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17
333 个结果
  • 简介:概念是思维具体之网的纽结,概念的产生标志着人类思维开始从原始状态进入逻辑思维的阶段。法律概念可以被视为用来以一种的方式辨识那些具有相同或共同要素的典型情形的工作性工具。概念乃是解决法律问题所必需的和必不可少的工具。没有限定严格的专门概念,我们便不能清楚地和理性地思考法律问题。

  • 标签: 法律概念 混合责任 法律问题 思维具体 逻辑思维 人类思维
  • 简介:在性犯罪案件中,经常遇到精斑和阴道分泌物混合的检材,而且精子量少,检材条件陈旧,不宜作DNA指纹图。对于这样的案子在目前没有更好的方法分离混合斑的条件下,我们采用中和法结合解离法判定精斑型属,取得比较满意的结果,

  • 标签: 混合斑 检材 中和法 性犯罪 阴道分泌物 个体识别
  • 简介:罗马共和良好的混合宪法是罗马崛起为超级大国的原因之一。它首先是机关混合宪法,塑造了执政官、元老院、公民大会三者间权力的制衡关系。其次是功能混合宪法,在贵族与平民的阶级斗争及其妥协成果的基础上塑造阶级分权,让贵族阶级成为积极权力的行使者,让平民阶级选举的保民官主要成为消极权力的行使者,两种权力间形成制衡。最后是状态混合宪法,它由调整平时状态和紧急状态的不同法律规则构成。紧急状态包括独裁制和元老院最后决议两种前后接续的类型,前者主要应对外患,后者主要应对内乱。罗马共和的这些宪法制度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

  • 标签: 混合宪法 执政官 保民官 消极权 独裁官 元老院最后决议
  • 简介:作为法律要求之外的事项,企业社会责任起初乃受到社会因素和市场因素的驱动。近来,法律作为一种驱动机制正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社会/市场力量和法律力量的交互作用有效推动CSR运动向前发展的过程显示,CSR运动的进展需以一个充满活力、富于自主精神的市民社会作为必要前提。对中国而言,要想促成CSR的良性发展,应该积极促进市民社会的建设。

  • 标签: 企业社会责任 法治 市民社会
  • 简介:  在日常案件DNA检验过程中,经常会遇见两个或多个个体混合在一起的STR图谱.迄今为止,多人份样品混合后确定各个体基因型仍为法医DNA检验的难题.作者通过对荧光STR图谱中各峰值进行定量分析研究,在已知一个体STR分型的前提下,确定两个体混合样品(下文中所述混合样品均指两个体的混合样品)荧光STR图谱中另一个体的STR分型进行浅析,现报道如下:……

  • 标签: 混合样品DNA STR 个体分离
  • 简介:诉讼活动的公平、公正、民主、科学是诉讼民主化的标志,也是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诉讼的民主化要求案件证据证明方式的科学与理性。伴随着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深化,司法鉴定制度的改革也应相应的深化进行,笔者在此主要对混合式司法鉴定制度中的司法鉴定人资格选任制度,司法鉴定人诉讼地位,司法鉴定启动制度进行论述探讨,以期望有助于我国的司法鉴定制度的完善。

  • 标签: 混合式司法鉴定制度 鉴定人资格 诉讼地位
  • 简介:职务犯罪是一种身份犯罪,它是指具有一定职务的人利用自己的身份和职务便利而进行的与其职务相关的犯罪.混合身份共犯是职务犯罪的一种普遍的但也是典型的共同犯罪形式.对于混合身份共犯应如何定性,在司法实践和学术理论界均存在不同的观点和学说.到底如何认定混合身份共犯方显合理,笔者将从一个全新的角度在理论上加以探讨.

  • 标签: 中国 刑法 职务犯罪 混合身份共犯 经济犯罪 犯罪性质
  • 简介:南非的法律体系具有混合性特征。除宪法、制定法、普通法外,习惯法也是南非重要的法律渊源。在公法领域,南非法主要受普通法系的影响,而私法领域则主要体现了罗马-荷兰法、习惯法的痕迹。在司法制度上,南非主要沿袭英国的做法。

  • 标签: 南非 法律体系 混合性 法律渊源
  • 简介: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以及“互联网+”的理念引入,教与学的时空发生了奇妙的转化,法律文秘专业积极应对此变化,开展了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教学模式的探索。该模式以情境为引导,搭建线上线下结合教学平台,打造系统性线上线下共融教育机制,提高了同学们的学习效率与成效,提升了法律文秘专业学生的职业能力与就业竞争力。

  • 标签: 法律文秘 线上线下 混合教学
  • 简介:6月14日,全省法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由省高院副院长张光琼主持在省一中院召开。会前,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肖杰对本次会议作出批示,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全省法院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上取得的成绩,要求全省法院紧紧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加快推进科技建设,确保信息化与审判执行、司法为民等工作深度融合。

  • 标签: 法院建设 创新驱动 统筹规划 信息化工作 智慧 海南
  • 简介:国有矿产与集体土地的产权融合,属于不同所有权混合与集体土地入市的复合性改革。矿产资源和矿业用地均由国家垄断供给的国有矿山企业,需要向非国有资本市场开放;集体建设用地不再征收为国有而直接融入,由集体和农户带着土地产权入股矿山企业。可流转产权加上政府管制,通过交易许可的“增减挂钩”方式获取农地,土地所有者、使用权人以及业主等多方分配入股收益。不同所有权的资本结构决定多元产权主体的企业治理新形式:股份制附加合作制。入股、分红与治理机制等,经过谈判形成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别合约,关键是按《公司法》构建企业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

