传统的财产权。后代人以及自然体至多可视作伦理上的主体,而不是法律上的环境权主体。

  • 标签: 环境权主体 国内法 环境资源开发 义务主体 其他组织 法学界
  • 简介:法国是近代人类社会政治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实践方面的先行者和探索者。总体上来看,法国在法治发展进程中较早地确立了议会立法权威和对于法律的尊重,同时也通过行政法院系统的设置和运作实现了对于行政权力的规范,第五共和宪法创设的宪法委员会专司合宪性审查之权,此项法律制度在实践中也较为成功地发挥了作用并产生了积极的效果。法国在法治发展之路上的这些经验具有明显的法国本土特征因而也显得十分难得,弥足珍贵,而这些法治发展的经验也正是法国对世界法治文明的独特贡献之处。

  • 标签: 法国 法治 法律至上 行政法院 合宪性审查
  • 简介:董仲舒"天人三策"之后,西汉朝廷确立了"独尊儒术"的统治策略。此后,汉朝又不断地推进儒家的德礼之教向郡县秩序的渗透,皇帝诏令及地方官的政务均为此种努力的表现。在"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法律独尊时代,郡县是皇帝对民众之垂直统治的基点,法律则成为民众的唯一行为规范。然而,在重视儒术的汉代,郡县既是皇权统治的施展空间,也是朝廷将儒家的德礼之教付诸实践的空间。正因为此,儒学对郡县秩序的影响不断扩大,此种影响的扩大则又是中国古代儒教国家得以形成的重要一环。

  • 标签: 儒学 郡县 诏令 政务
  • 简介:添附是民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传统的添附制度将添附作为物权取得的一种法定方式在《物权法》中作出制度安排,并因此而主张,对添附物的处置应当本着“物尽其用”原则而不能要求恢复原状.被添附人在取得添附物时应当按照不当得利原则封添附人的损失进行补偿。传统添附制度的这种理念和安排,在理论上存在缺陷,在实践中易产生为维护效率而牺牲正义的价值偏颇的弊端,与《物权法》保护物权私有权利的宗旨相悖,存在着诸多缺憾,应当进行反思和重构。

  • 标签: 添附 物权 侵权
  • 简介:随着法律现代化运动的继续,判例作为一种似乎与价值无涉的现代司法理念在我国独特的法律语境中复苏、张扬.然而,然而判例的变迁成效却与司法过程中维持着何种程度的法律自治息息相关.在所谓两大法系的判例与判例法制度中,坚持法律共同体地位使司法从"压制型"迈向"自治型"是其共同特征.我国围绕着判例问题的论争却成为立场间的对决,引入判例是否有效不应停留在制度自身,而应当从我国法律语境入手,在法律变迁中寻找司法自生与自治所需的条件.

  • 标签: 法律变迁 司法自治 判例法 司法理念 司法体制 中国
  • 简介:流浪、乞讨现象的存在,是社会、流浪求乞者以及施舍者多方面的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用法律对此进行规制时,须客观正视诸方面因素,追寻因果链条,设定规范,调整策略。在兼顾秩序和自由的价值的同时,亦可以尝试以新的方式——沟通和说服——来引导、重构流浪乞讨这一社会问题。

  • 标签: 流浪 乞讨 原因和条件 沟通
  • 简介:<正>在中国古代婚姻中,"义绝"是"七出"之外的法定离婚情形。但因为"七出"还受到"三不去"的限制,"义绝"却是无条件的必须离婚、违者甚至还要受到刑罚,因此一直受到学者的格外关注。但是,自陈鹏《中国婚姻史稿》1990年出版之后,学者几乎没有再在资料搜集和制度考证上取得重大突破,反而是在资料的解读与阐释上,续有创获,如日本学者滋贺秀三首先提出,从唐律到明清律,"义绝"制度呈现出家族重要性降低、夫妻关系重要性上升、国家干预力减弱的变化;金眉从法学角度,认为"义绝"之"义"指"夫妻基于

  • 标签: 义绝 中国古代法 夫妻关系 离婚制度 婚姻关系 感情破裂
  • 简介:首先从诉讼管辖基础理论之角度对民事诉讼管辖和海事诉讼管辖的划分标准进行了评述,认为远期运费协议纠纷由海事法院管辖具备理论上的合理性;其次从比较之角度考察了英国、澳大利亚和美国法中对远期运费协议纠纷是否属于海事请求的认识,提出明确中国海事法院对远期运费协议等航运金融衍生品纠纷的管辖权具有现实必要性。

  • 标签: 远期运费协议 海事诉讼管辖 关联性 独立性 海事请求 司法保障
  • 简介:通过对A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田野调查,亦即研究者对司法审判工作的亲历和反思,可以发现审判裁量的话语空间充满矛盾冲突,既有当事人双方的对立主张和复数立论,又有法官对道德说教与言法语的混杂使用。法官往往相信自己是公正的,但其对正义的理解是一种“半洞察”可能有失偏颇却不自知。究其根源,在于反思不足;而反思不足的原因,一是法官能力素养不足,二是商谈议论不够。法官一定意义上不乏商谈议论的机会,但潜在的议论规则不一定是客观公正导向的,不论是面对诉状时法官内心的、还是合议时法官之间的、或是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法律议论,都还缺乏真正被实践的程序公正与科学论证。总之,司法裁量客观公正之可能性前提在于商谈与议论,但其前提之前提乃法律议论场域的良性建构。在这点上,国家司法改革也当有所重视。

  • 标签: 司法实践 审判裁量程序正义 合议 话语
  • 简介:《网络安全》首次从法律层面对数据处理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数据处理的主体、个人信息范围、数据收集和使用规则、数据处理规则及数据跨境流动等法律制度。《网络安全》的'大数据条款'为数据交易和数据流通的大数据产业提供了发展空间,但个人信息范围仍很广泛,个人信息界定缺乏明晰的标准,数据处理的匿名化处理标准仍有待明确,个人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双告知'制度会不合理增加运营成本,甚或引发用户恐慌,个人信息删除更正权存在容易被滥用的风险,跨境数据流动中的重要数据范围界定仍有待明确。建议采取'合理识别'原则确定个人数据范围,遵循'合理匿名化'标准进行数据匿名化处理,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制定跨境数据流动配套规则等,进一步完善数据处理法律规制的后续配套制度。

  • 标签: 网络安全法 数据处理 法律规制
  • 简介:<正>中国传统的法律制度在经历了数千年的发展之后,到了晚清时期,受到了空前的挑战。随着西风东渐,人们对中国传统法律制度中落后之处的认识更加深刻,对其批评也更加尖锐。为了应付来自各方面的压力以便继续维护其统治地位,清政府决定进行法律改革。清末修律虽没有能够达到其原初目的,但它在客观上引入了西方的法律制度,为中国传统法律的近代化提供一个制度的平台。中国传统的证据制度作为中国传统法律制度的

  • 标签: 证据立法 证据法 司法官员 非法证据 修律 证据调查
  • 简介:从市场经济的历史发展来看,国家管理经济从来就有,即使在所谓自由放任的传统市场经济时期亦是如此,被奉为圭臬的斯密理论并不排斥甚至蕴含国家管理经济的内在要求。市场与政府的耦合仅是现代市场经济暨经济的表征,社会本位乃是现代市场经济暨经济的本质所在。经济建立在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础之上,视社会为一个有机体,以社会共存及发展为逻辑起点,立足于社会整体经济利益的要求,由国家代表社会,以法律规范的形式将社会性因素融入市场之中,表现在国家管理、参与国民经济运行的各个领域、方面及环节。

  • 标签: 经济法社会本位 市场经济 耦合 国家管理经济 社会整体经济利益
  • 简介:英国早期(12~17世纪)制定法对合同的影响表现为:第一,通过限制教会法院及地方法院管辖权来促进皇家司法机关对合同诉讼的控制;第二,通过发展陪审制提升合同诉讼中证据规则的科学性;第三,确认和发展新的合同诉讼形式以扩大合同救济的适用范围;第四,通过增强国家对合同纠纷的司法控制以及对违约人施加刑事处罚程序来维护商业阶层利益并强化守约观念。《反欺诈》则对一定范围内的协议增加了得到司法受理的形式要件。英国早期制定法对普通合同的推动是以程序性规定作为突破口的,这种作用模式是对英美法律"程序先于权利"传统的实例解读。

  • 标签: 制定法 普通法 合同法 程序 权利
  • 简介:以比较教育作为办学方针的东吴大学法学院,在近代中国法律教育史中享有很高的地位,历来为学界关注。但至今的研究都没有注意到该校在比较教育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例如教员的缺课、学生对教学方式的诟病、比较课程数量的锐减等,这些现象实际是西方法律教育移植后逐渐本土化过程的反映,也是中央与地方教育自主权博弈的结果。比较课程重要性的降低,教育部及司法院对法学院发展的限制,兼职教员微薄的薪资,都对比较教学产生了重要影响。解析东吴大学法学院比较教育发生转变的原因,为反思民国法律教育的得失提供了新的视角。

  • 标签: 东吴大学法学院 比较法 英美法 法律教育
  • 简介:近代国门渐开后,国人对于西方典章文物探求伊始即涉猎其狱制,这是一件多少听起来有些不可思议的事。但其中缘故说来也颇简单。因为,诚如西人所说,狱制乃社会"文明"程度的镜子,彼时中国人既认西方为先进的典范,而狱制确系关乎社会哀痛的敏感处,则寻思对中国社会进行全面重整的志士仁人分心智万一于狱制,犹譬梁任公尚欲研究民法这类小课题,也系情理中事。本文欲就迄止本世纪初叶有关中国接触西方狱制的资料作一番爬梳,辨别其间的脉络,从此一事件上追溯近世中国走向世界的心路历程。

  • 标签: 监狱制度 清末 沈家本 西方 监狱学 近世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