  • 标签: 混合所有制 农地入市 矿业用地
  • 简介:为平衡担保人之间的风险负担,在民法典物权编之中,应当对混合共同担保人之间的内部求偿算定规则予以明确.在肯认物保顺位关系、忽略交叉顺位的前提下,以各保证人所需承担的保证责任限额、担保物价值与担保债权额中较低者,分别作为保证人和物上保证人进行内部分担比例计算时的基准,从而得出各担保人对债务所应分担的内部数额,再结合实际代偿额与内部应分担额之差得出最终的内部求偿数额.同一担保人具有保证人和物上保证人双重身份时,应承认该担保人内部所须承担之双重责任.因债权人放弃部分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或顺位利益而对其他担保人所造成的不利益,应通过减免其他担保人担保责任的方式予以去除.

  • 标签: 混合共同担保 内部求偿额 担保利益的放弃 顺序利益
  • 简介:当前,对于现行刑法规定的犯罪概念存在各种批判,从多个方面论证在罪刑法定原则下可以发现,我国刑法的混合犯罪概念具有不容置疑的正当性。它能够科学地解决刑法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的冲突,不存在发生冲突时以社会危害性为最高标准突破刑事违法性进行类推的问题;它体现了社会危害性与形事违法性的统一,不存在社会危害性标准与规范标准冲突的问题;它由本文和但书两部分共同组成,不存在逻辑矛盾的问题。

  • 标签: 罪刑法定原则 犯罪概念 社会危害性 刑事违法性
  • 简介:文章介绍了盛行于中国仲裁机构的一种混合性争议解决机制——“仲裁中调解”的产生、发展以及现状。并结合中国及国际社会的相关理论与实践,从价值分析角度对这种机制进行了探讨。认为仲裁中调解是仲裁与调解两者优势相结合的产物,既讲求效益,也注重了公正,并且是多元化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种争议解决机制。

  • 标签: 混合性争议解决机制 中国 仲裁机构 调解制度 公正 效益
  • 简介:一、与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混合的行政不作为损害赔偿:实体规则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应当履行而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的行政作为义务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条和第54条第(3)项,“不履行或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属于违法行为,并可以成为行政诉讼的对象;同时,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条和第4条、《行政诉讼法》第67条第1款、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和《关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是否承担行政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下称《批复》)以及《劳动合同法》第95条。行政不作为造成相对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受害相对人就有权请求赔偿。

  • 标签: 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行政不作为 混合 《行政诉讼法》 《国家赔偿法》 《劳动合同法》
  • 简介:《物权法》第176条对混合担保法律问题作了专门规定,该规定以当事人意思自治为优先适用规则,再对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情形下实现担保权益的顺序作出规定。该规定与之前担保法关于混合担保的规定相比,无论在价值取向上,还是在规范要件上,均有显著不同。《物权法》第176条的规定对于已经履行担保责任的担保人是否可再向其他担保人追偿的问题有意留有空白,实务中要审理此类担保追偿权诉求,不可避免地需要先对空白之处进行填补。本文尝试采用演绎推理方法、目的性限缩方法、目的性扩张方法、类推适用方法等碰撞型漏洞填补方法,以实践中的个案为研究起点,进行层层递进式地推论,得出此类案件的类型化裁判方法,并尝试论证填补后的可适用裁判规则的合法性与妥适性。

  • 标签: 混合担保 内部求偿权 法律漏洞填补
  • 简介:“黄金股制度”系欧洲国企私有化进程中的特殊股制度设计,其内生逻辑在于股份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的分离,突破“一股一权”的原则,在政府持有极小份额股份的同时,赋予政府对于国企运营重大事项的特殊决定权,有力地防止在国有股份稀释过程中,非国有资本股东利用“资本多数决”原则使国企陷入利润导向的泥潭。其制度设计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目标具有高度契合性。于此基础上,文章就国内外已有的相关文献入手,剖析“黄金股制度”的法律特性。结合《公司法》《国有资产管理法》等具体法律规定,探索黄金股在我国的立法空间,并试图从基本原则、权利范围等多个角度构建起我国的黄金股制度架构,力求推动国企混改合理性发展。

  • 标签: 黄金股 混合所有制改革 股权结构 法律补强
  • 简介:通过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简称《公约》)相关条款的文本分析,提出《公约》并没有赋予"混合争议"的领土主权争端以明示管辖权基础,《公约》第298条第1款(a)(i)项亦未能赋予其以隐含管辖权基础。并通过对涉及"混合争议"情形的圭亚那诉苏里南案、查戈斯海洋保护区案的分析,提出目前为止的海洋法国际司法实践,并未肯定对该情形下领土争端的管辖权。而且,将海洋争端剥离出"混合争议"进行强行裁决的做法违反《公约》管辖权限制。最后,在上述推论的基础上结合中菲南海仲裁案,提出仲裁庭对中菲南海仲裁案所涉及到的"混合争议"没有管辖权。

  • 标签: 混合争议 领土争端 隐含管辖权 切割路径 中菲南海仲裁案